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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科学革命和文化思想模式变革的大背景下,考察近代美国财产法理念的衍生及其特质:近代美国财产法理念是建立在17世纪科学革命对古代和中世纪有机论的批判中产生的机械-原子论主导思想模式基础上的,因而强调个人利益的支配地位。但在美国,意识形态从来都不是一元化的,财产法理念中的个人因素总是与社会因素连在一起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不是绝对排斥、一方独白,而是妥协共存、双方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