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基层望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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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推动大质检文化建设”是原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在2010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这一具有远见卓识的理念,既是对地方质、检两局加强融合、整合、联合,形成合心、合力、合作的殷切期望,也是对质检系统在新形势下,如何发挥自身优势,体现自身价值的总体部署,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过十五年,又调转到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了十一年的一名基层工作人员,切身感受到质、检融合,建设“大质检文化”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所以从基层一名普通工作人员的视角,对建设“大质检文化”浅论一点观点和建议。我们坚信,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质检工作的整体水平这一既定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关键词 工作机制 推动文化建设 质检工作水平
  作者简介:孔繁岭,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9-216-03
  一个国家、一个团体、一个单位,真正要变强大,背后支撑的都是思想文化的力量,丘吉尔有句名言:“我宁可失去一个印度,也不愿失去一位莎士比亚”,可见思想文化这一“软实力”具有多么大的精神力量。相对于经济和军事力量这种“硬实力”,文化的力量就是“软实力”,这种“软实力”对于一个群体能够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号召力、创造力,以及威信、荣誉、智慧等等,“软实力”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一大趋势,其地位和作用日趋重要。“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推动大质检文化建设”是原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在2010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这一具有远见卓识的理念,既是对地方质、检两局加强融合、整合、联合,形成合心、合力、合作的殷切期望,也是对质检系统在新形势下,如何发挥自身优势,体现自身价值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作为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过十五年,又调转到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了十一年的一名基层工作人员,切身感受到质、检融合,建设“大质检文化”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因此从基层一名普通工作人员的视角,对建设“大质检文化”浅论一点观点和建议。
  一、建设“大质检文化”既是质检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更是自身发展的需求
  追述检验检疫和技术监督这两个机构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她们具有许多相似的经历,虽然有些具体细节不同,但总的发展趋势极为相近,如检验检疫机构由最初的“三检”,合并为检验检疫,技术监督机构由最初的标准化部门和计量管理部门,合并为技术监督,都是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机构调整而从相关职能部门分离并逐步整合发展壮大,直到今天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自2001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成立至今已整整10年了,10年中我们成功地应对了“非典”、“甲型H1N1流感”、“三鹿奶粉”等各种突发事件,可以说成绩斐然,但质、检融合工作进展并不理想,目前的质检部门好比“积木”堆成的一座金字塔,塔顶是一个,塔身虽占有很大的地域,却相互独立,虽有联系但不紧密,虽是一体但没有形成一个拳头,虽都在努力发挥作用,但一个整体的价值并没有充分体现,无论是局内人还是局外人,都一致认为是“一个爷爷”两个独立门户的“儿孙”。设想一下,同一个首脑指挥机关,所统辖的队伍无论从体制上,还是从文化理念上都不一样,怎么可能打胜仗,即使取胜也是战术上的局部胜利,决不可能取得战略上的全局胜利,又怎么能够圆满完成党各国家交给我们的重要任务,若不及时自我调整,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统一和整合,这样的首脑机关和队伍,被改编和整编的结果并非危言耸听。时不我待,居安思危,为了不负党和国家对我们依法把关的重托,更为了自身发展,建设“大质检文化”势在必行。
  二、建设“大质检文化”是质检部门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文化是人类生活的反映,活动的记录,历史的积沉,是人们对生活的需要和要求、理想和愿望,是人们的高级精神生活。文化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传统意义上的文化,是指一个人所受到的教育程度。“大质检文化”是广义上的文化,是质检部门这个群体在新时期需要形成的思想、理念、行为及由这个群体整体意识所辐射出来的一切活动,即:文化决定观念,观念决定行为。建设“大质检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和精神内涵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人本管理,人文服务,不断创新方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干部投入事业新发展新跨越的参与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培育和树立“高度融合、团结协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专业高效、投入实干、文明廉政”的质检精神,因此我们系统的各级领导及同志们,务必明确建设“大质检文化”核心价值观和质检精神的实质,通晓其内容,掌握其要求,相信其理念,理解其精髓,实践其目标,只有这样,质检事业才会有取之不尽的资源,用之不完的能量,创造出适应时代需求,满足人民意愿,符合党和政府要求的优良业绩,充分显现自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三、建设“大质检文化”是质检部门新时期的重点工作和目标
  2010年5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大质检文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大质检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了6大类20项主要内容,为我们建设“大质检文化”指明了方向和奋斗目标。全国各级质检机构应将建设“大质检文化”作为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紧紧围绕这6大类20项主要工作内容,举全系统之力,集思广益,作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建立指挥有力组织机构,确定专人,明确职责,统一要求,并将每一年度的工作进展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二是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主人翁作用,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投身和融入到建设“大质检文化”工作中来,为建设“大质检文化”添砖加瓦;三是文化建设只有服务于质检中心工作,才具有生命力和持久力,才能收到良好效果。因此,建设“大质检文化”要与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将日常工作做为建设“大质检文化”的载体,将建设“大质检文化”做为提升日常工作催化剂,使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终成一体;四是利用质、检两机构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大质检文化”这篇文章。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统计,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有35个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陆空口岸和货物集散地设有近300个分支局和200多个办事处,共有检验检疫人员3万余人。全国共设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下设2800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共有质量技术监督人员18万余人。这样一支机构分布广泛,涉及领域和地域众多,具有良好专业素质的队伍,以建设“大质检文化”为纽带,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工作联合,定会产生巨大的能量,放射出无比绚丽的光彩,创造出质检事业的勃勃生机,赢得21万多质检人的美好未来。
  四、建设“大质检文化”要统筹兼顾、措施得力、稳步扎实
  建设“大质检文化”是一项创意深刻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国质检人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宏伟目标。“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推动大质检文化建设”简捷而明确地阐述了建设“大质检文化”的工作方式及思路,即:以质、检工作内容为基础;加强沟通、联系、协作为桥梁;探索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为保证;形成队伍融合、资源整合、工作互补为框架;实现“大质检文化”为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各级质、检机构应认真分析建设“大质检文化”的有利条件和存在问题,结合实际,统筹兼顾,措施得力,稳步扎实地开展相关工作。
  (一)建设“大质检文化”有利因素
  一是国家质检总局机关质、检人员高度融合是基础。二是对省级以下质、检两机构来说,许多专业技术和业务相近、相似、相通,具有相互联系、沟通的条件。三是质、检两部门在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重要的大、中城市均有机构设置,便利于基层两机构的互动。四是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质检工作整体水平是两机构共同的理念和责任,加强紧密协作,优势互补是共同的意愿。
  (二)建设“大质检文化”不利因素
  一是管理体制的不同,是建设“大质检文化”最根本的不利原因。众所周知,检验检疫从上到下全部实行垂直管理,而技术监督则是从省级以下实行垂直管理,从而形成了国家质检总局对省级以下的技术监督机构既不管人,又不管财,自然就产生了国家质检总局诸多部署落实到地方质、检两局时,就会多多少少有一些差异。二是由于执行的法律法规不同,依据的技术标准不同,执法的相对人不同,影响各自发展的因素不同,工作的主导方向和目标不同等等,结果对一些事务的认识、理解和想法就会存在差异。三是质、检两机构设置的不均衡性,影响“大质检文化”的建设。总体来看,技术监督在全国的设置基本比较均衡,机构布局也比较系统(除西藏、新疆外,县级以上基本都设有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相互之间没有太大的强、弱之分,但检验检疫则不同,沿海省份及有口岸的地方发展比较迅猛,内地省份发展较弱,机构设置也很少,这势必影响基层质、检机构的合作。
  (三)对建设“大质检文化”具体步骤及措施的建议
  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大质检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分析上述利弊,提出如下建议:
  1.国家质检总局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应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出台如:人员交流互派、经费保障、激励奖惩、业务协作、优势互补协助执法、年终指标考评等等相关政策和措施,从机制上保证“大质检文化”建设的有效开展。
  2.国家质检总局内设的各厅、司、局是较早体验到质、检队伍融合,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合的职能部门,通过十年来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对建设“大质检文化”最有体会和感受,也最有发言权,因此,在建设“大质检文化”中,这些部门应当发挥表率和排头兵的作用,在部署或下发相关文件,具体指导和协调地方质、检两机构的工作时,应把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作为一项任务,充分地考虑其中,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制订出具体指标和措施,便与下级机构执行和操作,以推动“大质检文化”建设。
  3.地方质、检两部门,尤其是省级两机构,在建设“大质检文化”中,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大质检工作机制”建立、运转的如何,最终能否实现“大质检文化”的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省级两机构是否认认真真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的各项政策、制度,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上,因此,省级两机构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一,在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开展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总结好的做法及经验,逐步推广到基层,把建设“大质检文化”不断引向深入。
  第二,建设“大质检文化”既是一项工作任务,又是一项凝聚力量、鼓舞士气、激发斗志的民心工程,在实际工作中,应不断丰富和完善“大质检文化”的内涵,提炼和升华“大质检文化”的精髓,真正发挥建设“大质检文化”在实践中价值和作用。
  第三,“动静”结合,科学调配互派人员,有序推动质检干部队伍深度融合。在保持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对质、检两机构业务关联性强的(如技术监督业务上的产品质量监督、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与检验检疫业务上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科技认证、实验室检测设备管理),应在人事上“动”起来,科学选派优秀人员到对方工作,除在业务上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外,更要在人际情感上加强沟通和交流,增加相互间的了解和信赖;对质、检两机构业务差异较大的(如技术监督业务上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与检验检疫业务上的卫生检疫),应在人事上保持相对“静”止,避免造成业务衔接不畅而影响工作。
  第四,“深浅”有度,合理开展业务协作,逐步实现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工作联合。首先应加“深”质、检两局检测机构的协作,逐步实现检测资源共享;其次是加“深”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企业质量保障体系考核认证、进出口产品后续监管、执法打假检查等协作,逐步实现信息互通、经验共享、结果互认、人员互动;第三是加“深”质、检两局彼优已劣项目的协作,取长补短,逐步实现优势带劣势,劣势变优势的目标;第四是对质、检两局的特有业务,也应适当“浅”地开展交流协作,增强彼此之间的相互了解,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只需对相关人员短期培训,就可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第五,“强弱”互补,依法进行相互委托,有效实施质检资源优化整合。一是充分利用技术监督部门县级以上均设有机构,且执法人员充足的“强”项,弥补检验检疫部门业务量大,执法人员紧张的“弱”项,在检验检疫相关业务上(进口商品后续监管、备案基地监管、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等),依法试点开展委托执法,有效利用技术监督资源;二是充分利用检验检疫部门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中有关技术法规、标准、技术壁垒措施、风险预警等信息的“强”项,弥补技术监督部门这方面的“弱”项,为技术监督部门开展相关业务(质量监督执法调查、举报投诉案件调查等),提供执法协助;三是充分利用技术监督部门原来是地方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与地方政府各部门有良好关系这一“强”项,与检验检疫部门联起手来,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各部门的协作,真正熔入到地方经济建设中来,把质量工作从只有质检部门管理质量的认识,转变到企业是产品质量责任主体的意识上来,形成以质检部门为主,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的大质量工作机制上。
  第六,以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载体,营造“大质检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地方质、检两局应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全系文体活动以及全系统法律知道竞赛等活动为样板,大力支持和发挥本部门工、青、团、妇组织的作用,结合本地两局的实际,尽可能地多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业务研讨、交流活动,在陶冶情操,增长知识的同时,为“大质检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推动大质检文化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促进队伍融合、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工作联合的各项工作已经启动,我们相信,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地方质、检两机构携手并肩,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质检工作整体水平跨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一既定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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