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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背后,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层出不穷,不仅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而且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在社会和国际上产生了不良影响,由此引发了一定程度的经济和社会危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负内部性的普遍存在导致市场失灵,安全生产很难通过市场自发行为来保障,必须依靠政府监管来实现。民众要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呼声不断。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是安全生产实行监管的制度保障,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本文以我国安全生产监管模式为研究对象。首先阐述了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理论。其次,梳理了建国以来我国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的发展历程,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基本构成要素的分析框架内分别从机构设置、职能定位、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四个方面系统的分析了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由此指出对我国安全生产监管模式进行改革和完善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特别指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权力配置是改革和完善安全监管模式的重点。再次,分析了我国有关部门特别是国务院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管理模式及实行垂直管理的优势;以对比分析的方法梳理了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在其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逐渐建立和完善的各具特色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模式,并总结了其经验。通过对国际上现行的三种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模式,即中央垂直管理型、专业型、“双轨制”型监管模式的利弊分析,结合我国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垂直管理的优势,提出应该借鉴中央垂直管理型的职业安全健康模式。据此,提出改革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的具体对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建立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并实行中央垂直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范围;同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的运行机制,为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的高效运行提高制度保障。