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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区域经济发展速度不同,耕地后备资源分布不均,需要易地占补平衡,如何保证两地公平,是有待解决的问题。在国内外耕地占补平衡及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对耕地占补平衡的规定,以天津市某区为例采用成本———收益方法测算占用方和补充方的成本收益,比较占补双方的净收益,提出调整耕地易地占补平衡利益分配交易机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