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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的变化往往滞后于社会的变迁,只是在这种变迁基本完成后一段较长的时间内,一些观念才会与现实情况逐渐吻合;然而,随着新的环境变化,可能好容易接受了的观念或认识,接着又面临更新的观念的挑战。我国新闻学在改革开放30年中,便经历着这样的变化过程。
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维痕迹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但是当时只是在指导思想上宣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很多具体的观念认识,不可能也来不及一一清理。像如何评价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大事,一年前中共十一大政治报告还在说这是毛泽东一生做的两件大事之一,仍然对它持肯定态度,当然不能指望一年后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能对此做出肯定或否定的明确结论。“文革”是在三中全会以后三年,由《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其做出了完全否定的结论。如此重要的问题尚要经过数年的党内思想交锋才能最终得出结论,更不要说一个小小的学科领域内的事情了。
我国新闻学教学和研究在“文革”中遭到了灭顶之灾,“四人帮”完全控制这个领域。所以,对于我国的新闻学来说,改革开放之后的首要工作是从零开始,恢复学科的建设。我们不得不从讨论“什么是新闻”开始学科的建设。因为,几乎所有涉及新闻、报刊、广播(当时电视不普及,还未被列入考察对象)的观点都深深浸透着“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印记,资产阶级新闻学和无产阶级新闻学、资产阶级报刊和无产阶级报刊的根本区别等等,此前曾经是新闻学研究者绞尽脑汁思考和必须回答的问题。在这种回答中,充满了对外部世界的无知、偏见和由此带来的常识性谬误。
例如“报纸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这个概念,在改革开放以后,经过大约十几年,才逐渐淡化,最终消失的。
“文革”时期的1967年1月,《文汇报》和《解放日报》造反派夺权,得到毛泽东的支持。《人民日报》1月19日发表社论《让毛泽东思想占领报纸阵地》,文章说:“我们党的报纸,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1968年9月1日,经毛泽东批示“此件可发”的两报一刊编辑部文章《把新闻战线的大革命进行到底》指出:“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大力宣传毛泽东思想,用毛泽东思想批判一切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反革命思想,是无产阶级在上层建筑包括各个文化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的一个重要方面。”此后,“报纸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的概念被推广。
1975年,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出版的《新闻理论讲话》,将这个概念列为新闻理论的基本概念:“承认不承认报纸、广播、通讯社是阶级斗争工具,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又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以及要不要在新闻阵地上向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这是新闻战线两条战线斗争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改革开放后,很多人对“报纸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提出质疑,认为是“四人帮”的理论。然而,1980年代初期新闻学界的几篇权威文章,一方面批判了“四人帮”通过传媒迫害群众的罪行,一方面坚持这个概念是正确的。文章写道:“经过批判林彪、‘四人帮’的谬论,并经过正确解释之后,我们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还是可以称之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的。”显然,我们当时仍然没有从理论上实现对新闻业的认识回归到新闻业和新闻学本身。1988年,一位作者对此评论说:“批判者费了老大劲,进行猛烈的‘口诛笔伐’,却仍然在理论上没有实现从对象——新闻事业本身出发,也没有回归到对象,结论不得不继续以对象的伦理功用取代对象本身,只不过对功用的现实作了一些价值调整。起点未变,轨迹照常。”这种情形在1980年代的表现是很突出的,实现认识观念的转变,其实很艰难,传统的思维惯性表现得十分顽强和抗变。
经历长时间转变的新闻学概念
再如“出版自由”这个概念,我们一向将其视为资产阶级的理论和体制。1978年以后,我们获知这样一个数据:世界上出版最多的图书是《圣经》,居第二位的是列宁的著作,列宁著作的大部分是由西方国家的出版社出版的。如何解释这个事实呢?《红旗》杂志1981年的一篇文章的解释思路是:他们出版列宁的著作,是为了批判他。所以,资产阶级的出版自由是虚伪的。
“传媒是社会舆论的反映”,当时已经查出来马克思说过,但是若要把这个观点作为基本概念提出,就不得不考虑人们头脑中已有的既定观念。想来想去,有的作者便先提出“报刊是阶级舆论的反映者”,待这个观点被接受了,再进一步说,阶级舆论也是社会舆论的一部分,所以也可以说是社会舆论的反映者。
新闻报道要客观公正,这个说法长期以来被视为“资产阶级”的新闻观点。刘少奇1956年提出,新华社的新闻要客观、公正、真实、全面,同时有立场。这个观点在“文革”中遭到批判。1980年5月,刘少奇平反,当月北京新闻学会第一次学术活动便是讨论刘少奇的新闻思想,新闻要“客观”,再次被肯定。但是同年和以后几年内发表的文章中,仍有人认为,“客观报道,这是西方资产阶级新闻界标榜的信条”。1991年,“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被列为《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八条的第五条,似乎这个问题在认识上解决了。但是,1997年该文件第二次修订时,这一条被删除,对此没有任何解释。
关于报纸为读者服务,提出以后争议不大,但仍然有分歧。依照“报纸的性质、任务和作用主要表现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那么这样说就可能降低报纸的政治职能。1998年,在中央五部委召开的纪念刘少奇诞生100周年的研讨会上,一位参与者的论文写道:刘少奇谈到报纸要为读者服务。读者是分阶级的,我们不能为资产阶级服务,所以,这个说法不妥。我们应该说为人民服务,人民的概念是个政治概念。看了文章,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这样的观点还停留在1957年,而现在发生了多么大的社会变迁啊!
环境的变化最终导致观念的变革
30年过来了,只有经历的人才会深切体会到观念转变的重要,但是转变本身又是多么的曲折。而观念本身对于社会发展、学科发展,却是至关重要,特别在社会变迁的转折时期。1876年,美国发明了电话。英国议会请来邮政部的总工程师询问:英国是否需要发展电话?这位工程师回答:英国有的是邮差,我们不需要电话。因为这个接近决策层的人认识落后,结果,英国出现电话比美国晚了整整十年!
推动我国新闻学基本概念最终变化到现在的状态,还是1978年的那句老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国新闻传播业发展的实践,不断推动着人们对以往认识的转变。例如,当“传播媒介”、“信息”这样的概念出现的时候,当时有人批评“传播学的要害是否定阶级斗争”。现在怎样呢?“传媒”的概念不是普及了吗?当传媒业作为重要的产业,每年以 两位数的百分比为国家提供滚滚财源的时候,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不准说新闻是商品,就变成了“皇帝新衣”的故事了。真理有时候很简单,但是束缚我们头脑的原有思想却十分顽强。因此,坚定不移地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发展观,这些中共十七大一再强调的要求,对于保证我国沿着1978年开始的历史进程继续前进,十分及时和重要。
对新闻学基本概念的认识,也伴随着我国融入国际社会的进程。现在学界公认的关于表达自由的表述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
1,人人有权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2人人享有表达自由的权利,这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面的或者是印刷的,还是采取艺术形式,或者是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媒介。3,行使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权利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可以受到一定限制,但是这些限制限于由法律所规定并为下列所必须:a)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b)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
现在,我国新闻学界关于出版自由等表达自由的研究,已经在这样的国际公约基础上进行了,与30年前对此的认识相比,观念进步是十分明显的。
按新闻传播规律办事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人民日报发表的讲话,使用了很多新闻传播学的概念,强调我们的新闻和宣传工作要按新闻传播的规律办事。他说:“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工作。要坚持用时代要求审视新闻宣传工作,按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努力使新闻宣传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要认真研究新闻传播的现状和趋势,深入研究各类受众群体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加强舆情分析,主动设置议题,善于因势利导。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牢牢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这些话语中,其中不少本身就是新闻传播学的概念。总书记站在总揽全局的高度,要求新闻传播顺应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做到五个“创新”,把握三性(时代性、规律性、创新性),研究现状和受众心理,舆论分析,设置议程,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第一时间,权威发布,等等,这些新闻传播学界现在经常使用的概念,已经变成了党的主要领导人的话语。
从毛泽东和刘少奇1948年关于党的新闻工作的讲话,到现在胡锦涛的关于新闻工作的讲话,时代和环境不同了,话语结构也发生了变化。
新闻学话语的变化,不是简单的外表形式,而与实际事物的变化有着内在的联系,它反映了30年来我国社会,特别是新闻传播业结构和形态的巨大变化。
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维痕迹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但是当时只是在指导思想上宣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很多具体的观念认识,不可能也来不及一一清理。像如何评价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大事,一年前中共十一大政治报告还在说这是毛泽东一生做的两件大事之一,仍然对它持肯定态度,当然不能指望一年后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能对此做出肯定或否定的明确结论。“文革”是在三中全会以后三年,由《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其做出了完全否定的结论。如此重要的问题尚要经过数年的党内思想交锋才能最终得出结论,更不要说一个小小的学科领域内的事情了。
我国新闻学教学和研究在“文革”中遭到了灭顶之灾,“四人帮”完全控制这个领域。所以,对于我国的新闻学来说,改革开放之后的首要工作是从零开始,恢复学科的建设。我们不得不从讨论“什么是新闻”开始学科的建设。因为,几乎所有涉及新闻、报刊、广播(当时电视不普及,还未被列入考察对象)的观点都深深浸透着“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印记,资产阶级新闻学和无产阶级新闻学、资产阶级报刊和无产阶级报刊的根本区别等等,此前曾经是新闻学研究者绞尽脑汁思考和必须回答的问题。在这种回答中,充满了对外部世界的无知、偏见和由此带来的常识性谬误。
例如“报纸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这个概念,在改革开放以后,经过大约十几年,才逐渐淡化,最终消失的。
“文革”时期的1967年1月,《文汇报》和《解放日报》造反派夺权,得到毛泽东的支持。《人民日报》1月19日发表社论《让毛泽东思想占领报纸阵地》,文章说:“我们党的报纸,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1968年9月1日,经毛泽东批示“此件可发”的两报一刊编辑部文章《把新闻战线的大革命进行到底》指出:“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大力宣传毛泽东思想,用毛泽东思想批判一切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反革命思想,是无产阶级在上层建筑包括各个文化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的一个重要方面。”此后,“报纸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的概念被推广。
1975年,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出版的《新闻理论讲话》,将这个概念列为新闻理论的基本概念:“承认不承认报纸、广播、通讯社是阶级斗争工具,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又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以及要不要在新闻阵地上向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这是新闻战线两条战线斗争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改革开放后,很多人对“报纸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提出质疑,认为是“四人帮”的理论。然而,1980年代初期新闻学界的几篇权威文章,一方面批判了“四人帮”通过传媒迫害群众的罪行,一方面坚持这个概念是正确的。文章写道:“经过批判林彪、‘四人帮’的谬论,并经过正确解释之后,我们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还是可以称之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的。”显然,我们当时仍然没有从理论上实现对新闻业的认识回归到新闻业和新闻学本身。1988年,一位作者对此评论说:“批判者费了老大劲,进行猛烈的‘口诛笔伐’,却仍然在理论上没有实现从对象——新闻事业本身出发,也没有回归到对象,结论不得不继续以对象的伦理功用取代对象本身,只不过对功用的现实作了一些价值调整。起点未变,轨迹照常。”这种情形在1980年代的表现是很突出的,实现认识观念的转变,其实很艰难,传统的思维惯性表现得十分顽强和抗变。
经历长时间转变的新闻学概念
再如“出版自由”这个概念,我们一向将其视为资产阶级的理论和体制。1978年以后,我们获知这样一个数据:世界上出版最多的图书是《圣经》,居第二位的是列宁的著作,列宁著作的大部分是由西方国家的出版社出版的。如何解释这个事实呢?《红旗》杂志1981年的一篇文章的解释思路是:他们出版列宁的著作,是为了批判他。所以,资产阶级的出版自由是虚伪的。
“传媒是社会舆论的反映”,当时已经查出来马克思说过,但是若要把这个观点作为基本概念提出,就不得不考虑人们头脑中已有的既定观念。想来想去,有的作者便先提出“报刊是阶级舆论的反映者”,待这个观点被接受了,再进一步说,阶级舆论也是社会舆论的一部分,所以也可以说是社会舆论的反映者。
新闻报道要客观公正,这个说法长期以来被视为“资产阶级”的新闻观点。刘少奇1956年提出,新华社的新闻要客观、公正、真实、全面,同时有立场。这个观点在“文革”中遭到批判。1980年5月,刘少奇平反,当月北京新闻学会第一次学术活动便是讨论刘少奇的新闻思想,新闻要“客观”,再次被肯定。但是同年和以后几年内发表的文章中,仍有人认为,“客观报道,这是西方资产阶级新闻界标榜的信条”。1991年,“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被列为《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八条的第五条,似乎这个问题在认识上解决了。但是,1997年该文件第二次修订时,这一条被删除,对此没有任何解释。
关于报纸为读者服务,提出以后争议不大,但仍然有分歧。依照“报纸的性质、任务和作用主要表现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那么这样说就可能降低报纸的政治职能。1998年,在中央五部委召开的纪念刘少奇诞生100周年的研讨会上,一位参与者的论文写道:刘少奇谈到报纸要为读者服务。读者是分阶级的,我们不能为资产阶级服务,所以,这个说法不妥。我们应该说为人民服务,人民的概念是个政治概念。看了文章,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这样的观点还停留在1957年,而现在发生了多么大的社会变迁啊!
环境的变化最终导致观念的变革
30年过来了,只有经历的人才会深切体会到观念转变的重要,但是转变本身又是多么的曲折。而观念本身对于社会发展、学科发展,却是至关重要,特别在社会变迁的转折时期。1876年,美国发明了电话。英国议会请来邮政部的总工程师询问:英国是否需要发展电话?这位工程师回答:英国有的是邮差,我们不需要电话。因为这个接近决策层的人认识落后,结果,英国出现电话比美国晚了整整十年!
推动我国新闻学基本概念最终变化到现在的状态,还是1978年的那句老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国新闻传播业发展的实践,不断推动着人们对以往认识的转变。例如,当“传播媒介”、“信息”这样的概念出现的时候,当时有人批评“传播学的要害是否定阶级斗争”。现在怎样呢?“传媒”的概念不是普及了吗?当传媒业作为重要的产业,每年以 两位数的百分比为国家提供滚滚财源的时候,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不准说新闻是商品,就变成了“皇帝新衣”的故事了。真理有时候很简单,但是束缚我们头脑的原有思想却十分顽强。因此,坚定不移地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发展观,这些中共十七大一再强调的要求,对于保证我国沿着1978年开始的历史进程继续前进,十分及时和重要。
对新闻学基本概念的认识,也伴随着我国融入国际社会的进程。现在学界公认的关于表达自由的表述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
1,人人有权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2人人享有表达自由的权利,这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面的或者是印刷的,还是采取艺术形式,或者是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媒介。3,行使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权利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可以受到一定限制,但是这些限制限于由法律所规定并为下列所必须:a)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b)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
现在,我国新闻学界关于出版自由等表达自由的研究,已经在这样的国际公约基础上进行了,与30年前对此的认识相比,观念进步是十分明显的。
按新闻传播规律办事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人民日报发表的讲话,使用了很多新闻传播学的概念,强调我们的新闻和宣传工作要按新闻传播的规律办事。他说:“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工作。要坚持用时代要求审视新闻宣传工作,按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努力使新闻宣传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要认真研究新闻传播的现状和趋势,深入研究各类受众群体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加强舆情分析,主动设置议题,善于因势利导。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牢牢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这些话语中,其中不少本身就是新闻传播学的概念。总书记站在总揽全局的高度,要求新闻传播顺应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做到五个“创新”,把握三性(时代性、规律性、创新性),研究现状和受众心理,舆论分析,设置议程,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第一时间,权威发布,等等,这些新闻传播学界现在经常使用的概念,已经变成了党的主要领导人的话语。
从毛泽东和刘少奇1948年关于党的新闻工作的讲话,到现在胡锦涛的关于新闻工作的讲话,时代和环境不同了,话语结构也发生了变化。
新闻学话语的变化,不是简单的外表形式,而与实际事物的变化有着内在的联系,它反映了30年来我国社会,特别是新闻传播业结构和形态的巨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