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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胜兵",学术界一般认为是"常务兵’",并将"胜兵制度"解释为"常备兵制度",本文则认为将"胜兵"解释为"能充当兵士参加作战的人",从训诂学角度看,是不确切的,关键在于将其中的"兵"字误训为"兵士"了。正确的解释应是:"胜乓",首先是力能操兵的意思,其次指"胜兵者",即为能操兵的人,引申为能操兵作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