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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省生产的电热毯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64家企业生产的100个批次的产品,经检验,6家企业生产的9个批次的产品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国家标準及相关要求,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标志和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有标志和说明、结构、耐潮湿项目不合格。
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国家标準及相关要求,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标志和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有标志和说明、结构、耐潮湿项目不合格。
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