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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法》规定书法艺术可以使用繁体字,教育部也认可本轮书法教育允许使用繁体字作为范本。尽管如此,仍然希望教学过程中关注繁体写法向简体写法延伸,以适应中小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要求。第二个层面则是书法艺术规范。在一般理解上,艺术是创造性的,不应设定什么『规范』。其实不然。一方面,任何艺术门类都有区别于其他艺术门类的自身特点,这些特点就构成其基本规范。例如,书法与绘画作为造型艺术,虽然都创造艺术形象,历史上也有『书画同源』的说法,但最终各自发展为独特的艺术门类。如果忽视其间的差别,利用早期汉字的象形特征以『绘画』的方式画出『龙』『虎』等形,即便使用的工具是笔墨宣纸,也不是书法。另一方面,艺术的创造性需要基础,艺术教育过程中过早强调创造性有可能导致学生失去对艺术基本规范的重视,从而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