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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来词的界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同其他国家、民族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民族间的贸易往来、文化交流、移民杂居等各种各样的交流形式,都为语言的接触提供了客观条件。词语的借用即为其中最常见的一种语言接触现象,于是外来词大量产生。那么,什么是外来词呢?史有为先生在《汉语外来词》一书中讲道:“在汉语中,一般来说,外来词是指在词义源自外族语中某词的前提下,语音形式上全部或部分借自相对应的该外族语词,并在不同程度上汉语化了的汉语词,严格地说,还应具备在汉语中使用较长时期的条件,才能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外来词。”
据此定义以及在现汉词汇中存在的各样外来词语,我们可以将外来词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音译外来词:照着外来词的声音对译过来。例如:休克([英]shock)。
(2)半译音半译义外来词:把一个外来词分成两半,一半音译,一半意译。例如:romanticism(浪漫主义)、Marxism(马克思主义)。
(3)译音加表义语素外来词:整个词音译后,外加一个表示义类的汉语语素。例如:car(卡车)、beer(啤酒)
(4)音译意译糅合的外来词:按照外来词的声音对译成汉语时,特意选用与原词意义相关的汉字。例如:gene(基因)、humor(幽默)
(5)日语借形词,例如:政党、唯物论、见习
二、现代汉语外来词中的异体并存现象及其原因
我们对岑麒祥的《汉语外来语词典》做了定量统计,并找出了词典中异体并存的外来词,把它们归并为一组,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可称其为“异体组”。比如:“师比、犀比、鲜卑、胥纰、犀纰、犀毗”即为一个异体组。这样的异体组共399个[984个词条,占所收词条总数(4307条)的22.9%]。其中有的异体组,可达到六体并存。比如,借自蒙语的“答剌孙”(黄酒的意思),就有“答剌孙、大剌孙、打剌苏、打剌孙、打剌酥、大辣酥”六种形体。语言讲究的是经济节约的原则,那么多的异体存在,势必会影响到人们的日常交际。那么,这种异体并存现象是如何造成的呢?
首先,我们知道外来词最初是由个别翻译工作者在他们的作品中使用,后为广大人群的日常交际所接受,从而最终成为现代汉语词汇系统的成员。但是由于翻译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翻译者不同,还由于翻译的时候个人采取的方式不同,就必然会把同一个外语词翻译成不同的词形。比如,ice cream就有多种译法:冰激凌,冰淇淋,冰其淋,冰搅凌,冰激淋等。用“搅”的时候,翻译者可能主观认为这种冷食的制作方法是把水、牛奶、鸡蛋等调和搅拌,然后冷冻而成。而有的人只考虑音译cream,所以用“其”“淇”,但又考虑到那是一种液体的东西,所以用“淇”。现在,我们去买冷饮,还能看到“冰激凌、冰淇淋”并存使用。
其次,在现代汉语词汇系统中,存在着大量音同、音近的词,因而也会有大量音同、音近的字,不管是词还是字都会造成异体并存的现象。尤其是在采用以直接音译的方法引进外来词时,会更容易受到同音词、同音字的影响,而不知道选用哪个来表音、记音为好。例如:“波查、波咤”“答布、塔布”“合里、合理”等。
再次,有的词语之所以会造成异体是由于所源自的语言不同,比如“埃及”一词,英语为Egypt,音译为“埃及”;阿拉伯语为Misr或Masr,音译为“密昔儿”。
三、关于规范的一些看法
为了避免异体并存所造成的交流上的不便,对于规范,我们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第一,我们要遵守约定俗成的原则,一些已经被社会约定的外来词的书写形式,我们要继续遵守。比如,“牛顿”([英]Newton)初译时有“奈端”“牛顿”二体,但现已被社会约定下来,采用“牛顿”一体,所以我们再使用“奈端”时,就会使人迷惑,甚至无法理解。类似的词语还有“吉布施、吉卜赛”“补丁、布丁”“达尔贝达、卡萨布兰卡”等。经过约定,后一种形式已经成为标准,被人们广泛使用。
对于语源不同所造成的外来词,要考虑外来词所源语言的影响力。还是以“埃及”一词为例,英语为Egypt,音译为“埃及”,阿拉伯语为Misr或Masr,音译为“密昔儿”。英语对我们国家以及在世界中的影响力要远超过阿拉伯语,因此,我们选用的形式是“埃及”。类似的词语还有很多,大部分为古希腊罗马神话中翻译诸神名字的词语,由于它们分别借自希腊语和拉丁语,从而造成了异体并存的现象。我们在选用标准形式,废除异体时,要根据各词的使用频率,选择人们熟知常用的形式。如选择“雅典娜”[希腊]、废除“帕拉斯”[希腊]、“弥涅耳瓦”[拉丁]、“密涅瓦”[拉丁]等。
第二,在音译外来词时,最好能根据汉语与其他不同语种的语音对应规律,确定规范的“音标字”。尤其是在音译那些普通话中不存在的音节、音素时,更要明确“音标字”。比如,对唇齿浊擦音[v]音译时, 选用“伏”、“维”二字:volt(伏特);vitamin(维他命);venus(维纳斯)。“音标字”的确定,对规范异体并存的外来词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避免因同音、音近而造成的异体并存词的存在,而且也会为今后外来词的引进工作提供规范。
第三,引入新的借词时,最好能够利用大多数汉字的表意功能,多使用一些能反映外来词意义的汉字,在音译的同时糅合意译。汉字是意音文字,我们在初见一个词时,总会在不知不觉中根据这个词的书写形式来猜测它的意义,因此我们更不能忽视在音译外来词时汉字的表意作用。比如借自女真族的词语“阿妈”、“阿马”(父亲的意思),如果选用第一个形式,我们很难根据“妈”字想象到这个词的意思是表明男性身份的父亲,因此,建议使用第二种写法。
最后,外来词还有部分同形词存在,在使用中会对理解造成困扰,这时我们便可采用同音异形字或音近的字来分化这些同形的外来词,以求达到表意的明确性。比如,“黑格尔”[德],既是Hegel,又是Haeckel的音译。Hegel是德国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现已经规范地译为“黑格尔”,废除异体“黑该尔”。而Haeckel是德国生物学家和哲学家,极力推崇达尔文的进化论,如果再使用“黑格尔”的形式,肯定会造成理解上的困难,因此采用“海克尔”,废除“黑格尔”。再如“盾”既是荷兰的货币单位,又是越南的货币单位。但“盾”在荷兰语表单位时是“古尔盾”的省称,因此在具体使用中,尤其是在两个单位并举的时候,一定要注明语源,或者不用省称。
参考文献:
[1]史有为.汉语外来词[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胡瑞昌.现代汉语规范化问题[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86.
(生 辉,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同其他国家、民族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民族间的贸易往来、文化交流、移民杂居等各种各样的交流形式,都为语言的接触提供了客观条件。词语的借用即为其中最常见的一种语言接触现象,于是外来词大量产生。那么,什么是外来词呢?史有为先生在《汉语外来词》一书中讲道:“在汉语中,一般来说,外来词是指在词义源自外族语中某词的前提下,语音形式上全部或部分借自相对应的该外族语词,并在不同程度上汉语化了的汉语词,严格地说,还应具备在汉语中使用较长时期的条件,才能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外来词。”
据此定义以及在现汉词汇中存在的各样外来词语,我们可以将外来词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音译外来词:照着外来词的声音对译过来。例如:休克([英]shock)。
(2)半译音半译义外来词:把一个外来词分成两半,一半音译,一半意译。例如:romanticism(浪漫主义)、Marxism(马克思主义)。
(3)译音加表义语素外来词:整个词音译后,外加一个表示义类的汉语语素。例如:car(卡车)、beer(啤酒)
(4)音译意译糅合的外来词:按照外来词的声音对译成汉语时,特意选用与原词意义相关的汉字。例如:gene(基因)、humor(幽默)
(5)日语借形词,例如:政党、唯物论、见习
二、现代汉语外来词中的异体并存现象及其原因
我们对岑麒祥的《汉语外来语词典》做了定量统计,并找出了词典中异体并存的外来词,把它们归并为一组,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可称其为“异体组”。比如:“师比、犀比、鲜卑、胥纰、犀纰、犀毗”即为一个异体组。这样的异体组共399个[984个词条,占所收词条总数(4307条)的22.9%]。其中有的异体组,可达到六体并存。比如,借自蒙语的“答剌孙”(黄酒的意思),就有“答剌孙、大剌孙、打剌苏、打剌孙、打剌酥、大辣酥”六种形体。语言讲究的是经济节约的原则,那么多的异体存在,势必会影响到人们的日常交际。那么,这种异体并存现象是如何造成的呢?
首先,我们知道外来词最初是由个别翻译工作者在他们的作品中使用,后为广大人群的日常交际所接受,从而最终成为现代汉语词汇系统的成员。但是由于翻译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翻译者不同,还由于翻译的时候个人采取的方式不同,就必然会把同一个外语词翻译成不同的词形。比如,ice cream就有多种译法:冰激凌,冰淇淋,冰其淋,冰搅凌,冰激淋等。用“搅”的时候,翻译者可能主观认为这种冷食的制作方法是把水、牛奶、鸡蛋等调和搅拌,然后冷冻而成。而有的人只考虑音译cream,所以用“其”“淇”,但又考虑到那是一种液体的东西,所以用“淇”。现在,我们去买冷饮,还能看到“冰激凌、冰淇淋”并存使用。
其次,在现代汉语词汇系统中,存在着大量音同、音近的词,因而也会有大量音同、音近的字,不管是词还是字都会造成异体并存的现象。尤其是在采用以直接音译的方法引进外来词时,会更容易受到同音词、同音字的影响,而不知道选用哪个来表音、记音为好。例如:“波查、波咤”“答布、塔布”“合里、合理”等。
再次,有的词语之所以会造成异体是由于所源自的语言不同,比如“埃及”一词,英语为Egypt,音译为“埃及”;阿拉伯语为Misr或Masr,音译为“密昔儿”。
三、关于规范的一些看法
为了避免异体并存所造成的交流上的不便,对于规范,我们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第一,我们要遵守约定俗成的原则,一些已经被社会约定的外来词的书写形式,我们要继续遵守。比如,“牛顿”([英]Newton)初译时有“奈端”“牛顿”二体,但现已被社会约定下来,采用“牛顿”一体,所以我们再使用“奈端”时,就会使人迷惑,甚至无法理解。类似的词语还有“吉布施、吉卜赛”“补丁、布丁”“达尔贝达、卡萨布兰卡”等。经过约定,后一种形式已经成为标准,被人们广泛使用。
对于语源不同所造成的外来词,要考虑外来词所源语言的影响力。还是以“埃及”一词为例,英语为Egypt,音译为“埃及”,阿拉伯语为Misr或Masr,音译为“密昔儿”。英语对我们国家以及在世界中的影响力要远超过阿拉伯语,因此,我们选用的形式是“埃及”。类似的词语还有很多,大部分为古希腊罗马神话中翻译诸神名字的词语,由于它们分别借自希腊语和拉丁语,从而造成了异体并存的现象。我们在选用标准形式,废除异体时,要根据各词的使用频率,选择人们熟知常用的形式。如选择“雅典娜”[希腊]、废除“帕拉斯”[希腊]、“弥涅耳瓦”[拉丁]、“密涅瓦”[拉丁]等。
第二,在音译外来词时,最好能根据汉语与其他不同语种的语音对应规律,确定规范的“音标字”。尤其是在音译那些普通话中不存在的音节、音素时,更要明确“音标字”。比如,对唇齿浊擦音[v]音译时, 选用“伏”、“维”二字:volt(伏特);vitamin(维他命);venus(维纳斯)。“音标字”的确定,对规范异体并存的外来词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避免因同音、音近而造成的异体并存词的存在,而且也会为今后外来词的引进工作提供规范。
第三,引入新的借词时,最好能够利用大多数汉字的表意功能,多使用一些能反映外来词意义的汉字,在音译的同时糅合意译。汉字是意音文字,我们在初见一个词时,总会在不知不觉中根据这个词的书写形式来猜测它的意义,因此我们更不能忽视在音译外来词时汉字的表意作用。比如借自女真族的词语“阿妈”、“阿马”(父亲的意思),如果选用第一个形式,我们很难根据“妈”字想象到这个词的意思是表明男性身份的父亲,因此,建议使用第二种写法。
最后,外来词还有部分同形词存在,在使用中会对理解造成困扰,这时我们便可采用同音异形字或音近的字来分化这些同形的外来词,以求达到表意的明确性。比如,“黑格尔”[德],既是Hegel,又是Haeckel的音译。Hegel是德国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现已经规范地译为“黑格尔”,废除异体“黑该尔”。而Haeckel是德国生物学家和哲学家,极力推崇达尔文的进化论,如果再使用“黑格尔”的形式,肯定会造成理解上的困难,因此采用“海克尔”,废除“黑格尔”。再如“盾”既是荷兰的货币单位,又是越南的货币单位。但“盾”在荷兰语表单位时是“古尔盾”的省称,因此在具体使用中,尤其是在两个单位并举的时候,一定要注明语源,或者不用省称。
参考文献:
[1]史有为.汉语外来词[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胡瑞昌.现代汉语规范化问题[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86.
(生 辉,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