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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内幕交易严重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交易基本原则,有悖于诚实信用的原则,也严重损害了证券市场的效益和效率。
本文通过分析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的损害,从请求权的基础、请求权主体、请求权金额等角度对我国内幕交易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确定进行初探,结合国内外有关请求权主体和请求权金额的确定方法,提出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损害赔偿请求权确定的构想。
研究指出内幕交易损害赔偿主体的认定可归结为:在内幕交易和内幕信息存在的时段内,进行了与内幕交易证券相同的反向证券交易,而导致损失的善意的反向投资者;在损害赔偿请求权金额的确定上,宜采用差价计算规则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