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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作为以工业发展为先导,促进城市化进程的特殊区域,对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尚处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后发的城市来说,开发区土地作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资源,其可持续利用的矛盾不容忽视。一方面,后发城市借以开发区作为地区经济的增长极,大量引进各种企业进区,造成开发区出现有企业无产业的现象,不能严格按照规划实现开发区的土地利用,开发区土地利用不够集约;另一方面,由于开发区中效益好、技术密集的企业较少,而后发城市的开发区内出现住宅、商业等用地比例逐渐增多,导致开发区用地结构混乱;此外,后发城市的开发区市场化程度也较低,使得国家经济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失。江苏省共有开发区123个,其中处于先发的苏南地区55个,苏中26个,处于后发的苏北42个,后发城市的开发区在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下能否持续带来经济增长,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因此,研究后发城市的开发区土地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问题具有重要而迫切的现实意义。本文研究江苏省后发城市的开发区土地可持续利用问题,主要从评价开发区土地利用可持续性的角度出发。以系统理论、增长极理论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为基础,通过对开发区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现状阐述,具体对处于后发城市的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处于先发城市的武进经济开发区的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现状进行比较分析。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开发区土地可持续利用系统、功能以及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选择适合后发城市的开发区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并以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案例,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和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对开发区土地可持续利用水平进行定量评价。通过对结果的分析,提出了针对后发城市的开发区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