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土地出让金制度的雏形形成于1987年,发展至今不过26个年头。虽然时间不长,但土地出让金制度的存在盘活了曾一度僵化的土地市场,在市场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大大提高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促使我国的土地使用向集约化方向发展。1994年进行分税制改革后,土地出让金的存在更是为地方政府弥补巨大的财政缺口、缓解财政压力起到了正面的作用,并逐渐成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土地出让金的规模迅速膨胀,引发了一系列的财政、经济、金融、社会乃至生态问题。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过度依赖,对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的理性扩张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对土地出让金及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展开一系列的研究。本文以探讨我国土地有偿出让制度的发展历史为起点,解释土地出让金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必然性。通过对土地出让金制度的理论依据的阐述,揭示土地出让金及相关制度的本质特点。并通过对土地出让金制度的三个历史发展阶段的描述和分析,梳理出土地出让金制度从无至有的历史过程,并介绍其发展现状,体现其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接着,本文分别从分税制改革的影响、竞争性地方政府的存在和土地所有制的角度出发,对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第二财政”的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本文认为,分税制改革造成的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失衡,导致了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过度依赖。地方政府作为“理性人”,凭借其在土地一级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土地资本化就成为地方政府生财的捷径。另外,本文对土地出让金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的机理进行了阐述,为数据分析时选取变量提供了理论依据。通过对1987-2010年的总量数据进行时间序列分析,得出土地出让金与国内生产总值存在长期协整关系,对经济发展确实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同时,通过对1999-2010年的省级面板数据的分析,一方面验证了土地出让金与地方生产总值呈现出“倒U型”的特点,证明这一经济增长方式的不可持续性;另一方面,通过对东、中、西三大区域的分别回归,证明土地出让金作用的地区差异性,表明未来政策的制定必须因地制宜。基于上述研究,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必须对我国地方的财税体系进行改革,建立土地财产税体制,稳定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其次,要加速地方政府的角色转换,改变政府经营城市、盲目扩张的观念。并推进政绩评价体制的改革,促使地方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谋求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建议正确看待土地出让金的作用。既要看到其对地方经济增长做出的贡献,又要正视其导致的资源配置、分配不公及不可持续等相关风险,不断完善相关的管理机制,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营造健康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