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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以后,我国先后完成了分税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努力平衡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以下发项目资源的方式实现农村公共服务产品的正常供应。随着这种项目形式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突出,农村地区诸如乡村公路、桥梁、池塘、沟渠灌溉、文化活动广场、村庄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部以项目的形式进行建设、落实,并形成对项目资源深层性的依赖,进而使得项目治村在事实上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方式。这种“项目制”也在实质上对中国乡村社会的治理生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项目资源已然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本文是对鄂东刘村进行的个案研究。本文通过对刘村所做的大量的实地调查和资料文献的比对研究,在马克思主义农村建设思想的基础上,剖析项目治村在刘村开展的具体现状、面临的困境及发展的对策,进而探讨项目治村模式长久持续的关键因素。事实上刘村之所以形成项目治村模式,关键在于已经形成了村级核心力量、村级发展目标指引、源源不断的项目资源以及多方协作参与的治理结构。但是这种项目治村模式实质上是在特殊国情特殊历史阶段形成的特殊治理形式,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多问题,如刘村存在村三委成员自身问题突出、项目治村人才挖掘不够、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资金配套严重缺乏以及农村资源开发不足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本文研究认为,农村的长久持续健康发展还得依赖于其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要求农村要坚持以现代农村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核心,打造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以规范的制度为基础,保证良好的治理秩序;注重村级发展规划,强化集体经济;加强社会多元力量的参与以及农村资源的深度开发。通过分析与研究,本文认为项目治村模式的最终归宿还是要走集体经济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