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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党和政府的形象,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也为使国家机关的公文处理更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自2000年起,中央领导多次发表重要指示,要求精简文件,国务院及相关部门也多次通过颁布法规和发布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这一精神。现在看来,各种滥发文的现象虽然得到了改善,但部门随意向地方政府发文、部门内设机构越权发义、大事小事均走“红头文件”(文件格式)路线等现象依然比较突出。究其原因,笔者以为,这与“正式行文”这一概念没有真正理解有着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