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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突破口,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机遇,摆上突出位置,取得了明显成效。4月23日至25日,国家发改委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工作组对山东省节能工作进行了考评,经考评,山东省2007年超额完成了节能目标。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健全节能工作领导体系,广泛发动,不断深入,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奖励先进、带动全面。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科技节能。重点抓好三大领域节能:企业节能、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
另外,山东省不断加大节能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节能水平。2007年全省17个市都设立了节能节水专项资金,可用资金达4.14亿元。省节能专项资金以节能节水技术改造、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淘汰落后产能和太阳能集热系统推广应用为重点,2007年支持了241个重大节能节水项目。围绕“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实施了“三个节能100项”(第一批),推广了50项重大节能技术、50项重大节能装备,建设50项重大节能示范项目。
山东省经贸委、省政府节能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启动了以“九大行动十创建”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九大行动”即: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节能减排青少年行动、节能减排企业行动、节能减排学校行动、节能减排军营行动、节能减排政府机构行动、节能减排科技与科普行动、节能减排农村行动、节能减排媒体行动。“十创建”即:创建节约型社区、节能环保家庭、青年节能减排标兵、职工节约环保标兵、节能减排企业家先锋、资源节约先进企业、节约型学校、节约型示范军营、节能环保办公区、节约型村镇。目前,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政府机构行动等均已取得明显效果。各市也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全民行动。
2008年是“十一五”承上启下年,也是中央确定的节能减排攻坚年。今后全省节能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国家节能部署,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节能降耗,确保完成万元GDP能耗降低4.5%的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加强节能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二是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并实施新增高耗能项目等量淘汰制度,关停小火电装机容量130万千瓦,淘汰水泥落后产能850万吨,关停5万吨以下全部草浆生产线。三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提高其在GDP中的比例。四是突出抓好103户国家和省千户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确保实现节能1014万吨标准煤,其中103户节能518万吨。五是抓好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节能。六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和再制造工作,以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为龙头,建立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七是加快修订《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完善节能法规体系,加强节能执法检查。八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齐鲁资源节约行”和“节能减排全民行动”。通过采取综合措施,把节能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面完成节能降耗任务。(提供:王庆)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健全节能工作领导体系,广泛发动,不断深入,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奖励先进、带动全面。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科技节能。重点抓好三大领域节能:企业节能、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
另外,山东省不断加大节能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节能水平。2007年全省17个市都设立了节能节水专项资金,可用资金达4.14亿元。省节能专项资金以节能节水技术改造、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淘汰落后产能和太阳能集热系统推广应用为重点,2007年支持了241个重大节能节水项目。围绕“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实施了“三个节能100项”(第一批),推广了50项重大节能技术、50项重大节能装备,建设50项重大节能示范项目。
山东省经贸委、省政府节能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启动了以“九大行动十创建”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九大行动”即: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节能减排青少年行动、节能减排企业行动、节能减排学校行动、节能减排军营行动、节能减排政府机构行动、节能减排科技与科普行动、节能减排农村行动、节能减排媒体行动。“十创建”即:创建节约型社区、节能环保家庭、青年节能减排标兵、职工节约环保标兵、节能减排企业家先锋、资源节约先进企业、节约型学校、节约型示范军营、节能环保办公区、节约型村镇。目前,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政府机构行动等均已取得明显效果。各市也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全民行动。
2008年是“十一五”承上启下年,也是中央确定的节能减排攻坚年。今后全省节能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国家节能部署,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节能降耗,确保完成万元GDP能耗降低4.5%的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加强节能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二是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并实施新增高耗能项目等量淘汰制度,关停小火电装机容量130万千瓦,淘汰水泥落后产能850万吨,关停5万吨以下全部草浆生产线。三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提高其在GDP中的比例。四是突出抓好103户国家和省千户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确保实现节能1014万吨标准煤,其中103户节能518万吨。五是抓好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节能。六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和再制造工作,以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为龙头,建立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七是加快修订《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完善节能法规体系,加强节能执法检查。八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齐鲁资源节约行”和“节能减排全民行动”。通过采取综合措施,把节能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面完成节能降耗任务。(提供:王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