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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讼学作为中国传统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官方的严厉禁止、不断打压下,却以较为秘密的形式,顽强地活跃于民间社会。可以说,它既充满了神秘感,又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这一法学的歧路旁支,在长期凝固化的舆论成见下,不仅当时的官府对之鄙夷不屑,就是今天,也往往被人忽视或误解。本文以明清讼学为研究对象,旨在对我国古代民间广泛存在的以讼师秘本为载体的、教导民众参与诉讼的技巧之学作一浅探,尤以明清讼师、讼师秘本与讼学为研究重点。从诉讼理念演变、法律知识形成、法律职业分层、法律读本制作、诉讼技巧总结、诉讼制度演进等方面来探讨讼学的缘起、内容、结构、发展及其流变,进而揭示明清讼师、讼学和官方、当事人与民间社会在诉讼过程中的互动关系,即明清讼学的传播给当时民众参与日益繁多的诉讼活动提供了什么启示、方法、技巧和便利,对官方司法审判改革产生了什么推动作用,它能够长期存在的原因与方式是什么,它与中国传统法学的其他组成部分是一个什么关系,如此等等,从而使我们能够较为清楚地了解明清社会讼学的庐山真面目。为了能够在更加广阔的视野下对明清讼学作一动态的也尽可能丰富而全面的剖析,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讨论。(1)通过对中国古代社会关于“讼”的价值理念的探讨,了解古代先贤不仅对“讼”有一套相对完整的观念形态,而且对如何理讼也有许多值得称道的方略、技巧和制度,它扎根于传统社会的生活实际,有着丰富的实践内容,这是一种现实形态的讼。如此丰富多彩的讼的内涵,使得明清讼学智慧才有了成长的沃土。(2)通过对民间法律知识的形成与讼学传播的分析,我们发现广大乡村民众法律知识的普及,既有来自官方意志和民间主流意识的教化训导,也有来自书铺、茶馆、私塾等地由刁生劣监和讼师棍徒借助《邓思贤》、《公理杂字》、《萧曹遗笔》等构讼之书的传播与熏陶,灌输一些非主流的诉讼伎俩,这是明清讼学产生的知识基础。(3)通过对科举制度下士人出路歧异的分析,了解明清法律职业与讼师形成的制度背景,尤其是士人沦落到舞弄刀笔、包揽词讼和幕后操纵民间讼事的基本情况,以及讼师队伍的业务标准、层次和流变,这是明清讼学依存的社会力量。(4)通过对讼师秘本制作、版本概述以及主要内容介绍,使人们近距离了解讼师秘本的基本特质和内在构成,这是明清讼学最重要的载体。(5)通过对讼师秘本与律学著作、刑幕读本、案例判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