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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如何推进依法治国、准确落实政府责任、把握权力边界、处理好权与法、权与民的关系,将是影响政府改革的重大课题。责任政府理论在解释这一问题上大有作为。选择县级政府责任问题进行研究是基于笔者对于家乡责任政府发展中存在不足的深深关切。带着对责任政府建设状况的深切关注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极大憧憬,笔者试图以经典案例分析为切入点,运用责任政府理论,揭示县级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通过对问题的层层解剖,找出隐藏其中的各种原因,并针对原因逐一提出对策方针,即本文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主线。通过对当前县级政府建设中存在的政府责任问题和原因进行剖析,以探寻县级政府在接下来的改革中的方向。 本文以小见大,通过分析B县C水库违法违规建设的事实,总结B县政府失责行为的原因,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改革路径。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从三个方面阐述县级政府责任存在的问题:在政府责任内容方面存在泛经济化倾向、政府规避应尽责任以及政府回应能力不足;在监督问责制度方面存在监督问责不到位的情况;在政府责任理念方面存在行政人员法治理论薄弱、责任本位意识缺失和“缺位”的现象。通过对问题原因的分析,指出县级政府的责任建设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要明确政府责任、树立科学的政绩考核标准、创新政府决策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回应能力的建设;其次要完善监督问责制度建设,将政党问责与权力问责、司法问责、媒体问责和公民问责充分结合起来;最后,在重构责任政府理念方面,应加强基层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理念与知识的培训、正确处理好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关系,加强行政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政府组织只有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完善制度建设;行政人员转变行政理念,做到为官敢为、为官有为,在法治框架内主动出击、积极进取,才能激发出政治文明新的生长点,才能顺利化解当下突出的社会矛盾,带领广大群众朝着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国家的目标不断迈出坚实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