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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新预算法获得通过,给予省级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合法性。之后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就地方政府举债主体、方式、规模、程序提供了具体的实行方式。伴随着地方经济发展,财政支出不断扩大,相应的债务规模也随之增加。在债务余额限额管理的条件下,省级地方政府以自发自还的方式发行债券,为缓解地方债务提供了可行性。 本文详细介绍了省级地方政府债务的分类、成因以及地方债券的发展历史并阐述地方债务与债券的相互关系。借助地方债务管理的相关理论基础包括西方公债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分析影响地方债务规模的影响因素,例如地方经济发展、财政分权的存在不合理、地方政府的行政规模、地区间的竞争关系以及央行的财政政策。从而在新形势下探究影响地方债券发行量的影响因素,包括地方财政缺口、省级地方可担保财政收入、地方政府信用风险、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地方债务限额以及新增限额。利用KMV模型的推导与改进,以广西地方政府为例进行实证研究,测算出未来4年发行债券的安全规模。继续推测广西债券的融资比例以及未来4年的财政缺口,以债务余额限额为约束,进一步确定广西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合理安全区间。最后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