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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欧盟根据6月份的峰会协议,提出建立银行业联盟的三步骤规划:首先赋予欧洲央行对欧元区所有银行的监管权,欧元区外的欧盟国家银行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加入这一监管体系;其次,由银行出资设立一个银行破产清算基金以有序关闭问题银行;最后,建立一个欧元区统一的存款保险机制,在银行破产时保护储户利益。新设立的欧元区统银行业监管机构将成为欧洲央行的下属机构,于2013年7月开始统一监管欧元区系统重要银行,2014年1月开始监管欧元区6000家银行和同意接受监管的非欧元区银行。该监管机构有权批准和撤销银行牌照,对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