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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是国家间刑事司法合作的重要途径之一,与其他制度一起,为打击犯罪、维护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引渡的主体是主权国家,个人在引渡中只是作为被引渡的客体存在,但随着国际人权运动的发展,个人的人权主体地位得以彰显,引渡中的人权保障问题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人权方面的重要公约,虽然不是专门的引渡公约,但其中关于人权保障的条款是各缔约国在引渡实践中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是,并非所有的条款在引渡中都是适用的。
在引渡的不同阶段,《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被请求引渡人提供了什么样的保障?公约所提供的保障是通过哪些方式来实现的,缔约国受到公约什么样的约束,人权受到侵犯时个人可以如何进行救济?公约的规定对中国的引渡实践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对上述问题的分析和回答,构成了本文的主要内容。
本文分为五章:
第一章首先从引渡的产生及演变、引渡的概念,以及引渡与人权保护三个方面,对引渡进行简要的概述。
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别针对引渡的不同阶段,对引渡过程中和引渡执行之后的人权保护问题,结合公约的具体规定和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案例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
第四章是对《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的实施机制的介绍,并着重分析人权事务委员会对引渡中人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第五章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对中国与公约的关系和公约对中国引渡实践的影响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最后是论文的结语部分,对文章的主要内容进行概括,并指出中国应在引渡的立法、司法等方面作进一步完善,在引渡中切实履行人权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