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传媒与社会文化的认同:寻求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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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包括:处于被支配地位的妇女究竟是怎样理解和接受处于支配地位的阶层所传播的文化信息?世界妇女可以为创造新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作出哪些贡献?作为女性.其价值观念、洞察力和技艺能否发挥重要的作用?我们能否利用传媒帮助妇女成为深刻变革的催生者和助产士?在为妇女创建一种共通的视界、共有的文化和共享的形象方面.传媒到底应该发挥哪些作用?在我们行将告别以印刷媒体为主导的传媒文化之际.传媒业能否给妇女创造机会.使她们得以参与建设一种以对人民、生存和环境的关心为基础的统一的全球文化?作者还讨论社会压迫妇女的荒谬——首先剥夺了妇女获取知识的机会和条件,然后指责她们的无知。作者指出.妇女在传播领域争取权利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信息获知的自我意识,要使妇女真正意识到她们需要了解国家与世界的最新经济政策,需要了解这些政策对她们生活的冲击与影响。了解与认识自己的需要,是即将到来的21世纪向妇女提出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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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广告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作者走访了北京市广告执法机关、重要媒介以及数十家广告公司.对北京市广告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立法与执法问题进行了较全面的阐述.从理论上分析了问题的表现形式及产生的根源,并在此基础上为立法与执法机关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切实可行的建议和对策,其中就广告全面审查制度、医疗广告的事先审查制度等问题提出了设想。
政治传播(political communication)研究目前仍限于传播内容和传播方法方面。20年前,斯蒂文查菲(Steven Chaffee)编辑了《政治传播研究:问题和方法》(1975年)一书。布鲁姆勒(Blumler)和古列维奇(Gurevitch)在该书第五章中谈到,政治传播中不存在进行比较研究的基本框架。他们探究了进行比较研究的障碍和不同政治体系中媒介结构与政治机构间的关系,提出了一个进行分析的概念性框架。在该书中,除了探索性较强的这一章外,未涉及文化如何影响政治传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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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5月,在厦门大学召开了一次“中国传统文化中传的探索”座谈会。这次会议的不寻常之处在于,海峡两岸三地(大陆、香港、台湾)的新闻、传播、历史、人类、经济、社会、民俗、语言等学科的学者,一起商讨传播研究的中国化问题。这将是中国传播学研究发展道路上的一次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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