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核心素养、学业发展之辨——兼论儿童全面发展和学生学业发展的双重评价

来源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ige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通过对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学业标准、核心素养、学科核心素养等概念的梳理,提出了儿童全面发展和学生学业发展概念,并进一步提出构建儿童全面发展和学生学业发展的双重评价,以此解决如学生评价“唯分数”等教育评价中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
其他文献
在引入三阶层体系的背景之下,学界对我国《刑法》第14条中犯罪故意的体系性地位产生了诸多争议.在犯罪论体系的发展过程中,随着不法的主观化和罪责的客观化、规范化,心理性故意确立了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地位,而罪责故意与违法性认识(不法意识)则留在罪责层面,成为罪责的核心要素.无论是以不法论的基础还是从我国实定法的角度来看,心理性故意均应归属于构成要件而非罪责;在承认故意的双重地位的前提下,对容许性构成要件错误采取“法律效果转用的罪责理论”是迄今为止最为妥当的见解;关于故意与违法性认识(不法意识)的关系,我国《刑法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广泛适用,进一步促进刑事案件审判活动的繁简分流,提升刑事审判效率,但也在挑战着传统的刑事审判规则.作为行使刑事审判权力的国家机关,法院在审理认罪认罚案件过程中,存在法检关系、审理程序、庭审内容、应对上诉方式等方面的转变,同时,还面临精准量刑难以推进、程序效率价值不明、庭审实质效果不足、对上诉权制约无力等方面的难题.对此亟需通过科学的顶层设计,提升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综合质效,其举措应包括但不限于:限定精准量刑的适用条件、健全分案和程序转化规则、明确庭审的审理重点和审理方式、确定并规
志气、骨气、底气是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应有的精神品质,具有特定的时代意蕴和科学的价值考量.时代新人的志气、骨气、底气凝聚丰厚的文化蕴涵,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存有本质关联.要将文化作为培育时代新人志气、骨气、底气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挖掘文化资源、开设好文化课堂、开展文化实践、营造文化环境,构筑起激发、蕴育、淬炼、熏陶的有效培育路径.
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导思想中明确的大战略、大思路、大举措.新时代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功能具有指挥棒特性,内容具有整体贯通性,实施具有结构平衡性,组织具有关系协同性,影响具有外溢推动性.其重要价值在于:引领教育发展方向性调整,推动教育评价体系性建设,促进教育生态根本性变革,促成教育服务格局性重塑,推动价值力量凝聚性生长.针对教育评价本身及其背后的立德树人、科学研究、教育治理、社会服务等所构成的问题系统,改革要建立由教育评价形成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