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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构式是人类语言中一个比较普遍的句法范畴,它通常由一个系动词引起,表达一种认定或断定关系。本研究主要讨论认定构式的一个重要类型:定指构式(specificational construction),研究主要涉及英语、汉语两种语言。英汉定指构式的句法形式可以概括为:XP be/是YP,表达的语义功能是“为XP所涉及的‘变量’穷尽性地指定一个‘值’(YP)”。根据定指构式的复杂性,本研究把它们笼统地分为“简单型”和“复合型”两种类型。前者的句法形式为"NP1be/是NP2”,其系动词前、后段均为名词短语,而后者则主要是指分裂构式和假拟分裂构式。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本研究立足英语定指构式的研究,但也讨论了汉语定指构式,不仅注重二者的比较,而且把汉语定指构式作为支持本研究基本理论假设的跨语言证据。本研究主要关注三个问题:(ⅰ)指构式具有哪些典型的句法语义特征?(ⅱ)定指构式的形式和意义是如何而来的?(ⅲ)英汉定指构式具有哪些共性与差异?研究的主要发现如下:第一,简单定指构式和复合定指构式都具有“认定”或“断定”的语义功能,它们都属于认定构式或断定构式的句法范畴。定指构式具有三个典型的句法语义特征:(1)系动词的前段和后段具有“变量”和“赋值”关系。由于定指构式系动词的前段所涉及的“变量”通常是或类似一个限定摹状词,因此其指称是“唯一”的。此时,根据Grice“合作原则”中的“量原则”,在定指行为中与“变量”对应的“赋值”也具有“唯一性”的蕴含。(2)定指构式具有“强制性的存在预设”。由于定指构式的前段具有限定摹状词的特征,同限定摹状词一样,具有“存在的预设”,即某事件已确实发生,所谓“定指”只是对该事件的某一方面进行认定;(3)定指构式具有“穷尽性认定”的构式义。这一整体意义不是其构成成分意义的简单相加,而是由NP1、NP2和系动词be进行语义整合的结果。第二,就句法形式而言,简单定指构式可能源于对认定构式构式图式的继承。这一过程也可能涉及“实例类比连接”,即对等同构式或述谓构式的类比参照。对英汉分裂和假拟分裂构式来说,它们主要源于对定指构式的最上层图式或核心图式"NP1be/是NP2”的垂直继承,同时还继承了名物化构式、主谓构式、系动词构式以及若干词汇构式的句法语义特征。就意义而言,由于定指构式的“变量”部分通常是或类似一个限定摹状词,而其“赋值”又是一个具有“指称性”的成分,这些特征与系动词be的认定功能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定指构式“穷尽性认定”的构式义。英汉分裂和假拟分裂构式通过构式图式的垂直继承获得了定指构式的“穷尽性认定义”。此外,由于英汉分裂和假拟分裂构式通常标记“对比焦点”,这使其“焦点”具有“排他性”的蕴含。因此,定指分裂和假拟分裂构式的构式义可以进一步概括为“排他性认定义”。第三,英汉语的简单定指构式和复合定指构式具有类似的功能。汉语界很少有人关注简单定指构式,对基本断定构式“NP1是NP2”的分类,王力(1957)“等同”和“归属”的二分法仍占主流。研究发现,关于英语简单定指构式“定指”、“述谓”和“等同”的划分同样适用于汉语简单定指构式。此外,由“是”和“的”构成汉语分裂和假拟分裂构式同样具有英语定指分裂和假拟分裂构式的典型句法语义特征,包括“强制性的存在预设”、“排他性”蕴含、“变量一赋值”关系等。总的说来,同英语定指构式相比,汉语定指构式的形式更为复杂,表达的意义也更加丰富。需要注意的是,英汉分裂构式和假拟分裂构式并不是总是对应的。有时,一个英语分裂构式译成汉语只能以假拟分裂构式的形式出现。这也可以看出,在汉语中分裂构式和假拟分裂构式的区分并不明显。本文认为,定指构式所表征的定指行为是一种普遍的语义行为。本研究较为系统地探讨了英汉定指构式的句法语义特征,并通过构式语法理论所倡导的“图式继承性”和“语义整合原则”来解释定指构式的形式和意义的产生理据。本研究不仅为定指构式的形式和意义的来源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也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构式的图式层级理论,拓展了构式语法的研究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