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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就业领域,部分企业通过内部员工条例规定,对员工之间的恋爱、婚姻、生育子女的权利作出限制,这些规定是违宪和违反婚姻法的,侵犯了当事人婚姻自由和生育自由,使得劳动权益、劳动机会、婚姻自由、生育权紧密结合起来,尤其制约着女性劳动者的生存发展权,也影响着男女两性的尊严和价值的体现,本文着重对女性劳动权益受侵犯的现状及其法律救济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