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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国企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举措,但由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不全面不完整、会计资料内容不真实等诸多因素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不高、审计结论浮于表面,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较大。本文从工作实践出发,对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及原因进行了总结归纳,提出了规避审计风险,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措施。
【关键词】经济;责任;风险;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1)06-0074-2.5
一、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容易出现审计风险的环节
(一)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不全面不完整
我们在对下属单位领导进行离任审计的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提供的预算内财务收支的会计核算资料较为完整,而且从会计资料看,这些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也比较好。可实际上,各单位在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的同时,都依据自身特点开展了多种特色服务,特色服务形成了单位的预算外收入,部分单位的预算外收入未纳入财务账,而是入了私设的“小金库”。会计资料的不全面不完整,留下了审计风险隐患。
(二)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内容不真实
油田对社区实行以收抵支后的费用补贴的承包经营方式,社区对各物业管理公司、卫生院、学校等也采取类似的承包经营方式,这些基层单位的收入是通过服务量和服务质量来形成的。近几年来,尽管社区服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居民的消费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收费难成了很多基层单位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造成了收入的不确定性,而其成本并没有因为收入减少而降低,部分单位领导为确保全年承包经营目标的实现,在会计资料上大做文章,记假账、报假账的事时有发生。收入减少时就将一些已经发生的费用先不纳入核算,而收入增高时又虚列成本。因此,会计资料的不真实,严重影响到审计成果的真伪,无形中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了审计风险。
(三)被审计人任期时间长、情况复杂,导致审计风险的加大
从本校已审计过的离任领导看,一般任职期限是4-5年。因而这些单位形成的会计资料繁多,在确认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审计工作量较大,再加之近几年各单位都进行了减员增效、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等多项改革,部分单位的财务人员也进行了多次调整,新的财务人员对过去发生的一些经济事实说不清楚,这也给审计实施工作带来不少困难,潜在着审计风险。
(四)领导的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难以区分
从理论上讲,领导的主管责任是指未直接决策或直接经管的经济行为。领导的直接经济责任是指领导认同或批准的决定、规定和制度,或直接经办和直接签署的意见、直接签字报销或被明确告知又无反对意见的事项形成的经济责任。而实际工作中,两种责任很难区分。因为对领导干部直接经济责任进行区分和评价需要界定清楚个人责任,界定个人经济责任又要涉及到历史的与现实的、主观的与客观的、自主决策与集体决策以及环境等因素。所以在承担个人经济责任时会出现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现象,使得领导干部直接经济责任界定不准,审计风险加大。
(五)经济责任审计时间短、任务重,容易发生漏审
经济责任审计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在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由于审计人员少、任务重,一般以离任者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真实性作为主要内容,以每年四季度的会计资料、以材料费、维修费、办公费三项费用为审计重点,其他的时间和会计要素仅进行抽审。这样做容易使任期内的所有经济往来或漏审或审的不够深也不够透,导致离任者审计结果不完整,评价离任者的依据不充分,增大审计风险。
(六)依法定性处理难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最终的审计结果要落实到具体人,落实到具体人的具体责任上。而遇到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不一致时,则给定性处理带来了难度。如果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处理,被审计单位及离任领导又难以接受;如果不按规定处理,则会存在很大的审计风险。
(七)审计评价没有统一标准
审计评价没有统一的标准,使得审计部门做出的评价多种多样。如:离任领导与时俱进、锐意改革、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离任领导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全面完成经营任务;也有的在没有对离任领导任期内全部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时,就评价为“离任领导在任期内没有个人经济问题”等等。言过其实或不准确的审计评价,容易出现审计风险。
二、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措施
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政策性强而且时间紧任务重,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何防范和规避经济责任审计中产生的风险呢?我们在实践中应采取一些有效方法,来防范审计风险,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一)重视和加强审前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
经济责任审计前的调查必须对与责任人相关范围内所负责的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查。以查账为基本手段的审计不易分清是领导责任还是管理责任,是主管责任还是直接责任,因而要全面展开审前调查,广罗信息、精于筛选。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掌握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的总体状况,严格遵循审计工作规范,有针对性地制定严密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要做到全面、完整,杜绝出现覆盖间隙和遗漏问题。在制定审计方案的过程中,对于群众反映较多的情况要尤为重视,认真分析研究,不漏下一个线索。如不进行审前调查,往往会造成审计方案与实际情况脱节。特别在当前,会计信息不真,个别领导干部弄虚作假的情况下,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拟定尽可能完善的审计工作方案,便成为减少或回避审计风险的关键一步。
(二)规范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
要严格执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工作规范,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到最终审计决定等每个环节都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避免执法的随意性而引发风险。
(三)推行经济责任“承诺制”,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
全面推行经济责任“承诺制”,详细规定经济责任的具体内容,明确划分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由各单位负责人进行承诺,同时,尽快出台对违反“承诺制”的处理处罚办法,明确“承诺制”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对出具虚假、违法承诺的单位和个人既要追究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又要承担经济责任,使实行“承诺制”真正对被审计单位起到威慑作用,从而减少审计风险。
(四)把握重点、关键点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很多,要贯穿一条主线,紧扣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等。对存在的异常之处,如公司经理向审计人员撒谎或过分回避询问;当事人过分强调企业如何达到预算或目标;对审计人员表示出敌意或经常与审计人员争吵等等,就应该重点审查不能放过。
(五)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的审计
李金华审计长最近指出,对被审计单位弄虚作假,作假账、报假表等问题,揭露不了,长期失察,这就是我们当前最大的风险。李审计长的指示及时给经济责任审计敲了警钟。对于经济责任审计,不同的部门和单位审计的重点不同,但家底的真实即领导者管理的资产负债和资金状况的真实性,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因此,我们在审计工作中,要从检查会计信息和会计帐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入手,按照审计方案要求的工作程序,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分析,做好审计方案实施过程中的衔接工作,避免应查未查的现象发生。针对预算外收入进入“小金库”和个别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内容不真实的情况,加大会计资料真实性审计力度,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异常项目作为重点突破口,逐一落实。在会计信息和会计帐目真实完整的基础上再分析财务收支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从而做到审得透彻审得彻底,最大程度地减少审计风险。
(六)建立融洽协调的工作关系
实践经验说明,审计人员只有通过多次与被审单位接触,放下架子,碰到问题要多协商,建立融洽的工作关系,才能得到被审单位的积极配合,才能了解到实际情况。在审计实施前,要对被审单位全面了解,平时注意收集被审单位经济动态等有关资料;审计中要多方面听取情况,详细询问,审计签证时,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公平对话;审计结束,及时反馈审计意见,与被审单位对问题进行协商和探讨,以征求意见的态度出现。因此,只有通过平时审计接触,才能及时沟通,取得被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消除双方对审计带来的顾虑和摩擦,以达成共识,更好地实施审计和及时纠错。
(七)分清四方面的责任
一是分清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被审计对象对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应负全面责任,但并不是所有的责任都应由其承担。按照经济责任制的分工原则,领导干部只承担其主要分工负责的那部分责任或对其直接决定的事项负责,由其他领导成员主要分工负责的那部分责任,对被审计对象来说只是间接责任。二是分清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由于被审计对象谋取私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官僚主义等主观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属主观责任;因不可抗拒或国家经济改革中有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客观原因,使单位经济效益等受到影响的属客观责任。三是前任责任与后任责任。前任责任是前任领导任期内发生的延伸至本期造成的遗留问题,对此在审计过程中应加以剔除或特别说明,对被审计对象任期内处理以往遗留问题的成绩应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肯定。四是集体决策责任和个人行为责任。通常重大的决策应由集体讨论通过,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但如果领导干部在集体决策过程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或越权决策、私自决策,则由其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八)采取科学合理审计方法
一是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结合起来,并注意了解和掌握外部审计和财务检查、税务检查等方面的结论。通过建立被审计单位审计档案制度,将该单位的审计资料全部归入审计档案。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可以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随时调阅,避免重复劳动,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相关部门相结合。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则要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和党委的意见,由纪检、组织、监察、人事部门、审计机关组成的领导机构向审计机关提出书面委托建议,依法按有关程序对被审计对象实施审计。就是说,审计机关既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确定的审计项目计划中提出的各项专业审计任务,又要千方百计认真完成好当地党委、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构委托建议给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为了避免重复安排、重复进点,审计机关要主动与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部门联系沟通,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受理群众举报相结合,使专业审计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坚持分工与合作相结合的原则,打破内部专业审计“部门分隔”的专业壁垒,“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夺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业审计的双丰收;三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与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不是非要等到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全部经济责任“木已成舟”离任时才一次性“算总账”。如果在任中结合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对任期内领导干部经济活动中的经济责任分年度进行审计检查,既能起到“惩前”的作用,也能收到“毖后”的效果。这样既能避免企业领导人员在任期内问题累积成堆后“跨掉”,也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规范经济运行行为,教育、诫勉、挽救和保护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可以选择上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民意测验不称职票达三分之一以上或优秀、称职票合计不到三分之一的党政领导干部中先行安排,有条件的地方也可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先集中对任期时间长的如十年、八年、五年以上的领导干部分期分批审计,然后拓展到每年对所有拟审计对象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把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作为考核、奖惩、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而不是一种口号和形式。对被审计单位的年度财务真实性审计、年度承包经营审计与对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利用审计资源,缓解审计时间短、任务重与审计风险大的矛盾,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九)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的附加程序
经济责任审计都是由组织部门安排的,审计结果也是作为认定审计对象实绩和经济责任,并对之做出考核评价或处理的依据。在实施审计时,要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附加程序。比如,为全面充分地了解被审计者的意见,审计部门应该收集被审计者提出的其任期内的述职报告。这个附加程序可帮助我们审计部门找出其单位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从而确定审计重点。除按规定程序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外,还应该具有将审计报告向被审计者个人征求意见的附加程序,从而使审计结果更准确更客观,达到化解审计风险的目的。
(十)公正评价、防范风险
审计报告用词一定要准确、严谨、规范,必须用数据和事实来说明。审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用正确地分析理解能力,对查出的问题要提出合理恰当的处理处罚意见,处理起来要慎之又慎。
(十一)后续复核、趋零风险
为了进一步规避风险,要把好四关:法律关、政策关、程序关、质量关,相应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把它作为历史资料加以保存,便于今后调阅。
(十二)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增强防范审计风险的意识
审计风险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审计人员的素质不高,防范风险意识不强。我们应把审计干部的素质教育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广泛开展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业务能力、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建设一支刚直、廉洁、高效、严谨的审计队伍。
【参考文献】
【1】钟庆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M].
【2】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实施细则[N].
【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N].
【关键词】经济;责任;风险;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1)06-0074-2.5
一、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容易出现审计风险的环节
(一)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不全面不完整
我们在对下属单位领导进行离任审计的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提供的预算内财务收支的会计核算资料较为完整,而且从会计资料看,这些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也比较好。可实际上,各单位在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的同时,都依据自身特点开展了多种特色服务,特色服务形成了单位的预算外收入,部分单位的预算外收入未纳入财务账,而是入了私设的“小金库”。会计资料的不全面不完整,留下了审计风险隐患。
(二)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内容不真实
油田对社区实行以收抵支后的费用补贴的承包经营方式,社区对各物业管理公司、卫生院、学校等也采取类似的承包经营方式,这些基层单位的收入是通过服务量和服务质量来形成的。近几年来,尽管社区服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居民的消费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收费难成了很多基层单位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造成了收入的不确定性,而其成本并没有因为收入减少而降低,部分单位领导为确保全年承包经营目标的实现,在会计资料上大做文章,记假账、报假账的事时有发生。收入减少时就将一些已经发生的费用先不纳入核算,而收入增高时又虚列成本。因此,会计资料的不真实,严重影响到审计成果的真伪,无形中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了审计风险。
(三)被审计人任期时间长、情况复杂,导致审计风险的加大
从本校已审计过的离任领导看,一般任职期限是4-5年。因而这些单位形成的会计资料繁多,在确认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审计工作量较大,再加之近几年各单位都进行了减员增效、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等多项改革,部分单位的财务人员也进行了多次调整,新的财务人员对过去发生的一些经济事实说不清楚,这也给审计实施工作带来不少困难,潜在着审计风险。
(四)领导的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难以区分
从理论上讲,领导的主管责任是指未直接决策或直接经管的经济行为。领导的直接经济责任是指领导认同或批准的决定、规定和制度,或直接经办和直接签署的意见、直接签字报销或被明确告知又无反对意见的事项形成的经济责任。而实际工作中,两种责任很难区分。因为对领导干部直接经济责任进行区分和评价需要界定清楚个人责任,界定个人经济责任又要涉及到历史的与现实的、主观的与客观的、自主决策与集体决策以及环境等因素。所以在承担个人经济责任时会出现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现象,使得领导干部直接经济责任界定不准,审计风险加大。
(五)经济责任审计时间短、任务重,容易发生漏审
经济责任审计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在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由于审计人员少、任务重,一般以离任者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真实性作为主要内容,以每年四季度的会计资料、以材料费、维修费、办公费三项费用为审计重点,其他的时间和会计要素仅进行抽审。这样做容易使任期内的所有经济往来或漏审或审的不够深也不够透,导致离任者审计结果不完整,评价离任者的依据不充分,增大审计风险。
(六)依法定性处理难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最终的审计结果要落实到具体人,落实到具体人的具体责任上。而遇到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不一致时,则给定性处理带来了难度。如果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处理,被审计单位及离任领导又难以接受;如果不按规定处理,则会存在很大的审计风险。
(七)审计评价没有统一标准
审计评价没有统一的标准,使得审计部门做出的评价多种多样。如:离任领导与时俱进、锐意改革、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离任领导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全面完成经营任务;也有的在没有对离任领导任期内全部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时,就评价为“离任领导在任期内没有个人经济问题”等等。言过其实或不准确的审计评价,容易出现审计风险。
二、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措施
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政策性强而且时间紧任务重,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何防范和规避经济责任审计中产生的风险呢?我们在实践中应采取一些有效方法,来防范审计风险,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一)重视和加强审前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
经济责任审计前的调查必须对与责任人相关范围内所负责的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查。以查账为基本手段的审计不易分清是领导责任还是管理责任,是主管责任还是直接责任,因而要全面展开审前调查,广罗信息、精于筛选。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掌握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的总体状况,严格遵循审计工作规范,有针对性地制定严密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要做到全面、完整,杜绝出现覆盖间隙和遗漏问题。在制定审计方案的过程中,对于群众反映较多的情况要尤为重视,认真分析研究,不漏下一个线索。如不进行审前调查,往往会造成审计方案与实际情况脱节。特别在当前,会计信息不真,个别领导干部弄虚作假的情况下,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拟定尽可能完善的审计工作方案,便成为减少或回避审计风险的关键一步。
(二)规范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
要严格执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工作规范,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到最终审计决定等每个环节都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避免执法的随意性而引发风险。
(三)推行经济责任“承诺制”,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
全面推行经济责任“承诺制”,详细规定经济责任的具体内容,明确划分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由各单位负责人进行承诺,同时,尽快出台对违反“承诺制”的处理处罚办法,明确“承诺制”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对出具虚假、违法承诺的单位和个人既要追究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又要承担经济责任,使实行“承诺制”真正对被审计单位起到威慑作用,从而减少审计风险。
(四)把握重点、关键点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很多,要贯穿一条主线,紧扣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等。对存在的异常之处,如公司经理向审计人员撒谎或过分回避询问;当事人过分强调企业如何达到预算或目标;对审计人员表示出敌意或经常与审计人员争吵等等,就应该重点审查不能放过。
(五)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的审计
李金华审计长最近指出,对被审计单位弄虚作假,作假账、报假表等问题,揭露不了,长期失察,这就是我们当前最大的风险。李审计长的指示及时给经济责任审计敲了警钟。对于经济责任审计,不同的部门和单位审计的重点不同,但家底的真实即领导者管理的资产负债和资金状况的真实性,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因此,我们在审计工作中,要从检查会计信息和会计帐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入手,按照审计方案要求的工作程序,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分析,做好审计方案实施过程中的衔接工作,避免应查未查的现象发生。针对预算外收入进入“小金库”和个别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内容不真实的情况,加大会计资料真实性审计力度,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异常项目作为重点突破口,逐一落实。在会计信息和会计帐目真实完整的基础上再分析财务收支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从而做到审得透彻审得彻底,最大程度地减少审计风险。
(六)建立融洽协调的工作关系
实践经验说明,审计人员只有通过多次与被审单位接触,放下架子,碰到问题要多协商,建立融洽的工作关系,才能得到被审单位的积极配合,才能了解到实际情况。在审计实施前,要对被审单位全面了解,平时注意收集被审单位经济动态等有关资料;审计中要多方面听取情况,详细询问,审计签证时,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公平对话;审计结束,及时反馈审计意见,与被审单位对问题进行协商和探讨,以征求意见的态度出现。因此,只有通过平时审计接触,才能及时沟通,取得被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消除双方对审计带来的顾虑和摩擦,以达成共识,更好地实施审计和及时纠错。
(七)分清四方面的责任
一是分清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被审计对象对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应负全面责任,但并不是所有的责任都应由其承担。按照经济责任制的分工原则,领导干部只承担其主要分工负责的那部分责任或对其直接决定的事项负责,由其他领导成员主要分工负责的那部分责任,对被审计对象来说只是间接责任。二是分清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由于被审计对象谋取私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官僚主义等主观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属主观责任;因不可抗拒或国家经济改革中有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客观原因,使单位经济效益等受到影响的属客观责任。三是前任责任与后任责任。前任责任是前任领导任期内发生的延伸至本期造成的遗留问题,对此在审计过程中应加以剔除或特别说明,对被审计对象任期内处理以往遗留问题的成绩应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肯定。四是集体决策责任和个人行为责任。通常重大的决策应由集体讨论通过,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但如果领导干部在集体决策过程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或越权决策、私自决策,则由其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八)采取科学合理审计方法
一是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结合起来,并注意了解和掌握外部审计和财务检查、税务检查等方面的结论。通过建立被审计单位审计档案制度,将该单位的审计资料全部归入审计档案。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可以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随时调阅,避免重复劳动,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相关部门相结合。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则要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和党委的意见,由纪检、组织、监察、人事部门、审计机关组成的领导机构向审计机关提出书面委托建议,依法按有关程序对被审计对象实施审计。就是说,审计机关既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确定的审计项目计划中提出的各项专业审计任务,又要千方百计认真完成好当地党委、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构委托建议给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为了避免重复安排、重复进点,审计机关要主动与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部门联系沟通,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受理群众举报相结合,使专业审计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坚持分工与合作相结合的原则,打破内部专业审计“部门分隔”的专业壁垒,“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夺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业审计的双丰收;三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与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不是非要等到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全部经济责任“木已成舟”离任时才一次性“算总账”。如果在任中结合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对任期内领导干部经济活动中的经济责任分年度进行审计检查,既能起到“惩前”的作用,也能收到“毖后”的效果。这样既能避免企业领导人员在任期内问题累积成堆后“跨掉”,也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规范经济运行行为,教育、诫勉、挽救和保护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可以选择上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民意测验不称职票达三分之一以上或优秀、称职票合计不到三分之一的党政领导干部中先行安排,有条件的地方也可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先集中对任期时间长的如十年、八年、五年以上的领导干部分期分批审计,然后拓展到每年对所有拟审计对象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把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作为考核、奖惩、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而不是一种口号和形式。对被审计单位的年度财务真实性审计、年度承包经营审计与对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利用审计资源,缓解审计时间短、任务重与审计风险大的矛盾,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九)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的附加程序
经济责任审计都是由组织部门安排的,审计结果也是作为认定审计对象实绩和经济责任,并对之做出考核评价或处理的依据。在实施审计时,要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附加程序。比如,为全面充分地了解被审计者的意见,审计部门应该收集被审计者提出的其任期内的述职报告。这个附加程序可帮助我们审计部门找出其单位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从而确定审计重点。除按规定程序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外,还应该具有将审计报告向被审计者个人征求意见的附加程序,从而使审计结果更准确更客观,达到化解审计风险的目的。
(十)公正评价、防范风险
审计报告用词一定要准确、严谨、规范,必须用数据和事实来说明。审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用正确地分析理解能力,对查出的问题要提出合理恰当的处理处罚意见,处理起来要慎之又慎。
(十一)后续复核、趋零风险
为了进一步规避风险,要把好四关:法律关、政策关、程序关、质量关,相应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把它作为历史资料加以保存,便于今后调阅。
(十二)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增强防范审计风险的意识
审计风险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审计人员的素质不高,防范风险意识不强。我们应把审计干部的素质教育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广泛开展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业务能力、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建设一支刚直、廉洁、高效、严谨的审计队伍。
【参考文献】
【1】钟庆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M].
【2】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实施细则[N].
【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