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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点石斋画报》中选取了三个案例,继续探讨晚清民间法观念。第一例说明,画报作者已初步意识到新闻媒体对执法、司法的监督责任。第二例说明,画报作者在做有利于改良社会风气的宣传时,没有意识到法律条文本身的不合理性。第三例则说明,对于失事官员,画报作者不赞成一味严惩,而主张实事求是地认定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