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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同时又是一种弱质产业。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生产方式的变革受客观因素干扰较强。正是由于农业的这种基础地位和弱质性特征,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农业均采取了一系列扶持保护政策,以促进农业稳定健康发展。农业综合开发是目前我国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战略性措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改造中低产田为主,挖掘现有耕地的潜力,注重保护天然林、草地和湿地等资源;综合运用各种节水技术和措施,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通过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推进退耕还林还草,扶持草场改良,治理水土流失,防治风沙危害,复垦工矿废弃地等,能够有效地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同时,农业综合开发具有区域性、综合性的优势,有利于统筹规划生态环境建设,实行跨省区、跨流域的项目管理,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综合效益。农业综合开发通过对资源的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提高现有农业资源的利用率,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推动了我国农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有利于我国农业在国际境竞争中逐步占据优势,在竞争中不断提高整体效益,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农业综合开发为我国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起到了牵动和突破作用,为我国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达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新世纪,农业综合开发又肩负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历史使命。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只有农村全面实现了小康,才能说明我们国家真正实现小康。本课题的研究对政府完善支持、保护农业的机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理论方面阐述了农业综合开发的含义、原则以及在新形势下实行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对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其中包括财政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并以辽宁省为例,对其投入情况、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剖析。第三部分是农业综合开发财政管理的国际经验与启示。综合美国、日本、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