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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镇农民瞿某早年与妻子离婚,儿子瞿清随他生活。1999年底瞿某与邻村寡妇吴英结婚,育有一子瞿长。2006年2月,瞿某病重,弥留之际,在病房里邀请两位律师在场见证立下口头遗嘱:“我有4间平房,2个儿子每人2间。”老人去世后,瞿清提出按父亲的遗嘱分割遗产,却遭到了继母吴英和弟弟瞿长的阻挠,理由是瞿某和瞿清早年曾订有“解除父子关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