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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辅导员大多没有专业的心理专业知识,但是他们长期工作在学生管理的第一线,对于学生问题最有发言权,因此完全可以依照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方面的经验来进行学生的心理危机的干预。而对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也是保持高校稳定与和谐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 心理危机干预的三级网络体系
第一层:指挥决策层,即学校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相关政策、部署工作、指导协调、重大问题决策等。
第二层:一线工作层,即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其主要职责是分别从专业和行政角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三层:学生骨干,即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主要职责是从心理角度关注同学、适度开展营造和谐、关爱氛围的心理活动,发现同学中的心理问题和危机苗头并及时上报,在危机事件处理中协助学校开展相关工作。
综合来看,学生和教师在心理危机干预网络体系中只占一层,而学工人员占到两层,虽然第三层并没有学工人员的直接参与,但是与学生联系最为密切的还是学生工作者。学生进行相关危机报告也是直接向学生工作者报告的。由此可见心理危机的干预从始至终都离不开学生工作者的工作。
每年新生在来校报道时都要进行心理健康水平筛查,比较常用的是SCL—90、UPI等。该向测试基本上都是由学校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等负责学校心理健康的部门来主持,各系予以配合。筛查结果由心理健康主管部门将向各院系反馈。能进入心理咨询中心主动寻求帮助的学生毕竟是很少的一部分,那么在心理咨询室之外,大量的最基层的工作就都留给了学生工作者。对于筛选出来的危机对象所在院系要重点关注,对其学习、生活上出现的重大变故要及时掌握并记录在案,院系要为其营造关心友爱的学习生活氛围。对于经评估列为高危预警对象的学生,院系要高度关注,并落实一名或多名学生骨干、明确具体任务,在辅导员及专职心理老师的指导下给予当事学生必要的帮助或看护。
平时辅导员要主动走近那些被确定为危机对象的学生,嘘寒问暖,协助他们解决问题,让其体会到集体的温暖和爱,给予强有力的支持,让他们也能认识到自己的价值。许多学生在心理咨询室里的咨询效果很好,但是一回到班级和寝室,又回到缺乏强有力支持系统的环境。同时我们还要和学生家长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因为家长有知情权,要做好通话记录,告诉他们针对学生的问题,学校已经做了什么、还要做什么、家长应该配合学校做什么。
辅导员要从行政角度要求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每周施行零报告制度,将工作细分到每个人。辅导员也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学工部门的相关领导,以便及时、准确地做出相应决策。
二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在每年春季和秋冬季换季、新学期开学、法定长假过后,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相对较多,因此在这些时段应提高警惕。有以下情况的学生应作为我们重点关注的学生。
1 直接或间接提出要自杀的学生。
2 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3 患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
4 身体患有严重生理疾病。
5 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性伤害、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6 存在严重睡眠障碍。
7 学习成绩不理想或因考试失败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8 因失恋而遭受严重打击的人。
9 人际互动比以前明显增加或明显减少的学生。
10 家庭贫困、经济负担重、严重自卑的学生。
11 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的学生。
12 经常酗酒或网络成瘾的学生。
13 转系、休学、降级或近期遭受处分的学生。
14 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有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15 非常担心毕业后就业问题或毕业生的学生。
16 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从而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习努力但仍然无法通过考试的学生;
17 在心理健康普查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18 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
由于政工人员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心理学培训,因此对于这部分学生只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及时上报。后续的事情由心理学专业老师来进行处理。对于一些重症类心理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等光靠行政干预和心理咨询、思想政治教育都无能为力。在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转介。转介不是推卸责任,而是为了学生的利益。但在此过程中我们遇到最大的阻力是来自家长方面的。在中国的社会文化氛围普遍歧视精神疾病的情况下,如何做通家长的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我们是学生家长会怎么想?学校如何才能使我们心里踏实?这些做法真的是为了学生好而不是把学生推出校门?这个时候就是政工人员起作用的时候。首先应该先稳定家长情绪,消除家长和学生的病耻感。同时必须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在什么时候哪一个学生出现了问题,作为基层工作者是如何去处理的,都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是否上报给相关领导、是否联系了心理健康教师、学生的心理档案是否调出等等。
三 心理危机行政干预的具体措施
1 对于诊断患有抑郁症的学生,要以药物治疗为主,辅导员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尊重科学。坚持遵医嘱治疗等。对于病情严重,必须摆脱压力环境,可视情况做休学处理。
2 对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发作者应及时送高水平精神卫生机构治疗,短时间内不能治愈者应做休学处理。
3 对尚未经心理疾病或精神病诊断,发生心理行为失常而危及他人安全或严重干预他人正常学习生活或学习秩序的学生,要及时派人看护、送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诊治。
4 对确知有实施自杀企图或行为的学生应立即安排不少于3人、24小时监护并通知家长到校。采取各种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寝室、事件现场等各种不安全因素;若危机正在发生,保卫处、校医院应及时赶到现场负责现场秩序和救护工作。
5 对列为高危预警对象的学生应以妥善的方式与家长沟通,以征得家长的配合。获得更多的有利预防危机或治愈疾病的信息;对患有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其他情感性精神障碍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必要时建议家长到学校协商配合治疗等相关适宜。
四 心理危机事件的善后处理
从主观上我们不希望学生危机事件甚至是自杀的发生,但如果此类事件一旦发生,作为学生工作者我们应该如何去应对呢?
1 家属接待与疏导
恶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后,首先就要通知学生家长来校处理相关事宜,并派专人安顿学生家长,与家长协商相关事件的处理。在此刻必须安抚好家长的情绪,可以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专业性的处理。家长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会使原有的事件影响进一步扩大,甚至有可能会导致家长心理危机的产生。
2 指定专人对校内外通报相关情况对相关学生开展心理疏导
我们要关注心理危机现象,但不应炒作心理危机事件。适度的报道可以引起各界关注,而对相关专家的访问可提供深入的分析,找出事件的起因、处理及防范的方法,避免更多的悲剧。但目前社会媒体大多对此类事件进行缺乏责任心的炒作报道,由此可能带来“传染式”的反应。自杀高危者受到以上影响会对自己情况相近的自杀者产生身份认同,并模仿对方的方法来“解决问题”。报道越多。被模仿的机会也就越大。因此对于自杀学生身边的同学、朋友、尤其是同寝室的学生我们必须要为其安排团体心理辅导,并且要重点关注这些学生。必要的时候可以联系家长或找专人进行看护以防止危机事件的进一步扩大。还要再次进行危机排查,对一些危机高危人群进行及时和有效的干预,防止发生模仿自杀的事件发生。
3 生命和死亡教育
辅导员应充分发挥自己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优势,比如说在日常思想教育和活动中进行大学生生命观的教育,所谓生命观教育是帮助学生认识生命、欣赏生命、尊重生命、珍惜生命,提高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的教育活动。与此同时还要从正面进行死亡教育,了解死亡的终极意义,建立正确的死亡观,从价值层面关注死亡。同时可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合理科学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以及未来的职业生涯,使学生对自己的未来有一个明确的规划。辅导员有责任唤起大学生积极的人生动力并促进学生积极投入到预防与干预自杀的社会活动中来。
总的来说,心理危机事件是小概率事件,不会消失,不会凭主观工作的努力就能避免。虽然我们对学生的心理危机事件不要求做到尽善尽美,但是尽职尽责确实一定要做到的。因工作制度不落实、接到危机报告没有及时上报或没有布置相关工作而造成学生自杀的,相关负责人要承担一定责任是一个方面。但一个大学生的大学生的生命陨落对其家庭造成的伤害确实时无法弥补的。因此说大学生的相关心理危机干预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一点都不为过。
参 考 文 献
[1]杨长春.浅析大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J].中山大学学报
论丛,2004年第2期.
[2]郭兰,等.大学生心理危机及预警系统研究[J].中国地质
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
[3]安少华.试论转型期大学生的心理危机及其对策[J].中
国高教研究,2004年第5期.
[4]蔡哲.大学生心理危机及干预策略[J].陕西师范大学教
育学报,2000年第3期.
一 心理危机干预的三级网络体系
第一层:指挥决策层,即学校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相关政策、部署工作、指导协调、重大问题决策等。
第二层:一线工作层,即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其主要职责是分别从专业和行政角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三层:学生骨干,即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主要职责是从心理角度关注同学、适度开展营造和谐、关爱氛围的心理活动,发现同学中的心理问题和危机苗头并及时上报,在危机事件处理中协助学校开展相关工作。
综合来看,学生和教师在心理危机干预网络体系中只占一层,而学工人员占到两层,虽然第三层并没有学工人员的直接参与,但是与学生联系最为密切的还是学生工作者。学生进行相关危机报告也是直接向学生工作者报告的。由此可见心理危机的干预从始至终都离不开学生工作者的工作。
每年新生在来校报道时都要进行心理健康水平筛查,比较常用的是SCL—90、UPI等。该向测试基本上都是由学校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等负责学校心理健康的部门来主持,各系予以配合。筛查结果由心理健康主管部门将向各院系反馈。能进入心理咨询中心主动寻求帮助的学生毕竟是很少的一部分,那么在心理咨询室之外,大量的最基层的工作就都留给了学生工作者。对于筛选出来的危机对象所在院系要重点关注,对其学习、生活上出现的重大变故要及时掌握并记录在案,院系要为其营造关心友爱的学习生活氛围。对于经评估列为高危预警对象的学生,院系要高度关注,并落实一名或多名学生骨干、明确具体任务,在辅导员及专职心理老师的指导下给予当事学生必要的帮助或看护。
平时辅导员要主动走近那些被确定为危机对象的学生,嘘寒问暖,协助他们解决问题,让其体会到集体的温暖和爱,给予强有力的支持,让他们也能认识到自己的价值。许多学生在心理咨询室里的咨询效果很好,但是一回到班级和寝室,又回到缺乏强有力支持系统的环境。同时我们还要和学生家长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因为家长有知情权,要做好通话记录,告诉他们针对学生的问题,学校已经做了什么、还要做什么、家长应该配合学校做什么。
辅导员要从行政角度要求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每周施行零报告制度,将工作细分到每个人。辅导员也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学工部门的相关领导,以便及时、准确地做出相应决策。
二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在每年春季和秋冬季换季、新学期开学、法定长假过后,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相对较多,因此在这些时段应提高警惕。有以下情况的学生应作为我们重点关注的学生。
1 直接或间接提出要自杀的学生。
2 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3 患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
4 身体患有严重生理疾病。
5 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性伤害、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6 存在严重睡眠障碍。
7 学习成绩不理想或因考试失败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8 因失恋而遭受严重打击的人。
9 人际互动比以前明显增加或明显减少的学生。
10 家庭贫困、经济负担重、严重自卑的学生。
11 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的学生。
12 经常酗酒或网络成瘾的学生。
13 转系、休学、降级或近期遭受处分的学生。
14 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有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15 非常担心毕业后就业问题或毕业生的学生。
16 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从而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习努力但仍然无法通过考试的学生;
17 在心理健康普查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18 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
由于政工人员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心理学培训,因此对于这部分学生只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及时上报。后续的事情由心理学专业老师来进行处理。对于一些重症类心理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等光靠行政干预和心理咨询、思想政治教育都无能为力。在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转介。转介不是推卸责任,而是为了学生的利益。但在此过程中我们遇到最大的阻力是来自家长方面的。在中国的社会文化氛围普遍歧视精神疾病的情况下,如何做通家长的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我们是学生家长会怎么想?学校如何才能使我们心里踏实?这些做法真的是为了学生好而不是把学生推出校门?这个时候就是政工人员起作用的时候。首先应该先稳定家长情绪,消除家长和学生的病耻感。同时必须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在什么时候哪一个学生出现了问题,作为基层工作者是如何去处理的,都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是否上报给相关领导、是否联系了心理健康教师、学生的心理档案是否调出等等。
三 心理危机行政干预的具体措施
1 对于诊断患有抑郁症的学生,要以药物治疗为主,辅导员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尊重科学。坚持遵医嘱治疗等。对于病情严重,必须摆脱压力环境,可视情况做休学处理。
2 对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发作者应及时送高水平精神卫生机构治疗,短时间内不能治愈者应做休学处理。
3 对尚未经心理疾病或精神病诊断,发生心理行为失常而危及他人安全或严重干预他人正常学习生活或学习秩序的学生,要及时派人看护、送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诊治。
4 对确知有实施自杀企图或行为的学生应立即安排不少于3人、24小时监护并通知家长到校。采取各种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寝室、事件现场等各种不安全因素;若危机正在发生,保卫处、校医院应及时赶到现场负责现场秩序和救护工作。
5 对列为高危预警对象的学生应以妥善的方式与家长沟通,以征得家长的配合。获得更多的有利预防危机或治愈疾病的信息;对患有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其他情感性精神障碍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必要时建议家长到学校协商配合治疗等相关适宜。
四 心理危机事件的善后处理
从主观上我们不希望学生危机事件甚至是自杀的发生,但如果此类事件一旦发生,作为学生工作者我们应该如何去应对呢?
1 家属接待与疏导
恶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后,首先就要通知学生家长来校处理相关事宜,并派专人安顿学生家长,与家长协商相关事件的处理。在此刻必须安抚好家长的情绪,可以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专业性的处理。家长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会使原有的事件影响进一步扩大,甚至有可能会导致家长心理危机的产生。
2 指定专人对校内外通报相关情况对相关学生开展心理疏导
我们要关注心理危机现象,但不应炒作心理危机事件。适度的报道可以引起各界关注,而对相关专家的访问可提供深入的分析,找出事件的起因、处理及防范的方法,避免更多的悲剧。但目前社会媒体大多对此类事件进行缺乏责任心的炒作报道,由此可能带来“传染式”的反应。自杀高危者受到以上影响会对自己情况相近的自杀者产生身份认同,并模仿对方的方法来“解决问题”。报道越多。被模仿的机会也就越大。因此对于自杀学生身边的同学、朋友、尤其是同寝室的学生我们必须要为其安排团体心理辅导,并且要重点关注这些学生。必要的时候可以联系家长或找专人进行看护以防止危机事件的进一步扩大。还要再次进行危机排查,对一些危机高危人群进行及时和有效的干预,防止发生模仿自杀的事件发生。
3 生命和死亡教育
辅导员应充分发挥自己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优势,比如说在日常思想教育和活动中进行大学生生命观的教育,所谓生命观教育是帮助学生认识生命、欣赏生命、尊重生命、珍惜生命,提高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的教育活动。与此同时还要从正面进行死亡教育,了解死亡的终极意义,建立正确的死亡观,从价值层面关注死亡。同时可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合理科学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以及未来的职业生涯,使学生对自己的未来有一个明确的规划。辅导员有责任唤起大学生积极的人生动力并促进学生积极投入到预防与干预自杀的社会活动中来。
总的来说,心理危机事件是小概率事件,不会消失,不会凭主观工作的努力就能避免。虽然我们对学生的心理危机事件不要求做到尽善尽美,但是尽职尽责确实一定要做到的。因工作制度不落实、接到危机报告没有及时上报或没有布置相关工作而造成学生自杀的,相关负责人要承担一定责任是一个方面。但一个大学生的大学生的生命陨落对其家庭造成的伤害确实时无法弥补的。因此说大学生的相关心理危机干预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一点都不为过。
参 考 文 献
[1]杨长春.浅析大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J].中山大学学报
论丛,2004年第2期.
[2]郭兰,等.大学生心理危机及预警系统研究[J].中国地质
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
[3]安少华.试论转型期大学生的心理危机及其对策[J].中
国高教研究,2004年第5期.
[4]蔡哲.大学生心理危机及干预策略[J].陕西师范大学教
育学报,200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