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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一批新税收政策、法规开始实施,为了尽快熟悉、掌握税收新政,本文对其进行解读。一、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主表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预缴月、季度税款时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预缴月、季度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新版纳税申报表对原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A、B类主表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