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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状况直接关系市场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它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和核心。无论从社会还是从企业的角度看,企业信用已不仅仅是个道德问题、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法律问题。因此缺乏法律制度的企业信用必是软弱无力的,也不可能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信用体系。
本文从信用的概念、社会信用体系的构成等方面着手对法律视野下的企业信用进行了全方位分析,阐述了企业信用与个人信用和政府信用的关系。介绍了目前我国企业信用法律制度的迫在眉睫,对企业信用利益的法理基础进行了论证,详细分析了我国目前企业信用缺失的原因。对制约建立企业信用制度的法律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并结合征信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建立企业信用法律化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设置、内容和实施措施等提出了自己的初浅看法。
通过本文的论证和分析,以期能对企业信用法律制度的理论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企业信用立法工作鼓与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