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实训课程设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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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模拟法庭实训是开展法学实践教学的主要方式之一,目前,存在多种实训模式,为更好地发挥模拟法庭实验教学的效果,各法学院系最好将模拟法庭实训作为一门课程进行设置。
  关键词模拟法庭 实践教学 实训模式
  基金项目:本项目获贵阳学院2009年度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资助。
  作者简介:杨正华,贵阳学院法律系讲师;邓峰、曲妍,贵阳学院法律系。
  中图分类号:G633.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4-236-02
  
  一直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比较偏重对法学理论的传授,实践教学相对薄弱,培养出的学生难以适应社会的要求。近年来,模拟法庭被大多数法学院系作为开展实践教学的主要方式之一,本文拟结合我院法律系的实践教学情况对模拟法庭的课程设置模式作以下的探讨。
  一、模拟法庭简介及课程设置现状
  目前我国法学界对模拟法庭含义的认识并不统一,狭义的模拟法庭通常指法律职业技能训练的实践场所,是法律实践活动的物质条件。广义的模拟法庭通常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指为了培养法学专业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一种实训方式,具体点说是在真条件下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虚拟模仿和再现。本文比较认同广义概念,但笔者认为,作为一门实训课程进行开设,模拟法庭的界定还应该更宽泛一些,不应仅限于模拟庭审,而应该按照法律职业的不同特点,按法官、检察官、律师职业的不同工作内容为实训环节的一种实训活动。
  由于模拟法庭在我国的发展尚不够成熟,各高校法学院系开展模拟法庭的模式也不尽相同,概括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模式。
  (一)独立课程模式
  在我国已经有一些法学院把模拟法庭单独设置课程,如贵州大学在法律硕士的培养中把模拟法庭作为一门选修课在研二的时候开设,学分2分,共计32学时。把模拟法庭设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列入教学计划,给予相应的学分。这种模式在我国法学院系中属少数。
  (二)辅助性教学环节模式
  也有一部分法学院系把模拟法庭设置为理论教学课程的辅助性教学环节。这类课程不单独设学分,而是依附于其他的课程设立,主要是依附于诉讼法的课程,不再单独给予学分。
  (三)集中实践环节模式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法学专业必修实践教学内容,一般包括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许多法学院系把模拟法庭作为专业实习的一种形式,以集中实践的形式举行,给予学生相应的学分。如我院法律系的模拟法庭目前就是作为一种集中实践来进行,属于实习的一部分。由于贵阳学院法律系成立时间晚,在模拟法庭实训这个环节上还是以集中进行为主,每学年开展一次,目前开展了三界模拟庭审活动,参与班级不限,当然主要要求是高年级的学生参加,实训合格后,由指导老师给予相应学分。
  (四)隐性课程模式
  隐性课程是非正式课程,指的是模拟法庭不列入法学院的教学计划,不设学分,不作为课程表里的课程,不定期地举行。类似于第二课堂活动,甚至有时由学生自己活动,老师偶尔指导。
  相比较而言,笔者认为独立课程模式更具有优越性,这种模式首先要求将模拟法庭实训列入教学计划,具有较强的规范性,作为课程设置必然要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也具有系统性和针对性,与其他理论课程相互结合,互相促进,有利于更好的培养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践能力。辅助模式和隐形模式由于没有独立的学分,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方面就是很大的问题,而集中实践模式受教学实习计划的影响,在时间上无法定期举行,难以保证教学效果。目前,我院法律系模拟法庭实训课程也在积极向独立课程模式转化。
  二、模拟法庭实训课程设置的必要性
  在以上几种模式中,独立课程模式具有自己的优越性,笔者认为,有必要将模拟法庭实训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进行开设,理由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是我国法学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我国绝大数高校法律院系培养的都是应用型法律人才,只有极少数培养的是研究型人才,面对这样的实际,法学教育不应该仅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更应该训练学生作为法律职业者必备的技能和素质。目前,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比较重视对法学专业学生进行职业训练,培养职业技能。而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受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造就出的学生有知识而无技能,毕业之后难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因此实践性教育应该是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二)将模拟法庭实训作为一门课程开设有自己的优越性
  其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几方面,一是要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这样可以保证该门实训课程能够得以按时的完成;二是要拟定相应的教学大纲,目前,国家相应教育部门就模拟法庭实训应包括哪些内容还没有固定下来,一般都是各高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比如硬件设施、师资条件等来设定相应的教学内容,但基本共识是至少要完成一次完整的模拟法庭审判,这样就可以保证该门课程得以按质的完成。
  (三)模拟法庭实训作为一种仿真训练,能够较好的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具有较好的实践意义
  1.模拟法庭实训课程能够调动学生学习其他理论课程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方式通过活生生的案例教学活动,使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中去,主动地去探求新知识,提高学习的兴趣。
  2.模拟法庭实训能够使学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巩固专业知识。在模拟法庭的实训过程中,必然会涉及相应的实体知识和程序知识,通过实践,知识的理解就会变得简单。
  3.模拟法庭实训能够提高学生的对社会的认知能力。模拟法庭让学生在模拟的案件环境中熟悉、掌握具体的程序过程,较直接地面对法律实践问题的考验,模拟法庭所采用的案例都来源于社会生活实际,一般都具有典型性、时代性,在具体的案件处理中,就要求学生从政治、法律、经济、文化、风俗、伦理等各个角度去研究、分析,这会使学生立足于法律对案例进行全方位的思考,使其思维超出法学的范畴,深刻分析社会生活。
  4.模拟法庭实训能培养学生的角色意识,能增加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对学生毕业后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意义重大。
  三、模拟法庭实训课程的主要环节
  模拟法庭实训课程内容丰富,主要以案例分析、制作法律文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模拟审判为主,最后都是通过模拟审判集中展现。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一)明确目标及选择模式
  明确教学目标是实施模拟法庭教学的重要前提。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多种模式。根据模拟效果,可分为表演型、宣传型、模仿型、实战型;根据模拟形式,可分为舞台式、法庭式、网络式;根据案件内容,可分为民事类、刑事类和行政类;根据模拟角色的协同情形,可分为面对面式和背对背式等。不同的模拟法庭模式,实现的目标有所不同。
  (二)选择适当案例
  模拟法庭案例的选择,一般应当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1)案件存在明显的争议点。为了实现庭审对抗,让学生能在激烈的对抗中培养能力,所选案件应当存有明显争议点。(2)案情涉及的证据种类。为了便于学生深刻了解各类证据的特点及运用规则,所选案件中涉及的证据种类最好能覆盖现行诉讼法规定的所有证据种类。(3)案件有一定的难度,模拟法庭审理时间适中。案件有一定的难度,是激发学生兴趣和求知欲望的重要保障。但是,案情也不能过于复杂。
  (三)模拟法庭教学的组织
  具体包括有:(1)分派角色。学生是模拟法庭的主体。作为教学活动的诉讼角色分配,既要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达到教学目标的全面实现。同时也要体现程序公正的精神。(2)引导学生分析案情,准备诉讼材料。参与学生根据案情与角色的需要,准备相应的法律文书材料。(3)开庭审理。开庭审理的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模拟法庭参加人员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教师和其余的学生进行旁听。
  (四)总结与反馈
  模拟法庭审判结束后,教师和学生对模拟庭审活动进行全面地总结或讨论,让亲自参加庭审的同学及旁听的同学分别发表对庭审的意见。在了解和整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教师对庭审过程和庭审表现进行综合性点评,肯定教学成果,解决教学疑问,启示学生更深人地学习和研究。
  四、我院开设模拟法庭实训课程的可行性
  与其他的专业理论课相比,模拟法庭实训不同于传统的课堂教学,具有自己的特殊性,有很高的硬件要求和软件要求。就我系的条件来看,目前完全可以独立开设模拟法庭实训课程。
  (一)硬件条件
  进行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最重要的物质条件就是拥有一个设备齐全、功能完整的模拟法庭实验室。2006年,学院为我系建设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多功能模拟法庭,总投资29万元,面积100余平方米,能容纳旁听人数130余人。该法庭完全是模仿法院的法庭设计的,配备有国徽、审判桌椅、法锤、桌牌,以及法官袍、检察官服、法警制服、律师袍等专门服装,还配备有电脑、投影仪、录像机等设备。这为我系模拟法庭实训课程的开设提供了良好的硬件基础。
  (二)师资力量
  一般来说,从事实践课教学的老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司法实践经验,从事过相应的司法实务工作。二是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必须兼备程序法和实体法知识,并能够将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目前,负责我系模拟法庭实训课程的教学人员中,4人均具有律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兼职律师实务,其中1人曾担任法官并具有8年的审判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项目组成员学历也普遍较高,均受过比较良好的法学教育。这为我系开设模拟法庭实训课程提供了较好的人力基础。
  (三)经费保障
  模拟法庭实训课程的教学不同于其他课程的地方就是在运行过程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费用,要想较好开展此项教学活动,就必须要有充足的经费保障。作为新升格没多久的本科院校,学院领导对学生实践技能训练非常重视,目前,学院教务处每年都有实践技能专项经费拨付给各系,这为我系开设模拟法庭实训课程提供了较好的经费支持。
  (四)制度条件
  模拟法庭实训作为实验课程系列,要保证其得以正常运行,缺少不了相应的制度支撑。目前,我系已制定了《模拟法庭实验室管理制度》,《模拟法庭实验室使用规则》,《模拟法庭卷宗制作办法》等制度。
  此外,自模拟法庭建成后,我系在近三年已开展了三届模拟法庭实践技能活动,均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为模拟法庭实训的深入开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经过项目组成员反复讨论,也制订完成了《模拟法庭实训课程教学大纲》,这为我系开设模拟法庭实训课程提供了较好的内容支撑。
  
  参考文献:
  [1]于晓丽,高云鹏.“模拟法庭”课程设置分析.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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