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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妊娠合并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发病特点、治疗原则。方法 对28例妊娠合并哮喘发作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24例妊娠合并轻、中度哮喘急性发作患者1例合并肺部感染,2例并发子痫前期(轻度),经吸氧、应用β受体激动剂和糖皮质激素等治疗后,母婴预后良好;4例重度及危重哮喘急性发作患者,3例合并肺部感染,2例并发子痫前期,2例发生呼吸性碱中毒,3例出现胎儿生长受限。结论 妊娠可使部分哮喘患者出现急性发作并加重,对重度及危重哮喘急性发作患者,以半卧位、吸氧、应用β受体激动剂和糖皮质激素、氨茶碱、广谱抗生素等药物综合治疗是主要处理原则。
【关键词】 妊娠并发症;哮喘;综合疗法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5602-01
妊娠并支气管哮喘发病率国外报道为1%-4%,国内为0.4%,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1]。妊娠合并哮喘的病情变化复杂,诸多研究发现,妊娠合并哮喘急性发作可增加子痫前期、早产、低体重儿及围产儿病死率,甚至孕母可因哮喘持续状态死亡。本文回顾性分析我院收治的妊娠合并哮喘急性发作的28例临床资料,旨在探讨其临床特征和治疗原则。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6年6月至2012年12月我院产科收治的妊娠合并急性哮喘患者28例作为研究对象,哮喘诊断标准均按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制定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28例既往均有哮喘病史,病程2-22年,平均13.8年。患者年龄24-41岁,平均29.8岁,单胎28例。初产妇23例,经产妇5例。
1.2 临床特点 哮喘急性发作表现为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严重者可被迫采取坐位或端坐呼吸、干咳或咳大量白色泡沫痰,甚至出现紫绀。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及与运动有关。28例哮喘发作患者均发生在孕期。按哮喘发作的严重程度分级。本组中轻度10例、中度14例、重度及危重4例,其中重度及危重哮喘发作时患者表现为端坐呼吸,烦躁甚至意识模糊,大汗淋漓,发绀,出现三凹征,脉率>120次/分。14例中度哮喘患者有1例合并肺部感染、2例并发子痫前期(轻度),4例重度及危重哮喘患者中就有3例合并肺部感染、2例合并子痫前期(重度),2例发生呼吸性碱中毒。妊娠前有重度发作史者4例,中重度及危重哮喘发作须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长期治疗者6例,有4例因妊娠而担心药物对胎儿有影响而停药致哮喘发作。
2 结 果
2.1 24例轻、中度哮喘患者均给予吸氧,按病情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剂量的β受体激动剂及小剂量糖皮质激吸入或口服,症状均缓解。分娩孕周除1例因子痫前期孕34周终止妊娠外其余均足月分娩,其中自然分娩6例,胎头吸引助产2例,剖宫产16例。新生儿均成活,出生体重2020-3900g,无一例出现出现胎儿生长受限,新生儿女性10例,男性14例,母婴预后良好。
2.2 4例重度及危重哮喘患者予半卧位、吸氧,β受体激动剂和糖皮质激素吸入或静脉应用、静脉应用广谱抗生素及氨茶碱等。首选激素一般可用氢化可的松100-300mg或甲基泼尼松龙40-80mg加人5%葡萄糖500ml静脉滴注。症状暂时缓解后及时行剖宫产终止妊娠。
4例患者终止孕周为32-39周,新生儿女性3例,男性1例,新生儿出生体重2010-3460g,其中3例胎儿生长受限。4例患者中2例发生呼吸性碱中毒,其中1例合并重度子痫前期、低蛋白血症、肺部感染,入院后出现呼吸功能衰竭,经积极治疗后终止妊娠,转ICU予呼吸机通气治疗,术后发生产后出血、DIC,经抢救后好转。
3 讨 论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具有遗传特性的慢性炎性气道疾病[3],增加的气道反应性和炎症与染色体11q13(高度亲和力的IgE受体)、5q(细胞分裂基因族)和14q(T细胞抗原受体)有关;同时还存在一种对易感个体而言较敏感的环境刺激物。哮喘的特点是:由于支气管平滑肌收缩、黏液过度分泌及粘膜水肿引起的可逆性气道梗阻,同时存在气道炎症,以及易对各种刺激原起反应,包括刺激剂、病毒感染、阿司匹林、冷空气和运动等。干细胞因子、细胞因子和激酶刺激了肥大细胞和嗜酸细胞,肥大细胞释放组胺、前列腺素D2和白细胞介素,引起支气管收缩。因为F-系列的前列腺素和麦角新碱加剧哮喘,应尽可能避免这些常用的产科药物。
哮喘急性发作对胎儿及孕妇均有较大的危害,故主张积极用药物控制哮喘,切忌因害怕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而盲目停药。对于间歇性哮喘轻度发作的患者,建议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尤其是短效吸入β2受体激动剂以控制症状,沙丁胺醇是首选的短效吸入性β2受体激动剂。对于轻度持续性哮喘首选的长期控制药物是每日吸入小剂量糖皮质激素。如果增加吸入糖皮质激素的剂量仍不足以控制症状,应该加用全身糖皮质激素。重度哮喘发作往往会伴有严重缺氧,可以导致胎儿死亡或早产,应予早期处理。予以半卧位、吸氧、静脉注射氨茶碱或喘定,持续吸入β2受体激动剂。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可有效控制哮喘症状。继续恶化者,应及时作气管插管机械通气,以挽救患者生命。另外,重症支气管哮喘者常合并肺部感染,应早期选用广谱抗生素,对于合并其他产科并发症如子痫前期、低蛋白血症、产后出血等,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积极对症支持等治疗,必要时为防止胎儿窘迫及病情加重及时终止妊娠。因此,对重度及危重哮喘急性发作患者,以半卧位、吸氧、应用β受体激动剂和糖皮质激素、氨茶碱、广谱抗生素等药物综合治疗是主要处理原则。
妊娠合并哮喘患者的产科处理,妊娠期以治疗哮喘为主,不必终止妊娠。分娩期必须停止使用β受体兴奋剂[4],继续使用糖皮质激素喷雾剂;禁用前列腺素制剂;慎用止痛、镇静、麻醉药品;分娩方式以产科指征为主,放宽剖宫产指征,阴道分娩者必须缩短第二产程。产褥期继续预防哮喘发作,持续使用控制哮喘的药物。
总之,哮喘急性发作会使妊娠过程变得复杂,而妊娠使部分哮喘患者难以控制而加重,妊娠期有效地控制哮喘发作是妊娠合并支气管哮喘患者母婴安全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 盖銘英.哮喘.见:曹泽毅主编.中华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527.
[2]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J].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3,26:130-131.
[3] 段涛,丰有吉,狄文,等.主译.威廉姆斯产科学第[M].21版.山东: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099-1102.
[4] 杨冬梓,主编.疑难妇产科学[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39-141.
【关键词】 妊娠并发症;哮喘;综合疗法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5602-01
妊娠并支气管哮喘发病率国外报道为1%-4%,国内为0.4%,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1]。妊娠合并哮喘的病情变化复杂,诸多研究发现,妊娠合并哮喘急性发作可增加子痫前期、早产、低体重儿及围产儿病死率,甚至孕母可因哮喘持续状态死亡。本文回顾性分析我院收治的妊娠合并哮喘急性发作的28例临床资料,旨在探讨其临床特征和治疗原则。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6年6月至2012年12月我院产科收治的妊娠合并急性哮喘患者28例作为研究对象,哮喘诊断标准均按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制定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28例既往均有哮喘病史,病程2-22年,平均13.8年。患者年龄24-41岁,平均29.8岁,单胎28例。初产妇23例,经产妇5例。
1.2 临床特点 哮喘急性发作表现为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严重者可被迫采取坐位或端坐呼吸、干咳或咳大量白色泡沫痰,甚至出现紫绀。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及与运动有关。28例哮喘发作患者均发生在孕期。按哮喘发作的严重程度分级。本组中轻度10例、中度14例、重度及危重4例,其中重度及危重哮喘发作时患者表现为端坐呼吸,烦躁甚至意识模糊,大汗淋漓,发绀,出现三凹征,脉率>120次/分。14例中度哮喘患者有1例合并肺部感染、2例并发子痫前期(轻度),4例重度及危重哮喘患者中就有3例合并肺部感染、2例合并子痫前期(重度),2例发生呼吸性碱中毒。妊娠前有重度发作史者4例,中重度及危重哮喘发作须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长期治疗者6例,有4例因妊娠而担心药物对胎儿有影响而停药致哮喘发作。
2 结 果
2.1 24例轻、中度哮喘患者均给予吸氧,按病情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剂量的β受体激动剂及小剂量糖皮质激吸入或口服,症状均缓解。分娩孕周除1例因子痫前期孕34周终止妊娠外其余均足月分娩,其中自然分娩6例,胎头吸引助产2例,剖宫产16例。新生儿均成活,出生体重2020-3900g,无一例出现出现胎儿生长受限,新生儿女性10例,男性14例,母婴预后良好。
2.2 4例重度及危重哮喘患者予半卧位、吸氧,β受体激动剂和糖皮质激素吸入或静脉应用、静脉应用广谱抗生素及氨茶碱等。首选激素一般可用氢化可的松100-300mg或甲基泼尼松龙40-80mg加人5%葡萄糖500ml静脉滴注。症状暂时缓解后及时行剖宫产终止妊娠。
4例患者终止孕周为32-39周,新生儿女性3例,男性1例,新生儿出生体重2010-3460g,其中3例胎儿生长受限。4例患者中2例发生呼吸性碱中毒,其中1例合并重度子痫前期、低蛋白血症、肺部感染,入院后出现呼吸功能衰竭,经积极治疗后终止妊娠,转ICU予呼吸机通气治疗,术后发生产后出血、DIC,经抢救后好转。
3 讨 论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具有遗传特性的慢性炎性气道疾病[3],增加的气道反应性和炎症与染色体11q13(高度亲和力的IgE受体)、5q(细胞分裂基因族)和14q(T细胞抗原受体)有关;同时还存在一种对易感个体而言较敏感的环境刺激物。哮喘的特点是:由于支气管平滑肌收缩、黏液过度分泌及粘膜水肿引起的可逆性气道梗阻,同时存在气道炎症,以及易对各种刺激原起反应,包括刺激剂、病毒感染、阿司匹林、冷空气和运动等。干细胞因子、细胞因子和激酶刺激了肥大细胞和嗜酸细胞,肥大细胞释放组胺、前列腺素D2和白细胞介素,引起支气管收缩。因为F-系列的前列腺素和麦角新碱加剧哮喘,应尽可能避免这些常用的产科药物。
哮喘急性发作对胎儿及孕妇均有较大的危害,故主张积极用药物控制哮喘,切忌因害怕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而盲目停药。对于间歇性哮喘轻度发作的患者,建议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尤其是短效吸入β2受体激动剂以控制症状,沙丁胺醇是首选的短效吸入性β2受体激动剂。对于轻度持续性哮喘首选的长期控制药物是每日吸入小剂量糖皮质激素。如果增加吸入糖皮质激素的剂量仍不足以控制症状,应该加用全身糖皮质激素。重度哮喘发作往往会伴有严重缺氧,可以导致胎儿死亡或早产,应予早期处理。予以半卧位、吸氧、静脉注射氨茶碱或喘定,持续吸入β2受体激动剂。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可有效控制哮喘症状。继续恶化者,应及时作气管插管机械通气,以挽救患者生命。另外,重症支气管哮喘者常合并肺部感染,应早期选用广谱抗生素,对于合并其他产科并发症如子痫前期、低蛋白血症、产后出血等,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积极对症支持等治疗,必要时为防止胎儿窘迫及病情加重及时终止妊娠。因此,对重度及危重哮喘急性发作患者,以半卧位、吸氧、应用β受体激动剂和糖皮质激素、氨茶碱、广谱抗生素等药物综合治疗是主要处理原则。
妊娠合并哮喘患者的产科处理,妊娠期以治疗哮喘为主,不必终止妊娠。分娩期必须停止使用β受体兴奋剂[4],继续使用糖皮质激素喷雾剂;禁用前列腺素制剂;慎用止痛、镇静、麻醉药品;分娩方式以产科指征为主,放宽剖宫产指征,阴道分娩者必须缩短第二产程。产褥期继续预防哮喘发作,持续使用控制哮喘的药物。
总之,哮喘急性发作会使妊娠过程变得复杂,而妊娠使部分哮喘患者难以控制而加重,妊娠期有效地控制哮喘发作是妊娠合并支气管哮喘患者母婴安全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 盖銘英.哮喘.见:曹泽毅主编.中华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527.
[2]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J].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3,26:130-131.
[3] 段涛,丰有吉,狄文,等.主译.威廉姆斯产科学第[M].21版.山东: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099-1102.
[4] 杨冬梓,主编.疑难妇产科学[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3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