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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我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人员的伤亡、财产的损失不仅成为人们心里的痛,也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而且随着人类不断扩张、破坏自然界,自然灾害的破坏能力也在不断增强。我国政府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总能第一时间响应、抢险救灾,解放军战士们更是以“舍小家,为大家”的奉献精神谱写了一段段可歌可泣的英雄史诗。政府虽是自然灾害救助中的主导者,可毕竟人力物力资源有限,加上自然灾害救助内容、形式多种多样,单靠政府已无法满足受灾区群众的各种需求。汶川地震之后,民间组织如一股清泉般涌现出来,他们在汶川地震救灾各个阶段、不同救灾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让我们看到了民间组织参与自然灾害救助的潜在力量。民间组织作为社会公益力量的集合体,开始承担起一些政府不愿做或是做不好的服务性工作,弥补了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不足。我国民间组织起步较晚,且在很长时间内行政力量对他们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导致这些组织在参与自然灾害救助过程中碰到了不少困难与问题,因此,如何帮助民间组织摆脱困境,鼓励他们在自然灾害救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各界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第一章先是理清了民间组织相关概念,再对国内外民间组织参与自然灾害救助的理论研究及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我国研究现状提出了未来研究的方向。第二章分析我国自然灾害救助体制和民间组织现状,为中心内容的展开打下基础。第三章是本文的第一个重点,先是简要介绍了民间组织在汶川地震不同阶段的表现,以及两个典型民间组织在汶川地震中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民间组织参与自然灾害救助的困境,并深入探析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第四章借鉴日本经验,完善的民间组织和自然灾害救助法律体系、人性化的预防措施以及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合作机制,都是我国可以学习的地方。因此,针对我国国情,提出加强公民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完善我国相关立法以及加强民间组织与政府合作的建议。第四章是本文的创新点,探讨了自然灾害不同阶段“自助、共助、公助”的合理配置问题,并构建了我国民间组织参与自然灾害救助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