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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俗称衙门,是古时的“县政府”,是县官用来征税纳粮、听讼断狱、教化百姓、兴学科举、办理事务之地方。在封建国体中,县衙的地位极其重要,有“县之不稳,国之动荡;县之不贡,国无钱粮”之说。善于理政的清雍正皇帝就曾这样说过:“牧令乃亲民之官,一人之贤否,关系百姓之休戚,故得其人则民生被泽,而风俗日淳;不得其人则民生受累,而风俗日薄。”可见,县衙之重要,不言自明。
县衙,最早见于战国《周礼注疏》,上有“以八法治官府”的记载,可见县衙初为县府。县府在国体中的行政区划,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所设。当时秦朝推行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扩建至四十多郡,郡以下设县,真正具有行政区域管理意义上的县府应始于秦朝。官府后又被称为衙门,大致起始于唐,盛于宋,沿用至明清,距今约1000多年的历史,而据考衙门又是由“牙门”演变而来。
县衙,为古代的地方行政中心,以风水之理论,县衙总是建在势高、向阳、居中、交通便利的城池中心之地,以千尺为势,百尺为形,定中轴线立大堂,然后再以大堂向前后左右严谨有序地展开,成为古时一个庞大的建筑群体,象征着受命治理辖区的四方百姓。
有趣的是在这庞大的建筑群里,大都建有依附着县衙的监狱,也就是说,监狱是建在了县衙里。监狱在封建社会的国体里,是权力的象征。古时的县衙“行刑不分”,县衙里的知县既是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同时也是审讯罪犯和管理监狱的最高司法长官。可见,古时的县衙是集权于一身。
县衙里的监狱,均设于大堂西南仪门之外(坤位),故也有“南监”之俗称。当然,也有不建于西南方而建于东南方的,像河南的叶县县衙监狱就是建于县衙的东侧,这或许是古时监狱的一个特例。
县衙里的古监狱,据目前有实物遗址可考的,应首推密县县衙的监狱为最早,也最为典型。密县县衙位于现已改为新密市的密县老城区。密县,先秦时为西周所封小国,汉初置密县,县治在县城东30里之大隗镇,隋大业十二年(公元616年)迁至法桥堡,即新密老城。
整个密县县衙的建筑雄伟壮观。县衙为五进院落,布局严谨,厅堂轩敞,气势雄伟,规模之大、保存之完整为中州地区罕见,为封建时代县级官署衙门的实物标本。以密县县衙的中轴为线,分别建有钟鼓楼、照壁、大门、仪门、戒石坊、月台、大堂、二堂、三堂和大仙楼等建筑。
县衙的监狱就建在县衙的西侧,第一、第二进院的两侧,系隋代的监狱建筑,始建于隋代大业十二年(公元616年),与县衙共历经了隋、唐、宋、元、明、清、民国等7个朝代,距今已有1400年的历史。
监狱布局合理,错落有致,集中体现了古代监狱庄重肃穆的威严气势。
监狱大门位于仪门前甬道的西侧,呈拱圆形,拱门正中书写“监狱”二字。监狱建筑采用的是青砖灰瓦,虽经历代沿用整修,至今仍保持明清的建筑风格,成为中国古代监狱建筑的标本和中国古代监狱建筑人文的实物见证。上千年的围墙高达3米,围墙厚近0?郾8米,上面还攀着密密的铁丝网。监狱建筑由围墙、岗楼、外监、内监、刑房、班房、狱神庙等部分组成。
监狱内有两大庭院,外监临时关押嫌疑犯,内监关押重刑犯人,现存部分为男牢、女牢,共有25间。系砖木结构,门窗均为粗木厚板构制。2个监舍都有庭院,内监的庭院现种植蔬菜等作物。男牢面积大小不一,男牢最大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最小的约20平方米,内部结构也有差异,有的设土炕,有的则是地铺。女牢面积普遍较小,凡涉嫌犯罪或已被判决的女犯均关押在内监女牢。男女牢房阴暗潮湿,阳光不足。狱房内设有刑房,现刑房内存有“站笼”、“老虎凳”、“夹板”等常用刑具。
被关押于监狱里的罪囚,由设在大堂里的县官听讼断狱,自理的案件一般施行以责罚,即笞杖的刑罚,而对命案等刑事案件,州县官虽都有审理之责,但都由县官先审。县官引用律例条款,进行定罪量刑,然后逐级上报作为定案的依据。古时的行刑主要是笞、杖、徙、流、死的封建五刑制,被判案定罪的囚徒,被拘押在监狱的很少,因此建在县衙里的监狱都很小,实际只容百十号罪囚而已。
令人称奇的是,密县县衙监狱历经7个朝代,新中国成立后,改为新密县看守所,1994年县政府公布县衙(当然也包括县衙里的监狱)为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作为关押与监禁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一直沿用至2002年底才迁往新址,结束其历史使命。像使用的年代如此之长,跨越历史的朝代如此之多,而且至今还保存完好,这在中国监狱的历史上,乃至在世界监狱的建筑史上也是极为鲜见的,堪称为中国监狱一大奇迹,被称为“中国监狱之最”。现为新密县人民政府文物保护单位,正在进行抢救性保护。
其次,更为有趣的是,在密县县衙仪门前的甬道两边各建有莲池一座。莲池,取廉耻之谐音,呈长方形,面积约二三十余平方米,池中长有莲花。据说莲池是罪犯劳役之作,莲藕也是由罪犯栽培,象征着罪犯知廉耻明事理之意,喻意着隋朝统治阶级“以文教化”罪犯的一种思想意识。当然,莲池建在甬道两边,与刻有“公生明”的戒石坊,对入府理事办案的县官来说,也有一种警示与教育之喻意,作为一种官场的规戒,望官员能廉洁奉公、洁身自好、为民办事。
到了宋朝,仍然沿袭县衙监狱之俗。宋朝的府司西狱,据资料表明,也是县衙里的监狱之一绝。
开封府又称南衙,建于五代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北宋时因宋王朝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的兴起与发展,开封府跃为首都的“天下首府”而辉煌百余年。
“开封府”的府司西狱,因包龙图扶正祛邪而誉满天下。开封府依北宋《营造法式》而建造,以正厅、议事厅、梅花堂为中轴线,辅以天庆观、潜龙宫、清心楼、明礼院,以及牢狱等50多座大小殿堂。开封府当时设有5所牢狱。其中一所设在开封府衙署内西南角,由司录司直接管理,这就是本文所言的“府司西狱”。
宋代建筑以木结构为主,风格纤巧、华丽而富于变化。而府司西狱是砖石构建,一律“开窗户”通风,设有典狱房、狱神庙、死牢、男女牢房等,用于临时关押犯罪嫌疑人和证人的地方,相当于现在的看守所。囚徒被判刑之后,死刑犯等待执行外,其他获刑的囚徒往往都会被押往外地服刑。府司西狱的安全防范设施较为独特,牢房中不仅设有铁丝网,而且在死牢中设有隔层的流沙墙,用于防范囚徒的逃跑。死牢门上设有狰狞的狴犴像。同样,在牢狱中也设有狱神庙,供奉着狱神皋陶。
府司西狱的原址已融入中原大地,在以宋代开封府衙为原型而建造的文化游览区内可以领略到府司西狱的修复场景。
元朝时期的县衙监狱,可能要数位于河南内乡县城东大街中段北侧的内乡县衙监狱了。该监狱始建于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距今也有700多年的历史。当年县衙的部分建筑已不复存在,而县衙监狱位于坐北朝南的县衙的西南部,占地南北430多米,东西230多米。现存各类房舍20多间,中为一个独立的小院,四周高墙环绕。狱内也有狱神庙,庙中供奉狱神皋陶塑像,布局结构同其他县衙监狱完全相似,分为内监、外监、男女监。另有趣的是,三堂前的对联格外引人注目,对联曰:“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其警世之言,发人省醒,为此内乡县衙也是名声大噪,1984年被批准为国内惟一的县衙博物馆,享有“天下第一衙”之美称,1996年11月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古监狱设在县衙里,是古代监狱一种独特的司法现象,是古代“诸法合体”之结果,更是封建统治之象征。河南的密县县衙为之最,河南的府司西狱为之名,内乡县县衙为之誉,与河南相邻的山西县衙里的监狱——苏三监狱,却也是“相映成趣”“相得益彰”。
苏三监狱,位于山西洪洞县城内,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距今已有64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现存的一座保存较为完整的明代县衙监狱。因京剧《玉堂春》的主角名妓苏三曾被监禁于此而闻名天下,俗称“苏三监狱”。
现经重修后的苏三监狱位于县政府大院的西南角,为长方形院落,占地1000多平方米,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为办公区和陈列区,南部为牢房区,面积496平方米。牢房区的西部两边建有对称的共12间普通牢房,东边是四合院,为女囚和死囚的牢房,系窑洞式砖砌房屋,院子中央有水井、水槽等,水井也称为“苏三井”。走廊正对的半腰上嵌着一个砂岩雕刻的小神龛,这是囚犯供奉的狱神庙。走廊东面一道狱门的门头上有貌似虎头的狴犴画像,以及低矮狭小的“死人洞”。监狱每进都有两道门,两层围墙,墙垣高耸,墙内灌有黄沙,以防囚徒破墙逃跑。整个监狱建筑威严肃穆,凝重神秘。
苏三监狱在清康熙年间毁于地震,清光绪年间重修,解放后沿用至1957年洪洞县看守所成立,“文革”时被拆除。1984年在原址上重新修复,系西北民居建筑风格,结构合理,设计精巧,以木结构砖瓦房屋为主,现为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当然,县衙里的古监狱,还可以再例举如下,如与苏三监狱建于同一年代的叶县县衙监狱,由男监、女监、死牢、水牢4个部分组成的监狱狱房保留得也是相当完整,共有房17间,分3行,南北排列。其他设施与县衙监狱大抵相同,惟一与众不同的是,狱房建于东边,而不是建在县衙西南方向的坤位,坐西向东,由此可见,风水理论至明代的微妙变化。
县衙里的古监狱,是封建社会里的一种“文化”,演绎的是封建时代的监狱行刑理念与王权思想。封建社会毕竟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种社会制度,随着封建制度的灭亡,封建制的县衙监狱也就在中国的土地上销声匿迹,留下的只是那种交织着古时文明与残虐的无声的文化韵味……
县衙,最早见于战国《周礼注疏》,上有“以八法治官府”的记载,可见县衙初为县府。县府在国体中的行政区划,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所设。当时秦朝推行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扩建至四十多郡,郡以下设县,真正具有行政区域管理意义上的县府应始于秦朝。官府后又被称为衙门,大致起始于唐,盛于宋,沿用至明清,距今约1000多年的历史,而据考衙门又是由“牙门”演变而来。
县衙,为古代的地方行政中心,以风水之理论,县衙总是建在势高、向阳、居中、交通便利的城池中心之地,以千尺为势,百尺为形,定中轴线立大堂,然后再以大堂向前后左右严谨有序地展开,成为古时一个庞大的建筑群体,象征着受命治理辖区的四方百姓。
有趣的是在这庞大的建筑群里,大都建有依附着县衙的监狱,也就是说,监狱是建在了县衙里。监狱在封建社会的国体里,是权力的象征。古时的县衙“行刑不分”,县衙里的知县既是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同时也是审讯罪犯和管理监狱的最高司法长官。可见,古时的县衙是集权于一身。
县衙里的监狱,均设于大堂西南仪门之外(坤位),故也有“南监”之俗称。当然,也有不建于西南方而建于东南方的,像河南的叶县县衙监狱就是建于县衙的东侧,这或许是古时监狱的一个特例。
县衙里的古监狱,据目前有实物遗址可考的,应首推密县县衙的监狱为最早,也最为典型。密县县衙位于现已改为新密市的密县老城区。密县,先秦时为西周所封小国,汉初置密县,县治在县城东30里之大隗镇,隋大业十二年(公元616年)迁至法桥堡,即新密老城。
整个密县县衙的建筑雄伟壮观。县衙为五进院落,布局严谨,厅堂轩敞,气势雄伟,规模之大、保存之完整为中州地区罕见,为封建时代县级官署衙门的实物标本。以密县县衙的中轴为线,分别建有钟鼓楼、照壁、大门、仪门、戒石坊、月台、大堂、二堂、三堂和大仙楼等建筑。
县衙的监狱就建在县衙的西侧,第一、第二进院的两侧,系隋代的监狱建筑,始建于隋代大业十二年(公元616年),与县衙共历经了隋、唐、宋、元、明、清、民国等7个朝代,距今已有1400年的历史。
监狱布局合理,错落有致,集中体现了古代监狱庄重肃穆的威严气势。
监狱大门位于仪门前甬道的西侧,呈拱圆形,拱门正中书写“监狱”二字。监狱建筑采用的是青砖灰瓦,虽经历代沿用整修,至今仍保持明清的建筑风格,成为中国古代监狱建筑的标本和中国古代监狱建筑人文的实物见证。上千年的围墙高达3米,围墙厚近0?郾8米,上面还攀着密密的铁丝网。监狱建筑由围墙、岗楼、外监、内监、刑房、班房、狱神庙等部分组成。
监狱内有两大庭院,外监临时关押嫌疑犯,内监关押重刑犯人,现存部分为男牢、女牢,共有25间。系砖木结构,门窗均为粗木厚板构制。2个监舍都有庭院,内监的庭院现种植蔬菜等作物。男牢面积大小不一,男牢最大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最小的约20平方米,内部结构也有差异,有的设土炕,有的则是地铺。女牢面积普遍较小,凡涉嫌犯罪或已被判决的女犯均关押在内监女牢。男女牢房阴暗潮湿,阳光不足。狱房内设有刑房,现刑房内存有“站笼”、“老虎凳”、“夹板”等常用刑具。
被关押于监狱里的罪囚,由设在大堂里的县官听讼断狱,自理的案件一般施行以责罚,即笞杖的刑罚,而对命案等刑事案件,州县官虽都有审理之责,但都由县官先审。县官引用律例条款,进行定罪量刑,然后逐级上报作为定案的依据。古时的行刑主要是笞、杖、徙、流、死的封建五刑制,被判案定罪的囚徒,被拘押在监狱的很少,因此建在县衙里的监狱都很小,实际只容百十号罪囚而已。
令人称奇的是,密县县衙监狱历经7个朝代,新中国成立后,改为新密县看守所,1994年县政府公布县衙(当然也包括县衙里的监狱)为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作为关押与监禁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一直沿用至2002年底才迁往新址,结束其历史使命。像使用的年代如此之长,跨越历史的朝代如此之多,而且至今还保存完好,这在中国监狱的历史上,乃至在世界监狱的建筑史上也是极为鲜见的,堪称为中国监狱一大奇迹,被称为“中国监狱之最”。现为新密县人民政府文物保护单位,正在进行抢救性保护。
其次,更为有趣的是,在密县县衙仪门前的甬道两边各建有莲池一座。莲池,取廉耻之谐音,呈长方形,面积约二三十余平方米,池中长有莲花。据说莲池是罪犯劳役之作,莲藕也是由罪犯栽培,象征着罪犯知廉耻明事理之意,喻意着隋朝统治阶级“以文教化”罪犯的一种思想意识。当然,莲池建在甬道两边,与刻有“公生明”的戒石坊,对入府理事办案的县官来说,也有一种警示与教育之喻意,作为一种官场的规戒,望官员能廉洁奉公、洁身自好、为民办事。
到了宋朝,仍然沿袭县衙监狱之俗。宋朝的府司西狱,据资料表明,也是县衙里的监狱之一绝。
开封府又称南衙,建于五代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北宋时因宋王朝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的兴起与发展,开封府跃为首都的“天下首府”而辉煌百余年。
“开封府”的府司西狱,因包龙图扶正祛邪而誉满天下。开封府依北宋《营造法式》而建造,以正厅、议事厅、梅花堂为中轴线,辅以天庆观、潜龙宫、清心楼、明礼院,以及牢狱等50多座大小殿堂。开封府当时设有5所牢狱。其中一所设在开封府衙署内西南角,由司录司直接管理,这就是本文所言的“府司西狱”。
宋代建筑以木结构为主,风格纤巧、华丽而富于变化。而府司西狱是砖石构建,一律“开窗户”通风,设有典狱房、狱神庙、死牢、男女牢房等,用于临时关押犯罪嫌疑人和证人的地方,相当于现在的看守所。囚徒被判刑之后,死刑犯等待执行外,其他获刑的囚徒往往都会被押往外地服刑。府司西狱的安全防范设施较为独特,牢房中不仅设有铁丝网,而且在死牢中设有隔层的流沙墙,用于防范囚徒的逃跑。死牢门上设有狰狞的狴犴像。同样,在牢狱中也设有狱神庙,供奉着狱神皋陶。
府司西狱的原址已融入中原大地,在以宋代开封府衙为原型而建造的文化游览区内可以领略到府司西狱的修复场景。
元朝时期的县衙监狱,可能要数位于河南内乡县城东大街中段北侧的内乡县衙监狱了。该监狱始建于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距今也有700多年的历史。当年县衙的部分建筑已不复存在,而县衙监狱位于坐北朝南的县衙的西南部,占地南北430多米,东西230多米。现存各类房舍20多间,中为一个独立的小院,四周高墙环绕。狱内也有狱神庙,庙中供奉狱神皋陶塑像,布局结构同其他县衙监狱完全相似,分为内监、外监、男女监。另有趣的是,三堂前的对联格外引人注目,对联曰:“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其警世之言,发人省醒,为此内乡县衙也是名声大噪,1984年被批准为国内惟一的县衙博物馆,享有“天下第一衙”之美称,1996年11月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古监狱设在县衙里,是古代监狱一种独特的司法现象,是古代“诸法合体”之结果,更是封建统治之象征。河南的密县县衙为之最,河南的府司西狱为之名,内乡县县衙为之誉,与河南相邻的山西县衙里的监狱——苏三监狱,却也是“相映成趣”“相得益彰”。
苏三监狱,位于山西洪洞县城内,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距今已有64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现存的一座保存较为完整的明代县衙监狱。因京剧《玉堂春》的主角名妓苏三曾被监禁于此而闻名天下,俗称“苏三监狱”。
现经重修后的苏三监狱位于县政府大院的西南角,为长方形院落,占地1000多平方米,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为办公区和陈列区,南部为牢房区,面积496平方米。牢房区的西部两边建有对称的共12间普通牢房,东边是四合院,为女囚和死囚的牢房,系窑洞式砖砌房屋,院子中央有水井、水槽等,水井也称为“苏三井”。走廊正对的半腰上嵌着一个砂岩雕刻的小神龛,这是囚犯供奉的狱神庙。走廊东面一道狱门的门头上有貌似虎头的狴犴画像,以及低矮狭小的“死人洞”。监狱每进都有两道门,两层围墙,墙垣高耸,墙内灌有黄沙,以防囚徒破墙逃跑。整个监狱建筑威严肃穆,凝重神秘。
苏三监狱在清康熙年间毁于地震,清光绪年间重修,解放后沿用至1957年洪洞县看守所成立,“文革”时被拆除。1984年在原址上重新修复,系西北民居建筑风格,结构合理,设计精巧,以木结构砖瓦房屋为主,现为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当然,县衙里的古监狱,还可以再例举如下,如与苏三监狱建于同一年代的叶县县衙监狱,由男监、女监、死牢、水牢4个部分组成的监狱狱房保留得也是相当完整,共有房17间,分3行,南北排列。其他设施与县衙监狱大抵相同,惟一与众不同的是,狱房建于东边,而不是建在县衙西南方向的坤位,坐西向东,由此可见,风水理论至明代的微妙变化。
县衙里的古监狱,是封建社会里的一种“文化”,演绎的是封建时代的监狱行刑理念与王权思想。封建社会毕竟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种社会制度,随着封建制度的灭亡,封建制的县衙监狱也就在中国的土地上销声匿迹,留下的只是那种交织着古时文明与残虐的无声的文化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