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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行业属于第三产业,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行业。尤其在经济全球化,资源配置集约化,电子商务深入经济各环节的今天,现代物流更显重要。在改革开放初期,为鼓励物流行业加快发展,从计划经济的物流水平迅速过渡到市场经济的物流水平,跟上商品供应的水平。国家曾鼓励个体运输户挂靠物’流企业,以致今日挂靠已成为普遍现象。但挂靠权责不一致的先天不足已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法律关系紊乱。由于对挂靠现象没有统一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各地法院对因挂靠产生的事故责任赔偿、所有权归属、保险理赔等相关法律纠纷处理原则理解不同,导致判决各异。而物流市场秩序混乱,服务质量下降的情况也突显出挂靠的弊端。挂靠车辆的交通事故占比也在逐年增加。不少地方主管部门已拟彻底清理物流行业的挂靠现象。对挂靠究竟是简单的一禁了之还是正视其存在的合理性,并予以引导、完善,是值得思索的问题。本文从挂靠的历史沿革着手,结合案例,旨在法律上对物流企业挂靠现象做一个梳理,对该现象是否适宜继续保持或改良提出自己的观点。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物流和物流企业的概念和历史发展。物流既是物品流动的过程,又是及时、准确、安全、控制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系统。物流企业则是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组织。第二部分,为挂靠的概念及成因。挂靠并非一个法律词汇。挂靠在我国物流行业的出现既有政策因素,也有经济因素。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挂靠的出现一方面契合了国家希望物流迅速发展的期望,又满足了物流企业与个体运输户的现实需求。第三部分,为挂靠的利弊分析。挂靠之所以能存在那么久那么广,说明其能让物流企业和个体运输户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双赢。但其权责不一致的弊端会导致物流企业的信誉和责任风险。第四部分,为挂靠所涉法律关系的分析。通过两个案例,并用商事外观主义分析挂靠双方对外的责任承担及其内外部法律关系。在挂靠的内部法律关系方面,区别挂靠与代理、挂靠与企业承包的不同,界定挂靠内部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处理原则。在挂靠的外部法律关系方面,分析挂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明确双方诉讼地位。并讨论挂靠双方与保险公司、挂靠车辆司机与挂靠双方法律关系及挂靠双方之间的追偿法律关系。第五部分,就如何治理挂靠现象提出一些设想,拟用特许经营、企业回购、个体独立或合并等方式改良挂靠现状。挂靠本身并没有错,问题在于挂而不管。所以,应当就挂靠不适应现代物流的弊端予以改善,使之转变为其他更适宜的法律关系,最终能使物流企业普遍存在的挂靠现象得已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