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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社会现代化的今天,中国在全世界发展中国家里处于了领先地位。然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也面临经济转型的问题,其首要问题之一就是贫困问题。特别是当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已经成为了世界关注的焦点之一,而且其也成为世界反贫困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后更是如此。吉林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农业人口众多,农村贫困人口面临的生活问题比较严重。研究吉林省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在贫困治理的不断努力下吉林省的贫困状况得到了根本的改变,但是伴随着经济的进步和社会政策进一步的实施,吉林省贫困状况出现了新的趋势,包括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并存、物质贫困与精神贫困并存、以及贫困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并存等现象。这些现象的产生来自于目前吉林省农村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如贫困线过低,保障对象瞄准机制出现偏差,轻视人力资本投资,扶贫投资漏出率高,扶贫行动缺乏非政府组织和贫困人口的参与等等。发展型社会政策主张利用有限的社会福利支出提高贫困群体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发展型社会政策作为一种积极的治理贫困的社会福利政策,开始在解决社会问题中广泛应用,并产生了积极效果。本文研究在进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收集了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大量文献,以及有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规。在这个过程中,笔者找出了我国现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多方面的问题,并对发达农村地区贫困治理和城市贫困治理的成功经验进行分析比较,提出了发展型社会政策在未来农村贫困治理中应用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了诸项对策。通过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载体的反贫困治理;通过对农村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投资为依托,以基于社会地位、关系网络和社会资源为支持的发展型社会政策反贫困;逐步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口的生活幸福感指数,提高治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