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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环境风险预防原则确立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环境风险”的界定。通过对法律意义上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指出确立风险阈值的原因,即我国对“环境风险”的界定不清,环境风险的风险性缺乏法定依据以及不同种类的利益之间存在冲突等,进而从明确环境风险的类型、评估环境风险量度、明确责任归结三方面思考了风险阈值的确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