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拒绝保护到大门洞开纵论计算机软件的可专利性

来源 :中外法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angyinalv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其他文献
日本著名的中日关系史专家,原早稻田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实藤惠秀在论及清末赴日留学指出:明治年代(清末)的留学教育有两个特征,其一教授的内容并非专门之学,而是普通之学;其二并非正式的教育,而是速成教育。晚清末年法制近代化的过程中,由于需要大批法政人才,许多留学生负笈东渡,在日本学习法政。他们学成归国后,在本世纪的法制近代化的舞台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拟对晚清赴日留学法政以及对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影响进行简单的回顾和检讨。
法律变革是清末新政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活动,从法制史的纵向视角看,这一变革实际促进了中国传统法律观主体地位的跌落,并最终促成了中华法系的瓦解;而从清末整体性的制度改革即当时人们所说的“变法”这一横向框架看,法律法制的变革只是其中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发生在近代中国社会、思想的空前大变故之中。因此,任何脱离或背离了这个重大背景而对这一问题的讨论都是不充分的。然而,过去法学界对法制史(以及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和史学界的研究倾向有明显的距离,法学界更多注重法律文本和制度本身,而史学界则偏重于时代的思想社会背景(当然都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