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渔业纠纷的实质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世界各国对海洋权益的争夺,加强南海低敏感领域区域合作是近年来国内外学界研究南海渔业纠纷的主导性视角。该视角在中国的运用更多是规范层面的。“主权”理论可作为替代性视角。“主权”理论的建构和适用,说明国际法语境中的所有权不能与私法层面上的所有权等同。前者在本质上是主权,并非主权本身。历史性所有权是一国“确立主权”存在的证据,其内涵取决于国家如何行使主权,是对历史性权利的一种“建构权”。南海渔业权制度的构建应成为主权的一部分,南海争端的实质是对资源主权的认定。“主权”理论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