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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的物资采购由于采购过程、厂家选择、采购渠道、监督不力等方面的问题,采购价格偏高,应通过发挥价格监督机构专业化、信息化优势和事前控制、事中指导、事后监督的管理职能,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关键词 价格监督;物资采购;价格
中图分类号 F252.21
文献标志码 A
一、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物资采购仍沿用计划经济时代传统的采购方式,已不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采购过程。厂家的确定、价格的谈判、合同的签订、货款的结算都是由少数人经手,易形成暗箱操作。二是厂家选择。只在小范围的几个厂家选择订货,价格和质量的可比性小,不利于比质比价采购。三是采购渠道。有相当一部分物资从中间商采购,价格高而质量却得不到保证;另外,同一品种同时从多个厂家采购,形不成批量,价格居高不下。四是监督不力。内部价格审计部门,由于收集市场价格信息方式落后,对市场价格了解甚少,起不到价格监督作用。由于上述原因,物资的采购价格多为一般出厂价,达不到优惠出厂价,更谈不上集团批量优惠价。
物资的采购过程要经过质量鉴别、价格谈判、合同签订、货款结算4个阶段,由物资供应公司一家完成物资采购的全过程,其诸多弊端日益暴露出来,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资供应实行“三集中、三分离”(即人、财、物三集中,物资采购、价格审核、质量验收三分离)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机构的管理职能,不但有利于形成集团批量采购优势,有效降低采购成本,而且有利于实现物资采购专业化、质量管理技术化、价格监督信息化,可成为克服上述管理体制弊端的有力武器。
二、价格监督机构在物资采购中的作用与优势
一是人员专业化。价格监督机构一般是由有丰富的物资管理经验的业务骨干组成,他们有一定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可以有针对性地学习和钻研物资价格管理理论,学习和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的物资价格管理经验,有利于实现价格管理的专业化。
二是信息化。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网上收集市场价格信息,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化动态,预测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上网发布招标信息,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前来竞标。
三是避免人为因素。价格管理机构不与厂家和订购部门直接接触,可避免订购过程中吃、拿、卡、要等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价格监督机构在物资采购中管理职能的发挥
物资价格监督管理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指导、事后监督3个阶段,只有把握好每一个环节,才能真正发挥物资价格监督职能,显著降低企业的物资采购成本。
1 实行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必须具备3个条件:一是所要采购的应是大批量或价值高的产品;二是已形成买方市场;三是有资金保证。
物资招标采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采购部门、质量监督部门、价格监督部门等做大量的准备工作。采购部门要提供准确的需求计划,除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还应包括质量标准、安全性能等技术指标。价格监督部门上网发布招标采购信息,尽可能多地吸引厂商前来竞标。厂商数量越多、地域越广,招标采购的效果越明显。质量监督部门对前来竞标的厂商进行资格认证,防止质量低劣的产品进入生产过程。为使更多的物资形成批量优势。可采取一种物资年度一次招标采购,分批进货,既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又能减少储备资金占用。严格招标采购制度,使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同时,对暂时没有实行招标采购和达不到招标数量的物资,价格监督部门根据收集的市场价格信息和采购部门提供的物资比质比价信息表,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物资采购价格。
2 掌握价格信息
现在很多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一些产品甚至在一段时间内价格发生较大变动。当市场价格下降较大时,供货厂商为了自身利益不会主动提出修改合同价格,若采购部门由于不了解价格变动情况或其他一些人为因素而没有及时提出降低合同价格。就会对采购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样,当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时,供货厂商会主动提出修改合同价格,否则会自动终止合同,停止供货,这也会影响采购方的生产。因此,采购方应掌握合同价格的主动权,扭转被动局面。首先,价格监督部门应利用物资价格信息网,及时了解物资价格信息,并对价格变化动态进行综合分析,掌握市场价格变化的趋势。其次,在签订年度合同时,采购部门应注明:当市场价格变动达到某一幅度时,双方协商定价;当某种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动并达到一定幅度,对采购方不利时,价格监督部门应及时建议采购部门对合同价格重新商定。再次,当某种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并预测到未来一段时间内价格有较大的下降趋势时,价格监督部门应及时建议采购部门签订短期合同。
同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合同的其他条款发生变动(如安全性能、质量标准、规格型号、结算方式等)而引起合同价格变动时,价格监督部门也要对新的合同价格进行监督指导。
3 实施事后监督
加强监督正是为了督促执行、强化执行。如果没有严格的事后监督,前述的招标采购、比质比价采购和合同执行过程中市场价格变动给予的指导等切实有效的价格管理办法便形同虚设。价格监督部门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办法,及时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令采购部门立即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其监督的内容包括:不按合同价格执行,蓄意抬高物资价格的行为;不经批准、擅自变更合同条款内容的行为;不经价格监督部门审核,私自签订合同的行为;不经价格监督部门批准,无合同进货的行为。对以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对性质恶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价格监督制度得到认真执行。
实践证明,物资供应实行“三集中、三分离”管理体制后,通过发挥价格监督机构专业化、信息化等优势和事前控制、事中指导、事后监督的管理职能,可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显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就我集团公司的物资采购来看,从一般出厂价格到优惠出厂价格再到集团批量优惠价格,每个梯次价格可下降3%左右。配件和一些长线产品的降价幅度更大。通过价格监督管理,使物资招标规范化、市场价格收集信息化、价格管理专业化,1/3的物资采购价格达到了集团批量优惠价格,一半以上的物资采购价格达到了优惠出厂价格,大大节约了基建、维简、生产等采购资金。
关键词 价格监督;物资采购;价格
中图分类号 F252.21
文献标志码 A
一、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物资采购仍沿用计划经济时代传统的采购方式,已不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采购过程。厂家的确定、价格的谈判、合同的签订、货款的结算都是由少数人经手,易形成暗箱操作。二是厂家选择。只在小范围的几个厂家选择订货,价格和质量的可比性小,不利于比质比价采购。三是采购渠道。有相当一部分物资从中间商采购,价格高而质量却得不到保证;另外,同一品种同时从多个厂家采购,形不成批量,价格居高不下。四是监督不力。内部价格审计部门,由于收集市场价格信息方式落后,对市场价格了解甚少,起不到价格监督作用。由于上述原因,物资的采购价格多为一般出厂价,达不到优惠出厂价,更谈不上集团批量优惠价。
物资的采购过程要经过质量鉴别、价格谈判、合同签订、货款结算4个阶段,由物资供应公司一家完成物资采购的全过程,其诸多弊端日益暴露出来,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资供应实行“三集中、三分离”(即人、财、物三集中,物资采购、价格审核、质量验收三分离)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机构的管理职能,不但有利于形成集团批量采购优势,有效降低采购成本,而且有利于实现物资采购专业化、质量管理技术化、价格监督信息化,可成为克服上述管理体制弊端的有力武器。
二、价格监督机构在物资采购中的作用与优势
一是人员专业化。价格监督机构一般是由有丰富的物资管理经验的业务骨干组成,他们有一定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可以有针对性地学习和钻研物资价格管理理论,学习和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的物资价格管理经验,有利于实现价格管理的专业化。
二是信息化。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网上收集市场价格信息,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化动态,预测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上网发布招标信息,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前来竞标。
三是避免人为因素。价格管理机构不与厂家和订购部门直接接触,可避免订购过程中吃、拿、卡、要等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价格监督机构在物资采购中管理职能的发挥
物资价格监督管理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指导、事后监督3个阶段,只有把握好每一个环节,才能真正发挥物资价格监督职能,显著降低企业的物资采购成本。
1 实行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必须具备3个条件:一是所要采购的应是大批量或价值高的产品;二是已形成买方市场;三是有资金保证。
物资招标采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采购部门、质量监督部门、价格监督部门等做大量的准备工作。采购部门要提供准确的需求计划,除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还应包括质量标准、安全性能等技术指标。价格监督部门上网发布招标采购信息,尽可能多地吸引厂商前来竞标。厂商数量越多、地域越广,招标采购的效果越明显。质量监督部门对前来竞标的厂商进行资格认证,防止质量低劣的产品进入生产过程。为使更多的物资形成批量优势。可采取一种物资年度一次招标采购,分批进货,既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又能减少储备资金占用。严格招标采购制度,使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同时,对暂时没有实行招标采购和达不到招标数量的物资,价格监督部门根据收集的市场价格信息和采购部门提供的物资比质比价信息表,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物资采购价格。
2 掌握价格信息
现在很多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一些产品甚至在一段时间内价格发生较大变动。当市场价格下降较大时,供货厂商为了自身利益不会主动提出修改合同价格,若采购部门由于不了解价格变动情况或其他一些人为因素而没有及时提出降低合同价格。就会对采购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样,当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时,供货厂商会主动提出修改合同价格,否则会自动终止合同,停止供货,这也会影响采购方的生产。因此,采购方应掌握合同价格的主动权,扭转被动局面。首先,价格监督部门应利用物资价格信息网,及时了解物资价格信息,并对价格变化动态进行综合分析,掌握市场价格变化的趋势。其次,在签订年度合同时,采购部门应注明:当市场价格变动达到某一幅度时,双方协商定价;当某种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动并达到一定幅度,对采购方不利时,价格监督部门应及时建议采购部门对合同价格重新商定。再次,当某种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并预测到未来一段时间内价格有较大的下降趋势时,价格监督部门应及时建议采购部门签订短期合同。
同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合同的其他条款发生变动(如安全性能、质量标准、规格型号、结算方式等)而引起合同价格变动时,价格监督部门也要对新的合同价格进行监督指导。
3 实施事后监督
加强监督正是为了督促执行、强化执行。如果没有严格的事后监督,前述的招标采购、比质比价采购和合同执行过程中市场价格变动给予的指导等切实有效的价格管理办法便形同虚设。价格监督部门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办法,及时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令采购部门立即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其监督的内容包括:不按合同价格执行,蓄意抬高物资价格的行为;不经批准、擅自变更合同条款内容的行为;不经价格监督部门审核,私自签订合同的行为;不经价格监督部门批准,无合同进货的行为。对以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对性质恶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价格监督制度得到认真执行。
实践证明,物资供应实行“三集中、三分离”管理体制后,通过发挥价格监督机构专业化、信息化等优势和事前控制、事中指导、事后监督的管理职能,可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显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就我集团公司的物资采购来看,从一般出厂价格到优惠出厂价格再到集团批量优惠价格,每个梯次价格可下降3%左右。配件和一些长线产品的降价幅度更大。通过价格监督管理,使物资招标规范化、市场价格收集信息化、价格管理专业化,1/3的物资采购价格达到了集团批量优惠价格,一半以上的物资采购价格达到了优惠出厂价格,大大节约了基建、维简、生产等采购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