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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是对公司内部权力如何划分、如何监督以及如何提高运行效率的制度框架体系,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而CEO制度的出现和发展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也是对生产关系的创新。新兴的生产关系能有效推动生产力的发展,CEO制度也是如此。CEO制度是公司制发展的必然产物,人力资本不但获得产权回报,还在公司中取得“王侯将相”般的核心地位。CEO制度是对公司治理结构创新的结果,它有效解决了公司规模过大而造成的信息交流滞后、董事会决策效率低下、决策层和执行层脱节等问题。CEO以其专业的管理知识、工作经验和创造力很好地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CEO制度在欧美几十年的发展历程表明,在该制度下的董事会和CEO的权力重新分配时有效的。我国的上市公司有不少设有CEO职位,但是现行法律对CEO的任聘条件、产生方式、权利与义务、激励与约束机制尚未作出相关的具体规定。特别是在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严重的公司,CEO只是大股东、内部控制人的代言人,无法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在设计我国的CEO制度时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但是也要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不能简单的照搬照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队伍建设,“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需要,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以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一支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CEO作为最主要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如何造就一批优秀的CEO人才队伍?如何才能让CEO制度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呢?如何才能保证大权在握的CEO不滥用权力呢?本文试着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部分是“CEO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历史变迁”,本部分着重讲述CEO制度产生的时代背景以及形成的多重原因,CEO的概念,确立CEO制度的价值所在。第二部分是“CEO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律地位”,本部分着重讨论CEO的法律性质以及它和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CEO的权利和义务,CEO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等。第三部分是“我国CEO制度的发展困境以及建立该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本部分重点分析CEO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困境以及建立该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CEO制度具体的立法建议”,主要研究在我国确立CEO制度立法模式之选择以及如何具体完善对CEO的激励和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