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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特性,决定了各地区民主法治发展状况的不同,少数民族地区表现得更为明显。对其民间纠纷解决新机制的探索,既有法理要求,又为实践需要。其纠纷的处理方式由于是本民族历史经验的积淀和总结,对其进行调查和思考,可望符合新机制建设的现实需要,若能使其与国家法融合,实现内升外连,对中国当代法治建设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必然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