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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员额制改革工作,最近一直是理论界乃至实务界关注的焦点。2014年,法官员额制改革在我们国家开始进行,并在全国首选了7个省市地区进行试点,2015年11省市进入第二批试点,2016年,除上述省市地区外,开始推行第三轮试点,截止到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法院基本完成了员额法官的遴选工作。然而,纵观我国法官员额制改革工作,我们不难发现,从试点到全面铺开,有了三年左右的时间,突出效率的同时,我们也会有所忧虑,那就是,法官员额制改革工作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在全国铺开,究竟存在哪些问题。笔者以法官员额制改革为切入点,首先探讨了法官员额制概念、发展历程、现实意义;其次,通过分析了法官员额制改革各试点方案,以及对相关学者的观点归纳总结,提出当前我国法官员额制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员额比例、确立标准不明确、“案多人少”矛盾;员额遴选标准不统一;法院内部人员分类与分流管理不到位;缺乏法官员额考评、退出机制等问题。最后,针对上述法官员额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员额定编模型,适当提高员额比例等五项完善措施,从而促进员额制改革工作长久运行,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