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外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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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科大附小的年岁,有些荒芜。记忆中常出现的总是高大的泡桐树,还有那些枯黄的叶子,跟着风贴着地面打旋,惶恐,凄凉。
  我发誓,我从来不信小说中写的所谓儿时约定,让男女在长大之后相知相守相恋相忘。虽然这般情节也常出现在我笔下的故事中,但这确实不是我所信仰的真谛。少年都是健忘的主,谁有功夫在花花世界中守着儿时记忆呢?我做不到。
  我们总是最特别的一群人。小学时候是附小老校区最后一届毕业的;初中时是长沙市一中初中部脱离本部后的新校区的第一届;高中时诸多改革从我们这届开始,连翻新校舍都被遇上了。因为特别,总不乏人关注。
  但光华下的酸涩呢?有人对此探究过吗?钟表内部的齿轮,每一次转动都会留下一道伤疤。直到有一天,再转动不了,被丢弃在什么也没有的世界中。
  有好多事还没有做,做了的好多事都没效果,有些心急,却怎么也静不下心。课堂上一阵一阵的笑声都与我无关,我只是拿着10.5厘米长的原木铅笔在桌上写着,写上满满一版铅色的笔记再擦去,写满,再擦去。
  我从未如此迫切地想要离开长沙,如此迫切。
  这个城市太忧伤,太迫近,太熟悉。若要离开,什么都足以成为借口;若想久留,什么都不必说。
  或许有一天,我会像未来一样,提着空空的行囊,站在月台上,侧身轻轻说:或许再也不回来了。这是我常想起的意象,也许真有一天会成真的。
  许多时光都回不去,就像一休与小叶子。时光一旦过去,他们也便像是死去了一般,再不出现了。
  夏宇、夏宇,我想你了。很久很久不见,原来那些几乎没有交集的日子,也将回来吧?小小的你,总跟着人疯的你,受伤了的你,离开了的你。那天在教室里,听人说你摔伤了,接着就是整整六年不见。
  六年,会催生出多少悲欢离合?筵席总会散开,但连告别的话语都不待说出,这样的剧目未免太生涩。
  每个人都会有儿时的梦。这么多年来,有许许多多的元素一步步加入,但最终的蓝本始终不会变。年少的时光总是淡然,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可我们都会一天天老去,直到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曾经名叫某某的我或谁。
  这不是悲哀,而是欢快的乐曲。我们驾着马车,从初生到灭亡,欢乐地唱着歌,直到世界的尽头。死亡不是悲寂,所以我不会恐惧。但这也只是未临事时的痴言梦语罢了,最终也不知情景将是何许。
  如果有来生,我们到大草原的湖边,等候鸟飞回来。等我们都长大了,就生一个娃娃。他会自己长大远去,我们也渐渐远去。我给你写信,你不会加信。就这样吧。
  
  热季的冥想
  
  天气好热。有时候看到柏油马路上冒出来的热气,脑子里会不由得思绪飘飞着,像冥想一般,将心引出去。
  回家的时候,途经德雅路一个叫做新月理发屋的小门面,里面播放着的是我听不懂的花鼓戏唱段。忽然问想到了很小的时候,爷爷会用28单车载着我从很远的巷子里骑到这个理发屋来,给我理发。
  那个时候,不知道这个理发屋叫做什么名字,只是记得店主是个挺和蔼的老人,爷爷叫他老傅,于是我叫他老傅爷爷。老傅爷爷的技艺不知道如何,总之,一个小屁孩也不懂得什么发型的。
  我的日子悠长地划过。
  爷爷会和老傅爷爷攀谈很久。或许,爷爷的长沙话就是那个时候开始练习的。于是现在爷爷可以鄙视家里的小辈们,长沙话说得还不如他。那个时候的日子,总是那么淡定,不会一不小心便猛地动乱一下。或许是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什么国家大事、全球危机吧!
  记得自己更小一点的时候,家就住在新月理发屋旁边的一栋五层建筑里。
  最初来到长沙时,家里租住在这栋建筑的右边门洞的五楼。后来由于哥哥一家也来了长沙,于是五楼给哥哥他们租住,我家租到了左边门洞的三楼。
  住在出租屋里的日子,许多都记不清晰了,可仔细想起来,还是有很多很多事值得回味。
  那个时候,家里用的都是人造革的沙发,黑色的皮料,陈旧得很。家里曾有过一个塑料的小篮筐,我曾尝试着把它钉在墙上,可爸爸说这是租来的房子,不能破坏的。
  那时候还下过一场很大的雪。
  我有一双粉红色的小短靴,踩在雪上,没进去好深。雪总是会掉藩到靴子里,于是我就载着一鞋子的水,跟着奶奶走到学校。一天下来,傍晚再载着水,跟奶奶走回家。
  还有一次,去学打球,回来的时候很晚很晚了,爷爷用单车载着我回家,当时妈妈也在,于是我们商量怎么回家。最后决定,妈妈坐后面,我坐在单车前面的横梁上。
  没走好远,我的粉红色小靴子厚厚的底就被绞到单车前轮里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弄出来的,只是记得当时我哭了,应该不是因为靴子坏了,只是很害怕,很惊慌的感觉。
  这种害怕好像完全没有理由的样子,就像小时候吃饭时,不小心把碗弄倒了,会怯怯地看爸爸脸色一样。
  如今若是把碗弄倒了,最多也只是自嘲般地笑笑罢了。
  又想起那时候吃核桃的样子了。
  爸爸把核桃夹在房间门靠近固定在墙上的一边,轻轻关门,就可以把核桃弄开了。我就坐在地上,等着爸爸把核桃递给我。
  对于那个时候的我家来说,吃椰子不知道算不算奢侈。爸爸把青色的椰子放在凳子上,用菜刀猛砍、狂剁、滥敲,最后总之是成功地把外表皮弄掉了,弄开里面麻绳似的表皮便容易得多。
  那时候的我很诧异,平时在房子里跑一下,爸爸都说会吵到楼下,爸爸这样猛地弄椰子,楼下不会有意见的吗?
  家里对门的是一个老奶奶,每天都会坐在楼道里择菜。她和奶奶很谈得来,有好东西了常常会互相送去。
  清闲日子里,邻里的情感总被营造得很温馨。
  如今的日子,不知被谁人弄得这般混沌不清。
  我依旧很喜欢自己曾说过的一句话某地的人们,在斗转星移的世界里,仍保存着那一份淳朴、真挚,而我们呢,就在这世间摸爬滚打的过程中,渐渐被磨平了棱角,消亡在了人世中。
  我很喜欢现在的天气,湿冷中有泥土和花的香气。
  
  已然中秋
  
  初三的时候我总挑这样的日子出去散步。其实是为了躲出去写小说,顺便给谁谁或谁谁谁打电话。兴许就是那时候喜欢上了孤身一人。
  一个人时不必顾忌他人如何,不必患得患失,不受牵制,哪怕艰辛也会觉得快乐。就像沙漠里的狼,在月光下欢乐或不欢乐地啸着。
  我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爱上了霍去病。清冷凛冽的面容眼神,夹着黄沙的干涩的风,玲珑如玉的月牙泉。
  每每想到,就忍不住柔下心来,深吸霍去病曾经呼吸过的亿万分之一的空气。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穿越书能畅销,因为它能圆每一个痴心若我的少女的梦。有时候,我会因为作者为了挣看点把霍去病写成一个多情种子而愤怒,有时候也会客观地评价说他的确奢靡浪费。
  所有有关他的书,我都捧读不厌。只消看见他的名字,心便能比水更静。想起以前,一看见“霍去病”三个字出现在书上我就激动、亢奋,真真傻得可爱。初三的某节历史课,复习大汉与匈奴的种种,那是我初三听得最认真的一堂课。我绷紧十三根弦瞪着眼盯着 老师的嘴,竖着耳朵等她说霍去病。可没想到她只是略略带过了这个举足轻重的名字,接着讲到了下一专题。我都替去病感到愤怒。
  秋天过了就是冬天,冬天还未结束我就该走了。
  我心意已定,离开之前必会去那边一趟。我会带着一身醇醇的汉人气息去寻他。
  在他的墓前,我兴许会忍不住哭着跪下,心念着,我就要走了,我来给你请安了,你都不来送我么?我会哑着嗓子问他,去病,去病,你在哪儿?我怎么总找不着你?你到底在哪儿?
  仿若前世受了他的恩,今生如何也放不下。
  过去对他的情谊多是敬意,于是我只敢叫他“将军”。而现在似乎不同了,我更爱唤他“去病”。他和每一个有血有肉的男人一样,有风月,有情。
  风卷着萧索,狂躁地掀起窗帘,像不像他手中的千军万马?你就在我身边对么,去病?
  我要去最好的大学修新闻与传播学,我要尽我所能倾我全部来给他塑造最雄伟的传奇!我要让大汉雄狮再次咆哮,不枉他征战一生。
  或许有一日,我会在看得见蓝天的地方开一间小酒吧。在店里受不到风的最深的角落里,挂一盏没有铃芯的铜铃。直到有一天,它清脆空灵悠远的铃音忽然响彻,我痴痴转向店门,看着尘甲覆盖下的他走近我。或许那时我们都已斑白了两鬓,我依然会含笑泪眼问,去病,是你么?你终于来了?
  这便是得一心人,白首不离。
  这个中秋没有月,空中零落着时有时无的雨。我听着收音机里或开心或感伤的歌。
  一个月前,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我会一个人过这个没有月的中秋节。就像没有情人的情人节,难过得很汹涌。
  街上总有些人脸上漾着幸福,我费解之。忽然想到张艺谋痛斥那些宁愿在宝马里哭,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女性。可我怎么觉得,更应痛斥在宝马里笑,在自行车上哭的女人?或许,在宝马牌的自行车上又哭又笑才是最幸福的,因为她一定有个宠她到极致的男人。
  直到在橘子洲,看见绽开的浏阳花炮,我心中才激昂了几分。面对故土的如画江山,我不舍了。
  这是去病的故土。他的江山,我不舍。
  沙场上的去病会不会在某个月圆之夜举杯饮得酣畅时想到他的圣上,会不会对月思故乡?或许还有狼啸声伴他睡在月下。
  月总长了又缺,缺了又长。如果我的心也能像这样,该多好!我可以尽力约束自己的思维不触碰它,可心,原来根本不受我的控制。它喜欢上一个人时不会征询我的同意:而何时才能忘记,也不会告诉我。
  我买了两个莲蓉馅儿的小月饼,取义怜。
  觅一良人,终此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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