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排除效相关论文
民事自认效力以“免证效”为中心,彰显其诉讼促进的机能。从相关规定的发展历程来看,自认效力规范具有拘束力单向性、撤销事由片面化......
自2015年民诉解释确立自认真实性审查规则以来,我国自认制度的审判排除效缺位问题日益凸显,2019年新修的证据规定对自认的撤销规则......
我国于2001年设立了以英美法为样板的自认制度,但其并非诉讼体制转向当事人主义的一环,而是法院提高诉讼效率、简化审理的手段之一......
结合民事限制自认的规则现状,分析认为限制自认有别于完全意义上的自认,属于广义范畴.阐述了限制自认的基本含义,指出限制自认必须......
新《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第一次在司法解释层次上对限制自认作出规定,这是司法机关为回应审判实践之需而设计的.实证数据和个案分......
我国民事审判实务中的自认具有"非约束性"的鲜明特征,此一状况随着《新证据规定》的实施亟待修正.对于自认的适用对象,应将其限缩......
《民事证据新规》整体上肯定并扩充了当事人的自认规则,但是《民事证据新规》第八条第二款延续了《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民诉法解释》第92条第3款系最高院基于遏制虚假诉讼的目的对自认产生的拘束法院的效力做出的限制,然而该款的实务适用情况显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