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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实施的《合伙企业法》为有限合伙企业奠定法律基础以来,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已成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的新型投资机构。由于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起步晚,发展至今仅有6年的光景,因此,实践经验的不足与法律制度的缺陷表现较为明显。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运行直接牵涉到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方方面面,因此,需要采用系统化、多维度的思维审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借鉴英美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对策。 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引言”,以资本投资市场为视角,阐述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意义和价值、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重点与创新点。 第二部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概述”,通过对学界现有观点的分析,界定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内涵,详细阐述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基本特征、运作模式与制度优势。 第三部分“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现状与法律制度障碍”,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结合现实案例分析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现状,全面深入剖析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立法、运行、监管和救济四个方面的法律制度障碍。 第四部分“英美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的考察与启示”,仔细考察英美发达国家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制度,结合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梳理出英美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部分“完善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制度的建议”,从整体宏观出发,系统地提出完善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立法、运行、监管和救济四个方面的法律制度的对策。 第六部分“结语”,进一步说明需要整体系统地梳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制度,并表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紧迫性与艰难性,本文的探讨仅仅是一次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