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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基层民主的实际运行情况在某一事件的关键点上是清晰可见的,而居委会的换届选举以选举为基点将城市基层民主的状况凸现出来。其核心问题就是民主的动力问题,进一步说就是有关民主与选举的关联。因此,解读基层政治实际运转中民主的现实,需要探究基层民主,特别是在民主选举中的人、制度与利益等种种因素体现出来的动力问题。
关键词:基层民主;动力;选举;居委会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0103-0058-03
一、城市基层民主的基本理论:选举与民主辨析
城市基层民主最直观、最有效的形式和内容体现在作为社区载体的居委会上,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详细论述,即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能否认真做好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是关系到能否正确贯彻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居民基层民主建设的大事,它将直接影响社区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它对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居民的积极性,管理好居委事务,搞好居民自治,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社区作为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其功能和作用在不断扩展,社区与国家治理、政党执政、社会合作和道德建设都有紧密关系。已成为中国新时期政治建设发展的战略性空间。
对于民主,始终存在着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区分,这种区分也转移到了居委会换届中的选举与民主的关联度上,即选举的理论和现实价值到底到达何种程度。一方面,民主的内在因素中包含着选举因素。这体现在经典民主理论家对于民主的定义中,认为选举是民主必不可少的条件,同时将选举与公民的自由、权利、公开等因素联系在一起,把选举看成民主的本质。在居委会这一层面,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关乎居民的切身利益。居民对于选举的参与热情关乎社区民主的最终实现,是居民自治的前提条件,体现着实质民主。
另一面,选举的价值在于程序与结果正义。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切实反映选民意见,满足选民需求,其目的在于达到冲突与共识的平衡。选举制度仅仅是整个政治制度中多种因素之一,是政治权力的一个变量,不应厚此薄彼。特别是现代政治社会深受大众传播媒介的监控,选举仅是被统治者选举统治者的方法,是公民参与政治决策的简便措施。通过选举,公民可以审定或否决送审的政治决定,同时送审的统治者也就对公民负起政治责任。所以,居委会的换届选举仅仅是居民的一种参与形式,在理论和现实上都不能拔高,而是程序民主的表现。
事实上,民主离不开选举,选举不等于民主,选举既非充分也非必要条件,参与率和投票率的高低,本身对民主政治无所谓好坏,重要的是渗与的程度和性质反映民意、民情、民利等其他因素,而这些因素最深刻地制约着制度发展或生存的机会。因此,选举功能也发生了变化,仅仅是代表和交流的意义。大众传播媒介时代,选举是公民教育的工具,现在应该提出的问题不再是弄清选民所做出的选举是否真正是多元的,而是要判定选民影响选举的自由程度如何。进一步讲,这便是关于民主及选举的动力问题。
二、R社区基本概况
R社区共有中外居民1944户。居民约4860人,小区是上海浦东新区规划建设的新型高档涉外小区,已入住的居民中有50%是来自德国、美国、英国、法国、印度、新加坡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籍友人,30%是来自全国其他省市和港、澳、台的同胞,20%是上海本地居民,入住率达到95%以上。该区居住人员有以下特点:外籍人员多,占总户数40%,他们来自德国、美国,法国。日本,韩国等50多个国家;外省市人员比例比较大,约占30%,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和港、澳、台地区;持本市居住户口的只有211户;出租率高,人员流动性大;非业主的租赁户经常发生变动:法制意识强、对个人利益比较看重;对服务要求高,而参与社区建设意识较弱。这一小区的社会、人文情境比较独特。必然在选举时因为这些特点而突显出来。以上这些特点是分析这次选举中的问题的基点,诸如经济情况、国际化、工作性质、心理爱好、文化背景、政党组织等等,本文将就某些突出的特点加以分析,究竞这些特点对于参与选举的热情和行为有哪些影响,进而说明民主动力涉及哪些环节。
R社区居委会分为综合治理(包括治安保护和外地调节)、文化教育、计划生育、民政(以老人工作为主)、妇代与卫生、社区服务6个方面,由街道聘请的6名社工每人负责一个方面,新选出的居委会主任和6名委员分工负责,除文化教育由两人负责外,其他5方面一人负责一块,主任亲自管理社区服务。这样就将居委会成员与社工结合起来,形成整体合力。新选出的居委会主任和委员跟上届一样,都是不坐班的,即实行的是选聘分离。
上述R社区的这些特点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于观察选举与民主的关联提供了很典型的案例,有利于将城市基层民主的理论联系此社区的实践,以选举为突破口加以过程——事件的解读,分析民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动力问题。
三、民主动力问题的学理分析:选举中的人、制度与利益
这次换届选举可以归结为两个主要的议题:选举制度本身,包括选举的准备、动员、选委会、居民代表和候选人产生等行为和程序;选举中选举人的行为,这些选举人包括在小区中的各种力量,涉及个人,如小区中外居民,还有团体,如党组织、政府、楼组、业委会等其他组织。这样分类,原因在于民主动力归根于制度运行和人为操作,制度是前提,人是关键,重点还是在人身上,因为目前的选举制度是比较完善的,关键的地方还在于制度之外,譬如利益对人的吸引力,居委会的实权,正如达尔所说的影响力术语所包括的权力、影响力、权威、控制、说服、强权、武力、强制等形形色色的术语而糅合成一个综合性的概念,人们参与选举这一政治事件——过程是受上述多方因素影响的。
此次换届选举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很完善的,从有关换届选举的办法到实施的选举工作方案,都做了详尽的规定和说明: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骨干培训工作;选举工作经费等都做得比较到位,选举进行得有条不紊,这里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居民代表的产生问题。R社区是实行代表选举,虽然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和楼组长自然成为居民代表,但是其他的代表则很多是由首届居委会主任通过多种途径动员形成的。在这时候。居民代表是如何产生的?他们是否真正代表民众的意愿?是否是居民自己选出来的?因为该小区实行的是代表选举,居民代表对以后选举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表面上,代表的产生是是由每个居民小组民主推选2—3名居民代表,楼组长和居委会干事通过各种方式征求居民意见,并在每一个门号的告示张贴栏中张贴。在这表面现象背后,隐藏着更加深刻的问题——民主的动力何在?尤其是在层次比较高档的 这一小区。居委会从去年下半年就开始“挖掘”居民代表,这主要是以社区开展的各种活动为纽带,在与居民关系建立起来的基础上做的,通过熟悉居民,发现哪些居民相对有空余时间,素质较好,有公益心,愿意为社区做点事,然后跟他们谈,问他们是否愿意作代表,有的人并不愿意作,可能是因为时间太忙。也可能是根本就不关心小区。
造成要去“挖掘”代表的原因:一是小区居民都很注重个人利益与事务。小区利益与他们自己工作的利益相比起来也就不算什么。二是流动性大造成代表变动大。为了确保在选举时能够保证出席率。找代表就成了居委会的一项工作。三是居委会很想把社区中的优秀分子挖掘出来为社区做些事情。由于居民间都不了解、不熟悉,如何让优秀人员、有公益意识的人脱颖而出就成了居委会的一项工作。通过居委会的推荐介绍,这些人也才具有更高的知名度,也才能在小区里形成更广的效应。
在了解这些居民来做代表是否跟他们的利益相关时,居委会主任回答说,“据我的了解应该没什么关系,我的了解不是太多,但是我知道的一般都没有,因为参加居委会都是公益性的。像小区很多活动,要很热心的来做,还就是要有时间。”对于一个高收入阶层来说,小区的利益对他们来说也就不算什么,不像一些相对贫困的居委会,一个居委会的职务可能就关系到他们的生存大计。在该小区,能够出来做代表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很热心、有公益心的人,与他们利益相关度不大。这里涉及到经济发展与民主的关系,虽然民主政治要求较高的财富积累、工业化、城市化和教育。但实际的运行或许会出现走样乃至反面,居民代表的产生,也许更像推销商品一样地推销民主,不得不引人深思。
追溯到事实背后的理论渊源,达尔根据个人在政治体系中的行为,把各类人分为无政治阶层、政治阶层、谋求权力者和有权者这样四个阶层,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了“政治人”的动机、激励、意向、个性对政治行为的影响。考察了如下因素的影响:①重视可以得到的报酬;②认为选择是重要的;③相信自己能够帮助改变结局;④相信如果自己不行动,结局将不会满意;⑤拥有关于当前问题的知识或技能;⑥只要克服较少的障碍便可行动。
依托达尔的上述理论,从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果来看。包括当选人的得票情况和代表参与选举等情况来看,组织是发挥了巨大乃至根本的作用,尤其是党组织和上级政府。组织化与动员化成为保证选举的两大“法宝”。但是在发展的取向上,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更应该从居民着手,真正让居委会成为居民实现主动式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一般地说,政治行为,涉及政治人的本身的心理——行动逻辑,也包括政治系统的结构——功能逻辑,还有就是成本——收益的经济逻辑,李普赛特在《政治人:民主的社会基础》一书中提出的“政治人”这个角色也许就是在选举从被动动员到主动参与后选民应该具备的角色。可以说,选举制度乃至基层民主运行的关键在于让选民认同、信任居委会委员和居委会,形成良性、正常的集体行动的逻辑,而不是厌选、弃选。只有将上面三种逻辑通过制度性、程序性的规定才能保证基层选举贴近、关乎基层民众实际权益的实现,选举的程序和实质功效都有所收获,而不是仅仅为了强调一味的高参选率,要知道只有有序、高效、自由民主的政治参与才能带来基层和整个政治的发展。
四、结语
耐人寻味的理论与现实的背离现象是,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本质上属于社会,是社会性的政治组织。但是,作为一个组织,它在地位和功能上超越了社会,成为代表社会、沟通政府与社会的组织。因而,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实际上处于政府与社会之间:对政府而言,它是政府与社会的“中介体”,一旦政府与其联接,它就成为政府调控社会的重要“末梢”;对于社会而言,它是社会的自治组织,维护社会公益,提供公共服务,表达公众利益。居委会的存在空间决定了居委会实际的地位及其承担实际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定于政府与社会这两个力量对其的作用和影响。
关于R社区居委会的定位,居委会书记说它应该是小区里物业、业主委员会等行为体的调节机构,而不是去管理他们的事务。同时整个小区的和谐稳定是很关键的,小区各组织的沟通协调就很重要。另外,在居委会主任与书记的关系问题上,以前是书记主任一肩挑,不存在协调的问题。现在新的主任与书记协商得很好,两人的原则是主任帮书记策划,并把委员抓好,而书记抓社工这一方面。这样两人分工合作,主任从下往上帮书记,书记负责面上的工作,两个人只唱一个调子。但是在居委会和政府之间却问题深刻,存在着领导非指导;权源上来自政府而非居民认同的困境,问题的出路是应该认识到居委会的行政性质并不是可怕的、有害的,更不要以行政性湮没、否认其自治性质,而毋宁说是以行政性服务自治性,培育居委会的自治能力。
上述居委会理论与实践上的差异在换届选举这一事件上体现得尤为明显。选举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彰显出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的巨大差异。一方面,制度设计已较完备,但运行状况却不令人满意;另一方面,这些运行的不良也似乎从反面说明制度的设计有尚待完善的地方。究其根源,在这样一种困境存在三个关键变量:人、制度和利益。人涉及到选民、社会团体等,制度涉及对选举过程和结果的程序治理,利益则在人和制度中间充当动力器。无利益驱动则人不会在制度中表达、实现自身要求,而有利益又实现不畅更为影响制度运行的实际功效。城市基层民主的动力学必须做到政府、居民和居委会三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其中政府应该从无所不包的行政性干预过渡为一个发挥指导协调功能、促使各方力量进入民主协商过程的指导者,发挥它的制度调节功能;居民从被动员式参与到自主式参与;作为基层自治组织的居委会应避免成为政府附属物,真正作为居民的自治性组织,为民所求,为民所为。
[责任编辑:王润秋]
关键词:基层民主;动力;选举;居委会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0103-0058-03
一、城市基层民主的基本理论:选举与民主辨析
城市基层民主最直观、最有效的形式和内容体现在作为社区载体的居委会上,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详细论述,即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能否认真做好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是关系到能否正确贯彻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居民基层民主建设的大事,它将直接影响社区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它对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居民的积极性,管理好居委事务,搞好居民自治,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社区作为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其功能和作用在不断扩展,社区与国家治理、政党执政、社会合作和道德建设都有紧密关系。已成为中国新时期政治建设发展的战略性空间。
对于民主,始终存在着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区分,这种区分也转移到了居委会换届中的选举与民主的关联度上,即选举的理论和现实价值到底到达何种程度。一方面,民主的内在因素中包含着选举因素。这体现在经典民主理论家对于民主的定义中,认为选举是民主必不可少的条件,同时将选举与公民的自由、权利、公开等因素联系在一起,把选举看成民主的本质。在居委会这一层面,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关乎居民的切身利益。居民对于选举的参与热情关乎社区民主的最终实现,是居民自治的前提条件,体现着实质民主。
另一面,选举的价值在于程序与结果正义。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切实反映选民意见,满足选民需求,其目的在于达到冲突与共识的平衡。选举制度仅仅是整个政治制度中多种因素之一,是政治权力的一个变量,不应厚此薄彼。特别是现代政治社会深受大众传播媒介的监控,选举仅是被统治者选举统治者的方法,是公民参与政治决策的简便措施。通过选举,公民可以审定或否决送审的政治决定,同时送审的统治者也就对公民负起政治责任。所以,居委会的换届选举仅仅是居民的一种参与形式,在理论和现实上都不能拔高,而是程序民主的表现。
事实上,民主离不开选举,选举不等于民主,选举既非充分也非必要条件,参与率和投票率的高低,本身对民主政治无所谓好坏,重要的是渗与的程度和性质反映民意、民情、民利等其他因素,而这些因素最深刻地制约着制度发展或生存的机会。因此,选举功能也发生了变化,仅仅是代表和交流的意义。大众传播媒介时代,选举是公民教育的工具,现在应该提出的问题不再是弄清选民所做出的选举是否真正是多元的,而是要判定选民影响选举的自由程度如何。进一步讲,这便是关于民主及选举的动力问题。
二、R社区基本概况
R社区共有中外居民1944户。居民约4860人,小区是上海浦东新区规划建设的新型高档涉外小区,已入住的居民中有50%是来自德国、美国、英国、法国、印度、新加坡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籍友人,30%是来自全国其他省市和港、澳、台的同胞,20%是上海本地居民,入住率达到95%以上。该区居住人员有以下特点:外籍人员多,占总户数40%,他们来自德国、美国,法国。日本,韩国等50多个国家;外省市人员比例比较大,约占30%,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和港、澳、台地区;持本市居住户口的只有211户;出租率高,人员流动性大;非业主的租赁户经常发生变动:法制意识强、对个人利益比较看重;对服务要求高,而参与社区建设意识较弱。这一小区的社会、人文情境比较独特。必然在选举时因为这些特点而突显出来。以上这些特点是分析这次选举中的问题的基点,诸如经济情况、国际化、工作性质、心理爱好、文化背景、政党组织等等,本文将就某些突出的特点加以分析,究竞这些特点对于参与选举的热情和行为有哪些影响,进而说明民主动力涉及哪些环节。
R社区居委会分为综合治理(包括治安保护和外地调节)、文化教育、计划生育、民政(以老人工作为主)、妇代与卫生、社区服务6个方面,由街道聘请的6名社工每人负责一个方面,新选出的居委会主任和6名委员分工负责,除文化教育由两人负责外,其他5方面一人负责一块,主任亲自管理社区服务。这样就将居委会成员与社工结合起来,形成整体合力。新选出的居委会主任和委员跟上届一样,都是不坐班的,即实行的是选聘分离。
上述R社区的这些特点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于观察选举与民主的关联提供了很典型的案例,有利于将城市基层民主的理论联系此社区的实践,以选举为突破口加以过程——事件的解读,分析民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动力问题。
三、民主动力问题的学理分析:选举中的人、制度与利益
这次换届选举可以归结为两个主要的议题:选举制度本身,包括选举的准备、动员、选委会、居民代表和候选人产生等行为和程序;选举中选举人的行为,这些选举人包括在小区中的各种力量,涉及个人,如小区中外居民,还有团体,如党组织、政府、楼组、业委会等其他组织。这样分类,原因在于民主动力归根于制度运行和人为操作,制度是前提,人是关键,重点还是在人身上,因为目前的选举制度是比较完善的,关键的地方还在于制度之外,譬如利益对人的吸引力,居委会的实权,正如达尔所说的影响力术语所包括的权力、影响力、权威、控制、说服、强权、武力、强制等形形色色的术语而糅合成一个综合性的概念,人们参与选举这一政治事件——过程是受上述多方因素影响的。
此次换届选举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很完善的,从有关换届选举的办法到实施的选举工作方案,都做了详尽的规定和说明: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骨干培训工作;选举工作经费等都做得比较到位,选举进行得有条不紊,这里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居民代表的产生问题。R社区是实行代表选举,虽然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和楼组长自然成为居民代表,但是其他的代表则很多是由首届居委会主任通过多种途径动员形成的。在这时候。居民代表是如何产生的?他们是否真正代表民众的意愿?是否是居民自己选出来的?因为该小区实行的是代表选举,居民代表对以后选举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表面上,代表的产生是是由每个居民小组民主推选2—3名居民代表,楼组长和居委会干事通过各种方式征求居民意见,并在每一个门号的告示张贴栏中张贴。在这表面现象背后,隐藏着更加深刻的问题——民主的动力何在?尤其是在层次比较高档的 这一小区。居委会从去年下半年就开始“挖掘”居民代表,这主要是以社区开展的各种活动为纽带,在与居民关系建立起来的基础上做的,通过熟悉居民,发现哪些居民相对有空余时间,素质较好,有公益心,愿意为社区做点事,然后跟他们谈,问他们是否愿意作代表,有的人并不愿意作,可能是因为时间太忙。也可能是根本就不关心小区。
造成要去“挖掘”代表的原因:一是小区居民都很注重个人利益与事务。小区利益与他们自己工作的利益相比起来也就不算什么。二是流动性大造成代表变动大。为了确保在选举时能够保证出席率。找代表就成了居委会的一项工作。三是居委会很想把社区中的优秀分子挖掘出来为社区做些事情。由于居民间都不了解、不熟悉,如何让优秀人员、有公益意识的人脱颖而出就成了居委会的一项工作。通过居委会的推荐介绍,这些人也才具有更高的知名度,也才能在小区里形成更广的效应。
在了解这些居民来做代表是否跟他们的利益相关时,居委会主任回答说,“据我的了解应该没什么关系,我的了解不是太多,但是我知道的一般都没有,因为参加居委会都是公益性的。像小区很多活动,要很热心的来做,还就是要有时间。”对于一个高收入阶层来说,小区的利益对他们来说也就不算什么,不像一些相对贫困的居委会,一个居委会的职务可能就关系到他们的生存大计。在该小区,能够出来做代表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很热心、有公益心的人,与他们利益相关度不大。这里涉及到经济发展与民主的关系,虽然民主政治要求较高的财富积累、工业化、城市化和教育。但实际的运行或许会出现走样乃至反面,居民代表的产生,也许更像推销商品一样地推销民主,不得不引人深思。
追溯到事实背后的理论渊源,达尔根据个人在政治体系中的行为,把各类人分为无政治阶层、政治阶层、谋求权力者和有权者这样四个阶层,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了“政治人”的动机、激励、意向、个性对政治行为的影响。考察了如下因素的影响:①重视可以得到的报酬;②认为选择是重要的;③相信自己能够帮助改变结局;④相信如果自己不行动,结局将不会满意;⑤拥有关于当前问题的知识或技能;⑥只要克服较少的障碍便可行动。
依托达尔的上述理论,从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果来看。包括当选人的得票情况和代表参与选举等情况来看,组织是发挥了巨大乃至根本的作用,尤其是党组织和上级政府。组织化与动员化成为保证选举的两大“法宝”。但是在发展的取向上,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更应该从居民着手,真正让居委会成为居民实现主动式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一般地说,政治行为,涉及政治人的本身的心理——行动逻辑,也包括政治系统的结构——功能逻辑,还有就是成本——收益的经济逻辑,李普赛特在《政治人:民主的社会基础》一书中提出的“政治人”这个角色也许就是在选举从被动动员到主动参与后选民应该具备的角色。可以说,选举制度乃至基层民主运行的关键在于让选民认同、信任居委会委员和居委会,形成良性、正常的集体行动的逻辑,而不是厌选、弃选。只有将上面三种逻辑通过制度性、程序性的规定才能保证基层选举贴近、关乎基层民众实际权益的实现,选举的程序和实质功效都有所收获,而不是仅仅为了强调一味的高参选率,要知道只有有序、高效、自由民主的政治参与才能带来基层和整个政治的发展。
四、结语
耐人寻味的理论与现实的背离现象是,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本质上属于社会,是社会性的政治组织。但是,作为一个组织,它在地位和功能上超越了社会,成为代表社会、沟通政府与社会的组织。因而,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实际上处于政府与社会之间:对政府而言,它是政府与社会的“中介体”,一旦政府与其联接,它就成为政府调控社会的重要“末梢”;对于社会而言,它是社会的自治组织,维护社会公益,提供公共服务,表达公众利益。居委会的存在空间决定了居委会实际的地位及其承担实际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定于政府与社会这两个力量对其的作用和影响。
关于R社区居委会的定位,居委会书记说它应该是小区里物业、业主委员会等行为体的调节机构,而不是去管理他们的事务。同时整个小区的和谐稳定是很关键的,小区各组织的沟通协调就很重要。另外,在居委会主任与书记的关系问题上,以前是书记主任一肩挑,不存在协调的问题。现在新的主任与书记协商得很好,两人的原则是主任帮书记策划,并把委员抓好,而书记抓社工这一方面。这样两人分工合作,主任从下往上帮书记,书记负责面上的工作,两个人只唱一个调子。但是在居委会和政府之间却问题深刻,存在着领导非指导;权源上来自政府而非居民认同的困境,问题的出路是应该认识到居委会的行政性质并不是可怕的、有害的,更不要以行政性湮没、否认其自治性质,而毋宁说是以行政性服务自治性,培育居委会的自治能力。
上述居委会理论与实践上的差异在换届选举这一事件上体现得尤为明显。选举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彰显出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的巨大差异。一方面,制度设计已较完备,但运行状况却不令人满意;另一方面,这些运行的不良也似乎从反面说明制度的设计有尚待完善的地方。究其根源,在这样一种困境存在三个关键变量:人、制度和利益。人涉及到选民、社会团体等,制度涉及对选举过程和结果的程序治理,利益则在人和制度中间充当动力器。无利益驱动则人不会在制度中表达、实现自身要求,而有利益又实现不畅更为影响制度运行的实际功效。城市基层民主的动力学必须做到政府、居民和居委会三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其中政府应该从无所不包的行政性干预过渡为一个发挥指导协调功能、促使各方力量进入民主协商过程的指导者,发挥它的制度调节功能;居民从被动员式参与到自主式参与;作为基层自治组织的居委会应避免成为政府附属物,真正作为居民的自治性组织,为民所求,为民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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